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公社末占领法兰西银行的原因及其后果

10/21/2016 posted in  史海沉钩

对巴黎公社失败原因的探讨和研究,已经有许多学者写过文章了,但迄今为止,从法兰西银行来探讨公社失败原因的文章则为数尚少。事实上公社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没有占领法兰西银行。

巴黎公社起义前的法兰西银行表面上是一家私人银行,实际上执行着国家银行的职能,它拥有股东一万五千人,其中有两百个金融实业界的巨头,掌握了一半以上的股票。这家银行不仅在资金周转上控制或影响着法国最大的企业,而且还办理小额业务,因此它与国内大小资产阶级都有密切联系。公社夺取政权时,银行存有硬币七千七百万法郎,银行券一亿六千六百万法郎,国家证券和票据八亿九千九百万法郎,银行借款押品价值一亿二千万法郎,金银锭价值一千一百万法郎。此外,在银行还存有价值一百万法郎的贵重物品,九亿法郎的有价证券,八亿法郎的钞票(未经出纳员签字)。总计银行拥有各种资财三十亿法郎。这是一笔巨大财富,可惜公社不但没有利用这一有力的金融杠杆来加强无产阶级国家机器,对凡尔赛政府施加政治压力,而且在对待法兰西银行的问题上犯了一系列的错误。

其中最基本的错误就是公社在夺取政权时没有同时占领法兰西银行,也就是没有掌握敌人的经济命脉,最后使敌人有实力反扑过来,而公社本身却发生经济危机。由瓦尔兰(后任军一事代表)、茹尔德、贝勒、维克多·克烈曼和烈日尔等五人组成的公社财政委员会,最初还充满了与凡尔赛和解的幻想,他们只希望银行给公社拨付最迫切需用的钱,即发给国民自卫军薪水。即使如此,银行并不给以满足,当公社两次要求银行支付款项时,银行还故意刁难。就在这种情况下,公社也没有去夺取银行。

公社既然没有占领银行,也就不会去剥夺和控制银行的保险金库了。大多数公社委员错误地认为剥夺银行会“给国家带来可怕的打击”。公社在制定对法兰西银行的政策时,茹尔德建议公社要“爱惜这个机关,甚至帮助它”(《巴黎公社会议记录》上册第130页),瓦尔兰坚决反对设立金融机构,贝勒考虑到法兰西银行副总经理普列克担心国民自卫军占领保险公司房产后又占领银行,建议“赶快决定撤销对保险公司现金的管制”(《巴黎公社会议记录》上册第77页)。对这些错误的观点,公社基本上没有人提出异议。公社里也没有人要求限制银行权力。结果现款不敷开支,每天都必须把各种各样的税款仔细核收一次,而没有时间去考虑扩大财源等问题。这种情况巴黎人民是不满的,所以人民群众就来信要求公社“别再羞羞答答,拿出大丈夫的勇气来,首先给孩子们面包和住处,并使他们享受免费义务教育”(《世界历史泽丛》1979年第6期),这是对公社何等殷切的期望呀!公社委员瓦扬也曾说:“在我们目前所处的困难情况下,我们拥有的财源并不多,这就需要用真正的本领应付我们不能不担负的巨大开支”(《巴黎公社会议记录》上册第77页)。可是公社却忽视了这些合理的反映和可取的建议。

但是公社的劲敌梯巴尔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趾高气扬地认为:“没有金钱的无产阶级能够确保巴黎吗?”(利沙加勒《1871年公社史》中译本第113页)他甚至运用法兰西银行的财富来对公社个别人员进行收买。如:凡尔赛间谍曾通过顿布罗夫斯基(公社优秀军官和将领)的副官散布空气说:“如果顿布罗夫斯基交出巴黎的大门,凡尔赛将给他一百五十万法郎”。对公社务必忠诚的顿布罗夫斯基当然拒绝了收买。而公社如果能够夺取银行,不但掌握了国家的经济命脉,也可以拿出一部分钱分化敌人内部,瓦解凡尔赛,还可以把银行的九万存户和流通中的巨款作为“人质”。可是公社恰恰对这样的“人质”不重视。

