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国际与合作社

07/10/2016 posted in  史海沉钩

作者: 时代

十九世纪初期和中期,受到大工业机器发展的冲击,手工业者和农民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无产阶级也处于极端贫困的境地,合作社也是在这样的经济背景下出现了。

合作社产生的初级阶段,主要是手工业者和工人为了互相帮助而创立的,为数不多的空想社会主义者也为当时的合作社运动给予了组织上和物质上的帮助。不同国家的经济社会背景不同,也使得各个国家最先发展的合作社形式有所不同,英国的是消费合作社,法国的是生产合作社,德国的是信用合作社。

1848年革命失败以后,工人阶级进一步的失去政治权利,罢工也变得越来越难。工人们逐渐的发现,通过合作社进行斗争比通过工会更少遭到打压和迫害,于是,从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合作社大量的发展,英国、比利时、德国、法国、意大利、俄国在全国各省建立了合作社联合会、批发合作社,出版合作刊物,传播合作社理论。

也是在那里时期,合作社在欧洲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形成了以工人阶级为主的经济运动。与此同时,合作社与工会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和相互帮助,比利时、法国有些合作社的章程中还规定了一定数量的罢工基金,工会也会帮助合作社发展社员。法国合作社的第一批合作联合组织产生于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手工业者为了与大机器工业竞争,联合了起来,成立了生产合作社,这类生产合作社在1848年革命后得到广泛的推广,发展到了600多个,联合了将近6万社员。到了七十年代,合作社随着巴黎公社的胜利而发展,也随着它的失败而受到摧残,1872年后,合作社才又重建起来,而且更普遍地同工会的活动联系在一起。

一、国际参与建立合作社

第一国际,其全名是国际工人协会。它于1864年9月28日在伦敦成立。第一国际活动的时期正是合作社广泛发展的时期,在当时,合作社、工会和其他组织在联合和组织劳动者参与斗争,保护劳动群众利益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马克思在撰写《国际工人协会成立宣言》时,对当时的合作运动给予了肯定。

“劳动的政治经济学对财产的政治经济学还取得了一个更大的胜利。我们说的是合作运动,特别是由少数勇敢的“手”独力创办起来的合作工厂。对这些伟大的社会试验的意义不论给予多么高的估价都是不算过分的。工人们不是在口头上,而是用事实证明:大规模的生产,并且是按照现代科学要求进行的生产,在没有利用雇佣工人阶级劳动的雇主阶级参加的条件下是能够进行的;他们证明:为了有效地进行生产,劳动工具不应当被垄断起来作为统治和掠夺工人的工具;雇佣劳动,也像奴隶劳动和农奴劳动一样,只是一种暂时的和低级的形式,它注定要让位于带着兴奋愉快心情自愿进行的联合劳动。”

第一国际一直积极参与合作运动,并用社会主义原则组织和建立工人生产合作社。1866年,国际的德国支部,佐林根的支部成员在国际的支持下,联合组成钢铁制品生产合作社。支部的全体成员直接参加制作复杂的钢铁制品,包括医疗器械。产品样品寄往日内瓦,由德国人支部中央委员会分别寄给其他支部,是他们了解合作社制品的质量和品种。日内瓦中央委员会负责推销合作社生产的商品。格宾根(维尔腾堡)织布工人合作社也具有同样的性质。1867你那4月,在科伦,根据织布倡议成立了缝纫工人协会,协会的目的是把生产合作社简称为能在普鲁士工人中合法开展工作的组织。1869年,美因兹的支部组织了木工生产合作社。

在瑞士,以“纯粹社会主义原则为基础”建立了许多合作社,1967年,建立了苏黎世凿石工人生产合作社,日内瓦和巴塞尔的制鞋合作工厂,洛桑、日内玩、巴塞尔、纽沙特尔和苏黎世的缝纫工人生产合作社,日内瓦的印刷工人生产合作社,苏黎世的石印工人生产合作社和机械工人生产合作社,洛桑的泥水工生产合作社和细木工生产合作社。这些合作社有义务在其收入中抽取一定比例的款项上交给国际协会总储金库。

二、关于合作社的争论

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合作社成为劳动群众联合起来对抗资本的一种斗争形式,但是,合作社本身又具有资本主义性质,服务于资本主义体系。正是由于合作社具有两重性的特点,以及合作社运动获得的成果也使得当时的一些劳动者和工人运动领导者产生了可以依靠合作社作为劳动者与资产阶级进行斗争的主要方式的思想。错误的认为合作社组织的经济管理方式可以消灭资本主义制度。

1、拉萨尔的国家资助建设合作社的方式

1863年3月1日,拉萨尔发表了他的纲领性的鼓动文件《公开复信——致筹备来比锡全德工人代表大会的中央委员会》。在这封信中,他提出了由国家帮助建立生产合作社,说这样就能改善“工人等级”的经济地位,走向社会主义。为了使资本主义国家拨款资助生产合作社,拉萨尔深信唯一的方法是通过建立独立的工人党争取全国的选举权,在议会中获得多数,“保证充分代表德国工人阶级的社会利益”,消灭社会的阶级矛盾。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评价到:“这真不愧为拉萨尔的幻想:靠国家贷款能够建设一个新社会,就像能够建设一条新铁路一样!”

