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野: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女权主义

04/12/2009 posted in  理论视野

【作者简介】[美]沃野 安徽大学MSS研究中心教授、博士,安徽 合肥 230039

【内容提要】本文对西方的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做了较系统的考察。早期的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者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导致妇女受压迫、受剥削的根本原因,在抽象意义上,可以说是由资本主义的本质所决定的,但具体地,则是无工资价值的家务劳动的必然结果。后期的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是早期的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和激进女权主义理论的结合,他们认为,导致妇女受压迫、受剥削的根本原因是资本主义和父权的结合,是一种“父权的资本主义”的必然结果。

【摘 要 题】女性主义

【关 键 词】女权主义/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父权的资本主义

〔中图分类号〕B08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02)04-0028-04

女权主义(注:”feminism”直译为女性主义,这里从习惯的译法。)最早何时出现,笔者不知;但依据兰丝•库特的资料,自19世纪中期以来,它渐渐地作为一种妇女有意识地研究自身,解放自己的思潮,以致这种思潮发展到了20世纪70至80年代成了一场遍及整个西方世界的运动。(注:Nancy F.Cott,Feminism Theory and Feminist Movements:The Past before Us.1987,pp.49-62.)然而,真正对女权主义感兴趣和卓有研究的还是英、美两国的众多学者,而两国中又以美国为最甚。

如依名目罗列,女权主义种类繁多,数不胜数,如女同性恋女权主义,女性肤色女权主义,方法论女权主义、立法女权主义、正统女权主义、唯心和唯物女权主义,等等。但依据女权主义的理论性质,西方学者认为,总体上,女权主义大致可分为三种,其一为自由的女权主义(也有人称之为保守的女权主义);其二为激进的女权主义;其三为马克思主义的女权主义。(注:C.A.MacKinnon,Feminism,Marxism,Method,and the State.in Sign,1983,vol.8,No.4.)三种之中,最后一种最有影响。这种女权主义不仅在理论上研究深入,影响面广,而且对社会现实直接产生了作用。

 一、早期的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

马克思主义的女权主义可分为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为早期的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第二阶段为后期的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先谈第一阶段。

随着女权主义理论的研究深入,传统的女权主义如自由的女权主义(泛泛地要求男女在政治上平等)和激进的女权主义(以激进的形式要求男女在性别上的平等)渐渐地被学者们或认为在理论上空泛,或认为在实践中不适时宜。为了进一步有效地发展女权主义的理论,一些学者不得不寻求新的理论基源,以图科学地建造新的女权主义理论大厦。一些女权主义者对马克思主义的重视,就是因这种情势而导致的。

早期的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理论家认为,虽然马克思和他的合作者恩格斯在他们的文献里谈及有关妇女的问题,而且也论及她们的如何解放,但他们忽视对妇女的家庭劳动所产生剩余价值的分析。因此,基于马、恩的劳动价值论,这些理论家们相信,通过对妇女家庭劳动的分析,女权主义的理论可以更进一步地有效发展。

玛格莉特•苯斯顿(Margaret Benston)、达娜•库斯塔(Dalla Costa)等是这种理论最有影响的发言人。她们之间的观点并不完全一致,但共同之点是:资本主义的建立和发展并非仅因所谓工人阶级的公共的“家外劳动”,即市场劳动,同时也包含仅属妇女的、私人的“家内劳动”。然而,这种劳动向来不被那些正统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家们所重视。(注:S.Rowbotham,Hidden from History.London luto Press,1974.)他们认为,那些正统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家机械地接过了马、恩关于资本主义性质的论述,认为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资本生产和再生产的理论,相信一切生产都是社会性的,其性质决定着社会中人群的政治关系,即阶级关系。这显然掩盖了在私有制的社会里关于劳动的性别划分所存在的问题。

在对妇女问题的研究上,传统的观点认为男女间的不平等是历史、社会发展的产物,而其又导源于男女在生理方面的不同。因此,对所谓“男主外女主内”的劳动划分总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但早期的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者对此观念提出了挑战。他们认为,尽管男女间的不平等有其历史根源,但“决定两性间的分工的原因,是同决定妇女社会地位的原因完全不同的。有些民族的妇女所做的工作比我们所设想的要多得多,这些民族常常对妇女怀着比我们欧洲人更多的真正尊敬。外表上受尊敬的、脱离一切实际劳动的文明时代的贵妇人,比起野蛮时代辛苦劳动的妇女来,其社会地位是无比低下的”。(注: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46页。)而且,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里,为什么这种不平等又表现得如此突出?他们认为,问题的症结则集中于依据性别而实施的劳动划分。