公社在对待法兰西银行问题上的第二个错误就是没有对肆无忌惮地冻结银行的凡尔赛分子加以严惩。象银行的副总经理普列克,他不但坚持接济凡尔赛,而且还拒绝或拖延付款给公社。但公社却不子以逮捕或监督,让他们仍居原职,自行其是。结果使这个反动势力在巴黎内部的常设大本营更加安全牢固。正因为公社对这些人的行为过于克制,使“法国今天处于危险和濒临灭亡的状况”(《第一国际和巴黎公社》中译本上册第312页)。

巴黎公社没有没收法兰西银行,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

当时无论是公社或凡尔赛政府都面临着巨大的财政困难。公社每天必须支出六万五千法郎的薪晌,以供二十五万人的给养和军费,这对于没有雄厚财源的公社来说,每天要拿出这么大一笔开支,无疑是很困难的。“公社的财政方面的情况十分严重。瓦尔兰在第一次会议上向公社说明了这一点”(《马克思恩格斯文库》第141页)。当然凡尔赛那时也曾感到财政困难,梯也尔就对法兰西银行总经理卢兰说过:“我们穷得象教堂里的老鼠一样了……我们掏尽口袋,也凑不齐一千万法郎,而我们至少需要两亿法郎”(杜康《巴黎的震荡》第209页)。然而凡尔赛却很快地从法兰西银行(经过各省分行)那里得到了共二亿五千八百万法郎,有了反扑的财政基础。同一时期,公社只从法兰西银行借取了一千六百多万法郎,其中九百万法郎是从巴黎活期存款中拨出的,仅占凡尔赛的十五分之一。公社不仅没有占领法兰西银行,不敢向法兰西银行要求过多提款,甚至对巴黎其他好几家实力雄厚的金融机构,如“土地信用银行”、“动产信用银行”、“里昂信用银行”等及一些私人银行也都没有去触犯,而这些银行,拥有的黄金就值得好多亿法郎。公社若阻止银行接济凡尔赛,斩断他们之间的联系,把银行没收过来,有效地控制凡尔赛的命脉,就能“迫使整个法国资产阶级对凡尔赛政府施加压力,它同公社议和”,“就可能同凡尔赛达成一致对全体人民群众有利的妥协——这是当时唯一能做到的事情”,“就能使凡尔赛分子的吹牛马上破产”,就有可能致凡尔赛于死命。可是公社对此认识不足,没有这样做,没有摧毁这个资本主义经济的神经中枢,而使凡尔赛有了反扑的经济基础。公社因为没有占领银行没有掌握资金,结果不仅不能废除某些久已引起劳动者义愤的捐税,也不能充分保障前线战士的供应和迅速地改善工人的生活和物质待遇,使公社自己处于不能自拔的境地。而凡尔赛方面实力强大,还有法兰西银行这个帮凶给它里应外合。

那么,公社为何不没收法兰西银行呢?有这样几个因素:

首先,公社委员会主要是由蒲鲁东主义者和布朗基主义者组成,而公社的财政经济大权掌握在蒲鲁东主义者的手中,驻法兰西银行代表贝勒就是以为右翼的蒲鲁东主义者。蒲鲁东主义是典型的小资产阶级学说,创始人蒲鲁东从小资产阶级的立场出发批评资本主义,认为摆脱资本主义剥削的办法,是通过建立人民银行(或称“交换银行”),进行无息贷款,直接交换避免投机商人的剥削,实现小生产者的理想世界。公社的蒲鲁东派不仅继承蒲鲁东的衣钵,而且发展了这种理论,他们不仅认为组织信贷和商品交换是经济繁荣的基础,“交换是一切社会的出发点”,而且认为破坏交换和信用事业,乃是意见最危险的事情。贝勒就是持这一观点的代表。贝勒是蒲鲁东遗著的保管人,公社驻法兰西银行的代表。他既有这一荒谬的观点,当然他就会反对触动银行而认为保存银行的神圣不可侵犯,是对国家最为重要的事情,认为即使国民自卫军仅仅占据了法兰西银行,“也将足以使我国整个货币流通体系受到致命打击”(贝斯奈《我的回忆》中译本第394页)因此,这些荒谬理论正好解除了三月二十三日接任卢兰银行总经理的普列克的顾虑。三月二十九日,贝勒到银行就职。普列克命令四百三十名职员用棍棒武装起来“迎接”,贝勒对普列克的傲慢并不在意,但后来却被普列克所说的银行“是祖国的财富,是法兰西财产”(利沙加勒(1871年公社史)第195页)的漂亮话语所感动。他回到执行委员会,也帮助宣传“没有银行就不再有工业和商业:如果你对它使用暴力,那么它的所有纸币就将变成毫无价值的东西”(利沙加勒((1871年公社史》中译本第196页)。公社委员们也同意了这种荒谬观点。普列克熟知贝勒这位“老好人”的性格,从他第一次与公社财政代表们打交道起,就得知他们的懦怯温和(实际上是右倾机会主义本质!),就让贝勒住在旁边的办公室里作人质,并且只承认贝勒在银行和凡尔赛政府同巴黎公社的关系上,才有监督之权。因而贝勒既不过问银行支出清算帐单,更不要求银行提款给公社。而干方百计地为银行脱离公社而独立这一点辩护。贝勒对银行不断汇款给凡尔赛政府及法国其他各地,认为“是完全合乎常规的事情—理由是必须维护信用”(凯尔任策夫《巴黎公社史》中译本第450页)。他还同银行签订协议,承认银行是私人企业的性质,并负责保护银行不受侵犯。至于银行,则把属于巴黎市所有寄存于银行的款项提供公社,若用完,银行垫款给公社,但要以转给银行市有财产权作为保证。四月六日,贝勒为保护普列克,还暗示他少来银行,以免被逮捕。五月十二日,联邦大队、加里波的义勇队和共和国复仇队听说银行藏有军火,包围银行,准备搜查,而贝勒却竭力行使其权力来阻止搜查,以辞职要挟士兵退出银行。五月二十一日凡尔赛分子打进巴黎市、巴黎人民与反革命势力展开了殊死战斗的时刘,贝勒竟应普列克的邀请,搬进银行居住,充当了银行忠实的守门人。由于有了贝勒这洋一位“温和好说话”的委员,这样一位银行的忠心保护者,普列克便玩弄种种阴谋诡计,随心所欲地欺骗贝勒。贝勒不仅相信凡尔赛给银行的证件,而且认为法兰西银行完全有权拖欠给公社的款项。贝勒对银行的忠心耿耿,后来得到了报酬。公社失败后,普列克帮助他逃到国外,甚至亲自陪同他到瑞士,没受任何迫害,但对公社来说,贝勒的言行实质上是一种背叛。由此可见,蒲鲁东主义者的经济理论和实践,实质就是妄图保存资本主义制度的条件下巩固小生产者的经济地位。因此他们认为如果公社破坏交换和现存银行的货币制度,将意味着国家整个经济的崩溃。公社委员宁愿夺取巴黎全市的所有企业,也不愿意对银行稍加触犯,就是这种小资产阶级的荒谬理论使法国资产阶级的金融堡垒终被保存下来的根本原因。

公社的另一派布郎基派,也不是站在科学社会主义的立场上,虽然他们在重要的政治问题上和蒲鲁东派常发生分歧,但他们只认为革命的首要任务是工人夺取政权,政治斗争是主要的,对保证工人阶级战胜资本主义制度的那些经济条件则不予重视,错误地认为要达到共产主义,只要普及教育就行,决定历史的是“意识的作用”,而严重地忽视了经济工作。因此他们对蒲鲁东主义者在对待银行问题上所犯的错误既不予干涉,更不可能给予纠正。由此可见,当时在人们中间,甚至在社会主义者之间,剥夺资产阶级财产的思想是没有为普遍接受。

