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若干问题——所谓生产性和非生产性

10/03/2010 posted in  理论视野

(由于劳动这个词本身含有生产的意思,为避免对劳动定义不同产生的混淆,这里改用“活动”这个概念,将所有人类活动一并讨论。由于不存在“生产性非劳动”,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的界限在这里是不变的)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把人类活动作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的区分的目的。

因为某些活动不创造使用价值(对社会整体无益),我们将这种活动称为非生产性的,表示它纯粹是人力的耗费,应尽量减少这种活动。

所谓物质和非物质生产

某些使用价值并不固化在实物上,比如书的使用价值在于其中的知识,并不固化在纸张上;或者并不耐久,比如音乐在演奏结束后就消失了。由此提出非物质生产的概念(这个提法并不准确,但这里不做物质本质的哲学讨论),即承认创造知识和提供服务也是生产性的。

这种观点接近正确,但应注意,经济学通常不考虑使用价值的具体形式,因而这种区分通常是不必要的。

所谓改造自然

一种意见认为生产必须改造自然,而服务的对象是人,所以不属于生产性活动。但是应该先明白改造自然的目的:满足人的需要。那么凭什么说直接满足人的需要不是生产性的呢?比如按摩师和制造按摩机器的工人,创造的是同种使用价值,不能说后者生产而前者非生产,最多说使用机器代表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这里的自然是相对社会而言,而不是相对人体而言,人体也是自然的一部分。

所谓间接生产

另一种意见认为生产必须有实物被创造,但不得不承认某些服务是必要的,因此将其说成是维持劳动力从而间接生产。比如将医疗说成是劳动力修理的耗费,但医疗的使用价值是满足人健康的需要,和它的对象是否劳动力没有关系。间接生产的说法实际颠倒了手段和目的。

只有一种情况下服务具有间接生产的性质:教育(这里仅考虑培训劳动者)。但从抽象意义来说,教育也是生产的一部分,教育劳动物化在劳动者身上,并在受教育的劳动者劳动时输出。一个极端的反驳是:如果生产劳动者也算生产,妇女生小孩也算生产性劳动?但是教育是提高劳动能力,和创造一个主体-人-是不同的,我们没必要讨论这种边界情况。并且从人类繁衍的需要看,生小孩属于生产活动是没有问题的。

所谓创造价值或剩余价值

还有一种意见不论是否创造实物,而以是否创造价值或剩余价值来判断是否生产性。这是把是否生产性于是否获取货币联系起来,错得更深刻,但也更明显。

比如一个农民,自己种粮自己吃,没有交换也就无所谓价值;如果拿粮食出售,种粮就创造了价值;如果他受雇于农场主,还创造剩余价值。同样的种粮的活动,竟然分化成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的,很荒谬。

小结

认为生产活动必须实物产出的观点,不过是把重农主义的“纯产品”扩展到工业品上,可称为“泛重农主义”;而认为生产活动必须创造价值或剩余价值的观点,不过是将金银的货币性扩展到一切商品中,可称为 “泛重商主义”。

那么什么才是区分生产性非生产性的标准呢?我们必须回到这种区分的目的上,考察一种活动的有用性。

有用性是历史的概念

制造武器是否生产性?从一国来看,武器是有用的,但从整体来看,武器是人类内斗的工具,不具有有用性。由此看出有用与否并不是绝对的,而取决于一定的历史条件:当人类分裂为对立的国家时,武器是有用的。

社会主义者对是否生产性的判断

由于我们已经能看到社会主义的希望,对是否生产性的判断就要以社会主义下是否有用为标准。

销售工作,除少部分配置产品的作用外,大部分人力耗费在买卖双方的斗争上,这部分是非生产性的。广告业,除提供信息和娱乐(广告费为收入的娱乐产品)外,资本间斗争的部分,是非生产性的。

国家的功能,暴力镇压、意识形态统治和国际斗争,是非生产性的。

协调市场(包括劳动力、资本和商品市场)主体间斗争的法律工作,是非生产性的。

由于我们已经能看到社会主义的希望,对是否生产性的判断就要以社会主义下是否有用为标准。

销售工作,除少部分配置产品的作用外,大部分人力耗费在买卖双方的斗争上,这部分是非生产性的。广告业,除提供信息和娱乐(广告费为收入的娱乐产品)外,资本间斗争的部分,是非生产性的。

国家的功能,暴力镇压、意识形态统治和国际斗争,是非生产性的。

协调市场(包括劳动力、资本和商品市场)主体间斗争的法律工作,是非生产性的。

补充

在严格定义下,劳动即是生产性的。但由于有用性是个历史的概念,有些非生产性活动还不能立即消除,我们可以“非生产性劳动”定义这个中间地带。

作者: 柳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