依据他们的政治经济学理论,资本主义包含两种不同性质的生产,即商品生产和家务生产,或者说,付工资性的生产和不付工资性的生产、有交换价值的生产和仅有使用价值的生产。这后一种生产虽然不像“普通商品”那样在市场上自由交换,但它是有用的、必需的;而且在资本主义的社会性生产中,它为创造利润、资本积累起着最本质的功能。然而,在以货币决定价值的社会里,由于这种劳动只表现于“家内”,无法成为商品在市场上进行“自由交换”,其结果,它只能使生产者的价值“暗藏”,以致使生产者的身份低下。因此,在这些女权主义者看来,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妇女之所以受到男人的压迫和剥削,其主要原因并不是生理的、文化的或意识形态的,而是经济的,是妇女的家务劳动向来不被社会有实效性地认可。

有意义的是,对早期的马克思主义的女权主义者来说,他们中的大多数在讨论妇女问题时并不注重分析妇女与男人间存在的冲突,而只认为妇女问题虽与男人有关,但那是第二位的。对妇女的压制不是男人,而是特有的社会制度造就的“家内”与“家外”劳动的对立,家庭限制了妇女的能力发挥。因此,他们相信,为了去除这种弊端,其方法或者是家务劳动必须社会化(玛格莉特•苯斯顿),或者是家务劳动必须工资化(达娜•库斯塔)。唯其如此,才可能真正地解决妇女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有关性别方面的不平等。他们的如此观点被学术界称之为“家务政治经济学”。

总结上述,在理论上,早期的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有如下几点内容:

第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即妇女的家务劳动是一种直接贡献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活动。在此基础上而引出的观点是:学者们在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的妇女问题时,首先要把妇女作为妇女——人类另一大与资本有关的群体——来研究。妇女在家庭里的劳动应被理解是一种经济性的资本生产。

由“第一点”直接导致第二点,即没有妇女的家庭劳动,资本主义生产的利润不可能产生;因此,资本主义也不可能建立。

第三点是基于第一和第二两点的分析所形成的结论,即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妇女之所以在劳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是因为妇女长时间地缠入那种看不见的、被男人同时也包括妇女在内都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不被社会认可的无工资的家务劳动。

 二、后期的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

后期的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者认为早期的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的观点有其片面性。他们发问,按照马、恩关于妇女问题的论述,男女不平等是因为私有财产出现的结果,但那是前资本主义社会的情况。随着资本主义的成熟,以美国为例,85%-90%的男人和女人都为了工资而为极少数人雇用,大量的妇女像男人一样进入了劳动市场,那么,在如此性质的资本主义社会里,为什么妇女的首先职责仍是家务劳动?难道仅因妇女自身在生理方面的虚弱?或者仅因是男人的私有财产?因此,所谓因自然性别而进行的劳动划分或者所谓“天经地义”的必然结果,其观点除了在理论上偏颇之外,在实践上不能有益于妇女的真正解放。于是,他们要寻求新的关于女权主义的解释。(注:Z.R.Eisenstein,Capitalist Patriarchy and the Case for Socialist Feminism.New York:Monthly Review Press,1979.)

后期的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在学科知识上,是多元性的,即是说,信仰这种学说的学者来自不同的学术领域,如社会学的、经济学的、人类文化学的、教育学的,等等。加之这一学派的代表人物众多,范围上又几乎遍于整个西方世界,这必然导致此学派内部在观点上的不可能完整统一。但总体上,这一学派的学者都认为,早期的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理论过于限制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因素自身,而忽视父权与资本主义社会结合后的作用。

在一定意义上,后期的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是早期的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和激进女权主义理论的结合。他们强调,这种结合不是机械的两者相加,而是辩证的统一,最终构成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具体地说,这种理论体系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他们同意早期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关于对资本主义社会特有的政治、经济对妇女问题影响的分析,相信由于直接贡献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家务劳动”不被社会认可,属于无交换价值因而属于无工资性质的劳动,这在一定程度上发现了妇女在资本主义社会受剥削的原因。但他们坚持这不是终极原因。

其二,他们从激进女权主义那里接过一些观点。激进女权主义的主要观点是:妇女地位低下和受压迫不是如一些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所说的那样,由经济决定的,而是男女关系间的父权结构影响的。(注:Adrienne Rich,Of Woman Bom:Motherhood as Experience and Institution.New York W.W.Norton.also ref.,1976.Dinnerstein,D.,The Mermaid and the Minotaur,1976.Millett,K.,Sexual Politics.London:Abacus,1972.)依据正统的马克思主义,父权制依赖于国家和阶级关系的发展,是私有财产出现的必然结果,从而导致了“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注: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54页。)但这种论断对激进女权主义来说是偏颇的,原因是他们缺少对父权进行分析。激进女权主义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并没有系统论及父权的结构;在妇女问题上,忽视了父权如何自发地对妇女压迫的分析。但他们从马、恩在《共产党宣言》里的有关对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论述得到启发,认为父权是阶级关系的一种功能,是男女在性别之间冲突的特殊产物。具体于社会现实,它是一整套能使男人控制妇女的权力关系。这种权力按男人在社会中不同阶层的等级划分来剥削妇女。这也是为什么在历史上不同的社会里男人要统治和可以统治妇女的原因。他们说明,男人行使父权有的是有意识的,但有的则是无意识的;然而总的来说,男人作为与妇女对立的社会集体对妇女的统治是统一的。

