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韬先生《民主社会主义模式与中国前途》之我见

04/03/2009 posted in  当代中国

读了谢韬先生在2007年第2期《炎黄春秋》上发表的《民主社会主义模式与中国前途》(简称“谢文”),第一印象是,这位老同志思想解放,他拥护改革开放,迫切希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根治腐败、开拓创新,其爱党爱国和为党为国之心溢于言表。我虽不认识他,但对他这种为党和国家前途而殚精竭虑的精神,深表尊敬和感佩。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他在批评“左”的东西的同时却走到了另一极端右,因此其文章的客观效果就难免有违于自己的主观愿望。抛开左右不论,任何讲真理、追求真理的文章,其基本要义应是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然而谢先生的文章在这方面却有明显的硬伤。由于他对国外民主社会主义的复杂情况并不太了解,一些论断不符合事实;由于他引用和解释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和观点时随意性太大,其暴露出来问题令人咋舌;特别是他依据对恩格斯晚年思想的误读而提出的所谓马克思主义的“新正统说”,更是有违于历史事实,会造成不必要的思想混乱。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就其文中涉及到的几个原则性问题,表达自己不同的意见。

一、恩格斯晚年放弃了“共产主义”最高理想?

谢韬先生的文章是为辛子陵之作作序,他说:“辛子陵这部书稿以令人信服的历史考证说明,恩格斯晚年放弃了所谓‘共产主义’的最高理想。书稿《导言》里指出:没有什么‘共产主义’大目标,这是一个被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早年提出来晚年抛弃了的命题。1847年10月恩格斯写了《共产主义原理》一文,勾画了这位27岁的青年对未来理想社会的憧憬。1893年5月11日恩格斯73岁时对法国《费加罗报》记者发表谈话,否定了年轻时设计的未来社会模式”。

谢先生还借一篇回忆录透露勃列日涅夫曾说“什么共产主义,这都是哄哄老百姓听的空话”,话中有话地评论道:“前苏联领导人的错误不在于放弃共产主义目标――一旦发现这是不能实现的空想自然应该放弃――而在于拿自己不再相信的理论继续作为官方意识形态欺骗人民。一个带领人民前进的政党必须像恩格斯那样与时俱进地对自己的奋斗目标作出调整,并郑重地告诉人民。”

是什么样证据确凿的“历史考证”,值得谢先生这样坚定地相信恩格斯晚年放弃了“共产主义”最高理想的说法,而要如此郑重地大发议论呢?其实并没有什么惊人的“发现”和“考证”,惟一的证据就是人们早已熟知的恩格斯与法国《费加罗报》记者的那次谈话。在这次谈话中,恩格斯是这样说的:

“我们没有最终目标。我们是不断发展论者,我们不打算把什么最终规律强加给人类。关于未来社会组织方面的详细情况的预定看法吗?您在我们这里连它们的影子也找不到。当我们把生产资料转交到整个社会的手里时,我们就会心满意足了,但我们也清楚地知道,在目前的君主联邦制政府的统治下,这是不可能的。”1(需要说明的是,为求意思的完整性,我这里比谢文多引了一句,即最后一句是谢文中所没有引的。)

谢文将恩格斯这里说的“我们没有最终目标”,解释和理解成他放弃了“共产主义”的最高理想。究竟应如何理解和解读恩格斯的这番谈话?我认为,不应当拆开孤立起来理解和解释,而应当依据上下文的意思和语言环境,将恩格斯的这些话还原为一个整体来理解和解读。

恩格斯与《费加罗报》记者的这次谈话,所谈内容是关于德国局势的看法,特别是对德国即将举行的选举形势的看法,包括德国社会党人成功的可能性,甚至包括是否在所有选区都提出候选人这样的细节问题。这完全是时局性的,而非宏观理论的谈话。在接近结束时,记者“急转弯”式地问恩格斯:“你们德国社会党人给自己提出什么样的最终目标呢?”这究竟是指与这次选举有关的“最终目标”,如德国社会党人对选举的期盼、选举后的打算等目标呢,还是泛指社会党人一般所称的“最终目标”?看来,恩格斯听后有所“琢磨”,他“看了一下”记者,然后作出了上述回答。