其次,公社一些领导人的阶级观点极为模糊,对资产阶级的本质认识不清。当然,在革命斗争中,革命的一方进行分化敌人,瓦解敌人,争取敌人中的一部分,壮大自己的力量,无疑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公社一些领导人希望把资产阶级的某些阶层吸引过来,认为其中有一部分是可争取的,这是对的:认为法兰西银行与巴黎的大小资产阶汲多少都有联系,不触动法兰西银行,就可能稳住一大批资产阶级,这种观点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公社里的贝勒等人对大资产阶级普列克之流却存有幻想,幻想大资产阶级不会起来反抗公社,会与公社达成协议,并不断接济公社。这些幻想实际上就是公社某些领导人没有看清资产阶级本质的反映,没有理解大资产阶级本身就是凡尔赛政府的社会基础,没有认清大资产阶级只会支持凡尔赛,而决不会同情公社,更不可能支持公社。

最后,把公社的胜利局限在巴黎,认为公社只不过是巴黎的政权机关,不是国家的政权机关,因此不但没有将公社的胜利扩展为全国性胜利,而且认为法兰西银行是全国性的金融机构,公社无权过问。三月二十八日公社的提法是“公社的属于公社,国家的属于国家”(利沙加勒《1871年公社史》中译本第206页):四月十六日的补充选举后发表的“公社委员会的宣言》中竟提出使巴黎成为自由城市的方案,还补充说“巴黎所希望的政治统一,是所有地方主动的自愿联合”(利沙加勒《1871年公社史》中译本第207页),公社的《人民呼声报》曾写道:“巴黎完全有权自己管理自己,但它不能管理整个法国”(凯尔任策夫《巴黎公社史》中译本第480页):公社有的委员甚至认为巴黎不是全法国的政权,充其量只是一个自治市而已。可见,巴黎作为一个“自由城市”思想普遍存在,这观点也反映了蒲鲁东主义关于公社自治和否认中央政权的思想。公社本应该在战胜凡尔赛政府的基础上把胜利扩大到全国范围内。但是,公社既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更不可能做到这一点。公社委员们只是认为若插手法兰西银行,是所谓名不正言不顺的,资产阶级的报刊又会骂公社是“强盗”,这样会在全国造成不好影响,对公社不利。

巴黎公社没有占领银行的严重错误,给我们留下了有益的教训:无产阶级革命必须一方而掌握政府机关,一方面掌握银行、铁路、军火和工厂。特别是在无产阶级夺取了政权的国家里,新的经济基础和新的上层建筑差不多是同时建立的。巴黎公社正因为三月十八日起义后,没有很快夺取银行,没有迅速没收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结果公社没有稳固的经济基础。政权得不到巩固,再加上其他一些主要原因,经过了轰轰烈烈的七十二天就失败了。无产阶圾只有在夺取政权的同时,尽快占领银行,剥夺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建立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领导的经济休系,政权才能得以巩固,否则就会半途而废。列宁在十月革命前就说过:我们从巴黎公社学到很多东西,“我们不会重犯公社的致命错误,不会把银行留在资本家手里,不会只对我们的凡尔赛分子采取防御,而会转为进攻他们,消灭他们”(《列宁全集》26卷第24页)因此,十月革命后,俄国无产阶级首先夺取政权。同时立即将银行业和整个金融体系夺到自己手中。因而苏维埃国家政权才得到巩固。在我国,解放战争时由于中国共产党和毛主席的英明领导,吸取巴黎公社教训,一进城就掌握了政府机关,同时也接收了官僚资产阶级的经济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将四大家族控制的“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等四大银行进行接管或改造,从而加速了社会主义建设,巩固了无产阶级专政。

总之,巴黎公社先烈们的血没有自流,它促进了全世界无产阶级革命和民旅解放运动,鼓舞了全界无产阶级和革命人民,为以后的无产阶级革命和民族解放运动树立了光辉典范。公社的伟大成果预示着全世界无产阶级革命一定会取得胜利。

  • 本文转自《武汉师范学院学报》1983年第4期
  • 作者:吴红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