正是基于对“其一和其二”的综合,后期的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者形成了他们关于妇女问题的学说。依据这种学说,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依赖着父权性的劳动划分,而资本主义又强化了父权的发展。在这种性质的私有制社会里,工人阶级的男人和妇女固然都受着同样性质的剥削,但两者所受的压迫和剥削是不同的。男人虽然是工资的奴隶,但在家中是当然的“老板”,直接对妇女(妻子)的劳动进行控制。因此,妇女是工资的奴隶的奴隶。家庭固然有益于工人阶级的男女两性,但同时更有益于“保护妇女身份的永远低下”。基于如此的分析,他们相信,导致妇女受压迫、受剥削的根本原因是资本主义和父权的结合,或者用他们的术语来表述,是一种“父权的资本主义(patriarchal capitalism)”或者“资本主义的父权(capitalist patriarchy)”的必然结果。

“父权的资本主义”对妇女影响体现于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其一,父权的自发性影响。父权是一种社会、历史自然而然的发展结果。文明是私有制的别名,也是父权的别名。从私有制社会发展的轨迹,男人在社会中的权力是从集体的男人(部落)向个人的男人(家庭)转化而发展的。伴随着私有制社会的延伸,男人渐渐地视妇女如同家中财产的动植物、生产工具。因此,如果说,资本主义是人类私有制发展的极至阶段,那么,父权性质的发展也是如此。它不仅仅是奴隶、封建社会的特有产物,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它不只是存在,而且发展更完全、更充分,尽管这种发展是自发性的、无意识的。

其二,妇女在经济上对父权作出了贡献,但获取的是“暗藏”的受剥削。在资本主义发展时期如18世纪,妇女的劳动总是作为家庭的一部分。但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成熟,妇女和儿童渐渐地从市场退出。男人的工资被假定等于这个工人家庭的商品消费(再生产他的劳动力),可以让妇女留在家里,使其在家中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于是,妇女的劳动因非工资性质不仅在客观上完全地贡献于父权性的社会,而且掩盖了她们自身所受的压迫。例如,妇女不可能像男人那样进入劳动市场,自由地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因为她归丈夫所有。诚然,在美国的1850-1950年期间,妇女可以从丈夫那里得到“做家务辛苦费”、“零用钱”等,但一切只是一种恩赐,一种随意。

其三,家庭和市场劳动的辩证关系影响了妇女能力的表现和发展。在资本主义社会,工业的发展不是削减而是加大了家庭劳动和市场劳动的分离。这一切并不仅仅是资本主义的结果,而是包含了来自统治阶级和工人阶级不自觉地联盟了父权,执行了在生产劳动方面由来已久的性别划分。在工业化前期,妇女和儿童进入了工厂,而那时的男子都在务农,那时妇女的地位并不低于男子。但当男子也进入劳动市场,工资假定被认为是劳动价值的等价物时,男女间的地位在性质上发生了变化:男的也做家务,也在外工作,但历史原因使男人是家主;女的虽也肩负“双重角色”,但不是家主。随着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不是家主的妇女渐渐地处于从属性的地位,并把家务劳动视为当然的终生生活。于是,家庭的生活经验、意识影响了她们的家外(市场)劳动;而家外(市场)劳动又同时影响了她们家内劳动的合理性。(注:H.I.Harmann,The Unhappy Marriage of Marxism and 附图,1979.)

其四,父权和资本主义相互作用之关系使妇女成为“奴隶的奴隶”。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当一个养家的男人自由地出卖自己劳动力的时候,他“合理合法地”要求一个妇女在为着他的“自由出卖”而劳动,使他有可能走向市场进行竞争。这自然加速资本主义的发展。另一方面,由于资本主义的加速发展必然带来的更强烈竞争,这又必然要求男人更应如此行事——更自由地出卖和更好地出卖自己;妇女更无报怨地不仅为她的男人而劳动,而且为发展资本主义进行劳动力的再生产(后代)。于是,父权和资本主义的有机结合,“合理合法地”为妇女安排了在性别上不平等的命运:相对于统治阶级的男人,工人阶级的男人受到他们的压迫和剥削;但相对于工人阶级的妇女,工人阶级的男人在政治和经济上又大大地优越她们。

总之,后期的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者认为:仅仅像那些早期的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者那样,只注重马、恩关于劳动划分的社会性,而无视对“家内”与“家外”劳动的关系分析是偏颇的;但如像激进女权主义者那样,只强调男女间在性别方面的冲突也是片面的。正确的结论只能来自很好地理解“家庭和市场、父权与资本主义”是一种怎样的辩证的关系,以及这种关系是如何地影响着妇女问题。惟其如此,妇女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受压迫、受剥削的现状才可能有效地得以改变。

  • 转自:实践与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