从恩格斯这一回答的整体意思看,他直截了当地说“我们没有最终目标”,但接着所说的三句话,都是对为什么说没有“最终目标”的解释:

第一句,“我们是不断发展论者,我们不打算把什么最终规律强加给人类”。这是恩格斯否定“最终”目标的“哲学原则”。恩格斯曾无情地批判过杜林的“最后的、终极的真理”,并提出“社会主义是不断改革的社会”。至于理想中的“共产主义社会”,也只能看作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不是什么“ 最高”、“最后”的阶段,决不是人类发展的“终点”,因为历史仍要继续向前发展的。恩格斯这里说“我们是不断发展论者,我们不打算把什么最终规律强加给人类”,就是从坚持这一“哲学原则”出发的。值得注意的是,在“我们是不断发展论者”这句话当中,“不断发展论者”这几个字是以“黑体字”标出来的,这显然是为了“强调”,是对“没有最终目标”这句话的注解――对于“不断发展论者”来说,当然不会有“终点”,因而是“没有最终目标”的。

第二句,“关于未来社会组织方面的详细情况的预定看法吗?您在我们这里连它们的影子也找不到”。恩格斯在说完“我们没有最终目标”之后,接着这么说,等于解释了他所说的“最终目标”所指的是关于未来“社会组织方面的详细情况”。从这个角度来说,当然不可能有“预定看法”,也就不可能有“最终目标 ”。

马克思和恩格斯历来是不愿对未来社会作任何具体的预言的。1881年l月,纽文胡斯写信问马克思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在政治和经济方面应当首先采取哪些立法措施时,马克思2月22日在回信中明确指出,这个问题“提得不正确。在将来某个特定的时刻应该做些什么,应该马上做些什么,这当然完全取决于人们将不得不在其中活动的那个既定的历史环境。但是,现在提出这个问题是不着边际的,因而实际上是一个幻想的问题。”2在恩格斯看来,离开社会主义社会的实践来谈论其具体蓝图,只能重蹈空想社会主义的覆辙,这种蓝图“越是制定得详尽周密,就越是要陷入纯粹的幻想。”这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一贯的思想。也是他们与空想社会主义者和杜林等根本不同之处。

第三句,“当我们把生产资料转交到整个社会的手里时,我们就会心满意足了,但我们也清楚地知道,在目前的君主联邦制政府的统治下,这是不可能的 ”。恩格斯的这句回答是比较贴近访谈的主题的。从他的这一回答中,更不能得出他放弃了“共产主义”的最高理想的结论。因为当时在恩格斯看来,是否赞成“把全部生产资料转归社会所有”这是判断是否是“共产主义者”的标准。既然他在这次谈话中明确地提到这个问题,并在随后的谈话中又分析了德国社会党在军队中的影响,说“整个军队会有一半站到我们这边”,还谈到世纪末“我们党能担负起掌握国家管理的使命”,“我们明天必须掌握政权”3等问题。后来的事态发展表明,恩格斯当时对德国形势的分析仍然是“过于乐观”了。能说一位正在如此乐观地估计形势的革命导师,已放弃了“共产主义”的最高理想,这能令人相信吗?

总之,如果将恩格斯的回答作为整体而完整地加以解读,可以清楚地看出,恩格斯决没有放弃他为之奋斗了一生的“共产主义”理想。至于说未来社会的详细情况我们的确不知道也不可能说清楚,但不能因此而根本不要任何理想。不能因为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还不是人类社会的“终点”,就不需要共产主义目标。不能因为我们不知道共产主义理想社会的细节,就根本不要任何理想。马克思主义认为,未来社会一定会比现在的资本主义社会更好、更理想,这是肯定无疑的。因此,决不可据恩格斯的上述回答而说他已放弃了“共产主义”理想。我想,随着研究的深入,一定会有更多的资料和事实,来证明这种“令人震惊”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二、恩格斯的“最后遗言”是“放弃革命”?