1863年5月23日,十一个城市的工人代表在来比锡成立了全德意志工人联合会。在会上,拉萨尔压制了代表中的民主派,使自己当选为五年一任的联合会主席,并使主席在联合会中具有独裁的权力。他把自己的整套机会主义观点写入联合会的章程中。很快,全德意志工人联合会发展到了十万人,联合会里有许多人仍然怀着手工业者的情绪和幻想,接受了拉萨尔改良主义的观点,很多的地方合作社和工会组织都受到拉萨尔思想的影响。虽然不久后拉萨尔就去世了,紧接着国际工人协会的成立,但是争取全德意志工人联合会加入国际还是遭到了拉萨尔分子的强烈抵抗。

为了争取全德意志工人联合会,克服德国运动中拉萨尔派传统和巩固原则,马克思恩格斯积极推动《国际工人协会成立宣言》和《临时章程》在德国工人中的传播,马克思在他自己翻译的这篇宣言中做了一些补充,加强了反对拉萨尔主义的那些观点。

2、蒲鲁东的互助制和平过渡的改良方式

蒲鲁东的无政府主义也被称为“互助社会主义”,他的思想曾对国际工人运动产生重大影响,他在工人阶级内容也有极大的威望。“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以前,蒲鲁东竟然一直获得比其他任何社会哲学家(包括卡尔·马克思在内)都要多的工人阶级的拥护”[1]

蒲鲁东的“互助制”指的是小生产者联合起来,建立合作社、作坊或者小工厂,一部分生产者同另一部分生产者按照构成价值的规律交换自己的劳动产品,除交换以外,互助原则还可以应用其他方面,如组织互助会,由所有工人缴纳互助金凑成一笔经费,用以帮助可能患病或遭到其他不行的伙伴。蒲鲁东认为互助可以使资本剥削劳动的现象彻底消除,所有人都将既是生产者又是“资本家”,从此,国家、政府将被经济组织所代替。

蒲鲁东的互助主义在引导农民和工人阶级的斗争活动的观点,他将城市和农村的斗争区别开来,他认为城市中的劳动者阶级采取要求提高工资,釆取联合、结社和成立互助组织等方式来和资产阶级对抗,而在农村当中,农民则是釆取提高长短工的工薪、降低地租、提高地价和保护自己的土地进行自给自足生产等方式。

蒲鲁东本人虽然在1865年去世,但是在国际工人协会的巴黎支部中,绝大多数领导人都还是蒲鲁东主义的信徒。在这些人的领导下,巴黎支部一开始就采取了狭隘的宗派主义立场,不但反对政治斗争,而且拒绝支持工人罢工。蒲鲁东主义者不仅把持着巴黎支部,拒绝执行国际的正确路线,而且还积极向国际进攻,力图把其错误理论和纲领强加给国际,混进巴黎支部的资产阶级共和派分子利用蒲鲁东主义者反对政治斗争的态度,企图夺取国际巴黎支部的领导权。所以,国际前期的主要危险来自蒲鲁东主义,反对蒲鲁东主义就成为国际这个时期的主要任务之一。

在第一国际中蒲鲁东派反对工人阶级的政治斗争,公开维护私有制度,因此以工人阶级的彻底解放为宗旨的国际一开始就把反对蒲鲁东派的斗争提到思想斗争的首位。这一斗争从第一次伦敦代表会议(1865)、日内瓦代表大会(1866)、洛桑代表大会(1867)、布鲁塞尔代表大会(1868)继续到巴塞尔代表大会(1869),前后经历了5年。

三、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合作社运动的论述

马克思、恩格斯与小资产阶级的合作社思想家,与关于借助合作社消灭资本主义可能性的空想理论进行了斗争,解释了合作社组织的真正性质。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反杜林论》、《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等著作中对空想社会主义者进行了分析批判。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合作社是从旧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向新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过渡的形式,是削弱和破坏虚弱衰老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形式之一。认为“合作运动是改造以阶级对抗为基础的现代社会的各种力量之一。这个运动的重大功绩在于:它用事实证明了那种专制的、产生赤贫现象的、使劳动附属于资本的现代制度将被共和的、带来繁荣的、自由平等的生产者联合的制度所代替的可能性。”(马克思:《临时中央委员会就若干问题给代表的指示》)

但是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条件下,合作社的资本主义经济的性质在工人阶级的阶级斗争中的作用是有限的。不仅不能使劳动者摆脱资本主义的剥削,也不能改善劳动者的生活。

“一八四八年到一八六四年这个时期的经验毫无疑问地证明,不管合作劳动在原则上多么优越,在实际上多么有利,只要它没有越出个别工人的偶然努力的狭隘范围,它就始终不能阻止垄断势力按照几何级数增长,也不能解放群众,甚至不能显著地减轻他们的贫困的重担。也许正是由于这种原因,所以那些面善口惠的贵族,资产阶级的慈善空谈家,以致机灵的政治经济学家,先前在后座劳动制处于萌芽状态时枉费心机要把它铲除,嘲笑它是幻想家的空想,咒骂它是社会主义者的邪说,现在都突然令人发呕地捧起它的场来了。要解放劳动群众,合作劳动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发展,因而也必须依靠全国的财力。但是土地巨头和资本巨头总是要利用他们的政治特权来维护和永久保持他们的经济垄断的。他们不仅不会赞助劳动解放的事业,而且恰恰相反,会继续在它的道路上设置种种障碍。”(马克思:《国际工人协会成立宣言》)

马克思认为:“合作制度限于单个的雇佣劳动奴隶通过自己的努力所能创造的这种狭小形式,决不能改造资本主义社会。为了把社会生产变为一种广泛的、和谐的自由合作劳动的制度,必须进行全面的社会变革,社会制度基础的变革,而这种变革只有把社会的有组织的力量即国家政权从资本家和大地主手中转移到生产者本人的手中才能实现。”(马克思:《临时中央委员会就若干问题给代表的指示》)

注释:

[1]卡尔·兰道尔著《欧洲社会主义思想与运动史》上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