谢先生的文章说,恩格斯在1895年3月6日写的《〈法兰西阶级斗争〉导言》(以下简称《导言》)中,期待通过工人阶级的合法斗争取得政权,保留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他说这是恩格斯对欧洲各国社会主义运动的“最后遗言”,是对《共产党宣言》以暴力革命夺取政权“旧策略”的重要修改。事实究竟是怎样的呢?

恩格斯立过普通的“遗嘱”,但决没有“政治遗嘱”

恩格斯在逝世前两年(1893年7月29日)曾立过一个“遗嘱”,次年又有所补充,但那是有关个人财产、手稿和生后事务安排的普通遗嘱。除此之外,恩格斯在逝世前没有任何政治性“遗嘱”。最早将恩格斯1895年的这篇《导言》称为“政治遗嘱”的人,是德国人爱德华·伯恩施坦4,后来是欧洲一些学者进行炒作,现在就是我们今天见到的谢文的“最后遗言”的说法。谢文将《导言》说成是“最后遗言”,显然是想强调由他概括出来的所谓“遗言”的内容――放弃暴力革命搞和平改良――是恩格斯“盖棺论定”了的,“不可改变的”。但恩格斯当年围绕《导言》的发表有些书信,而这些书信写于《导言》之后,从而使《导言》成了“非”最后的遗言。因此,要全面把握恩格斯在《导言》中的思想就要研究这些书信。所以这些书信应更值得人们关注。而恩格斯在这些书信中所表达的“ 最后遗言”,却不是什么要放弃“暴力革命”,而是一再告诫不能“绝对放弃暴力”和“绝对守法”,这与谢先生所概括出来的“最后遗言”是南辕北辙的。

围绕《导言》的发表,恩格斯反复阐明他的原则立场

《导言》是恩格斯于1895年2月14日和3月6日之间写成的。《导言》完成后,德国社民党执委会要求恩格斯把这部著作中他们认为是“过分革命的调子”冲淡些。恩格斯接受他们意见做了修改,但有些地方坚持不改,并对他们的要求表示“不能理解”。在同年3月8日致《前进报》出版社经理理查·费舍的信中,恩格斯尖锐指出:“我不能容忍你们立誓忠于绝对守法,任何情况下都守法,甚至对那些已被其编制者违法的法律也要守法,简言之,即忠于右脸挨了耳光再把左脸送过去的政策。”恩格斯似乎预见到在他生后会有人歪曲其《导言》中的思想,因此又明确地声明:“我认为,如果你们宣扬绝对放弃暴力行为,是决捞不到一点好处的。没有人会相信这一点,也没有一个国家的任何一个政党会走得这么远,竟然放弃拿起武器对抗不法行为这一权利。”5

恩格斯在这些书信中还强调了斗争策略和方式是有条件的。当时恩格斯虽然强调要利用普选权这一“新武器”,但同时又明确反对将这一斗争策略和方式绝对化。当时德国社民党领导人要求恩格斯将谈到策略问题时所使用的“现在”这个限定词删去,恩格斯坚决不同意,并明确指出:“你们想去掉‘现在’一词,也就是把暂时的变成永久的,把相对的变成具有绝对意义的策略。我不会这样做,也不能这样做,以免使自己永世蒙受耻辱”。“守法――目前暂时在一定程度上对我们还是适用的,但绝不是不惜任何代价的守法,即使是口头上也罢!”6

恩格斯对党中央机关报《前进报》的一篇社论,未经他同意就断章取义地摘引了他《导言》中的话,造成恩格斯主张“无论如何要守法”的印象,非常愤怒,并提出抗议。恩格斯指出:李卜克内西“摘引了所有能为他的、无论如何是和平的和反暴力的策略进行辩护的东西”。“但我谈的这个策略仅仅是针对今天的德国,而且还有重大的附带条件。对法国、比利时、意大利、奥地利来说,这个策略就不能整个采用。就是对德国,明天它也可能就不适用了。”7这表明,恩格斯坚持认为斗争策略和方式随时随地都要以具体的历史条件为转移。

《导言》本身并未否定“暴力革命”

就算《导言》是恩格斯的“最后遗言”,它虽然论述了采取和平合法的新斗争方式的重要意义,但作为唯物辩证法大师的恩格斯并未因此而否定暴力革命。这表现在:一是恩格斯在《导言》中肯定了“危机”与“革命”的因果关系,强调“新的革命,只有在新的危机之后才可能发生。但它正如新的危机一样肯定会来临”。8二是恩格斯在《导言》中指出“巷战”这种斗争方式变得越来越不利于民间战士而更有利于政府军,因而明确提出“巷战”这一方式“过时了”,但是对这一“特定的”武装斗争方式的否定,并不意味着对“一切暴力”斗争方式的否定,甚至连“巷战”这一斗争方式恩格斯也没有绝对否定。当时恩格斯就指出:如果将来的巷战“有其他的因素来抵消这种不利的情况”的时候,“巷战”仍然能起作用。9这后来已被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中彼得堡城市起义的巷战验证过了。三是恩格斯在《导言》中肯定“革命权”是“现代国家一无例外都以它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唯一权利”,他一方面肯定德国社会民主党在当时要利用和平合法斗争手段,但同时又明确肯定了“外国同志们”的选择――“没有放弃自己的革命权”。10四是恩格斯在《导言》中表示“暴力革命”思想的词语,如“前哨战”、“决战”和“决定性的搏战”等,因德国社民党领导人一再要求而删节了11。至于《导言》中更明显地表示将来还可能进行“暴力革命”的语句――“如果你们(指德国统治者方面――引者注)破坏帝国宪法,那么社会民主党也就会不再受自己承担的义务的约束,而能随便对付你们了。但是它那时究竟会怎样做,――这点它今天未必会告诉你们。”12更是不可能保留而删除了。如果将以上所述都考虑进去,决不能说恩格斯在《导言》中已放弃了“暴力革命”思想。

由此可见,恩格斯当时的思想是非常明确的:既不是1848年时期那样将“暴力革命”视为“惟一的”斗争策略,但也没有像社会民主党内的机会主义者所宣扬和主张的那样,完全否定暴力革命而一味追求和平改良。换言之,马克思主义所主张的是“暴力与和平”两手,而机会主义者只有“和平改良”这一手,二者的原则区别是很明显的。

三、恩格斯是“‘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首倡者”?

谢先生文章还给恩格斯戴了一顶“‘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首倡者”的帽子,但客观事实表明,恩格斯不仅不是“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首倡者,而且恰恰是它的批判者。

首先,恩格斯晚年根据资本主义的新发展,指出资本主义的经济发展出现了“有利于社会主义的因素”,13但恩格斯和马克思一样,仍然认为这一切还只是标志着“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14是资本主义开始向着新的生产方式的过渡点,并不认为这就是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了。恩格斯和马克思一样,从唯物史观出发,认为资本主义作为一种“社会经济形态”,其发展是“自然历史的过程”,15是自发的、不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马克思恩格斯强调的是社会经济形态发展过程的客观必然性。因此,不能将作为“社会经济形态”的“自然历史过程”的“自发性”,与作为“社会形态”(它必须包括上层建筑在内)的改变需要经过“革命”(即“分娩”的阵痛),这样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混淆起来。决不能说什么“《资本论》第三卷推翻了《资本论》第一卷”,资本主义可以不需要革命而“和平长入”社会主义。至于“社会形态”如何改变的问题,今天的人们可能有新的观点和看法,那是另外的问题,但当年恩格斯和马克思的思想如上所述是很明确的。他们有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生长着新生产方式的因素的论述,是为了从经济上来论证“革命的客观必然性”,而决不是为了论证“取消革命”、“ 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正确性。

其次,恩格斯在《1891年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批判》中,曾批评党内有人在“散布机会主义”,说这些人“想要党承认在德国的现行法律秩序下,可以通过和平方式实现党的一切要求。他们力图使自己和党相信‘现代的社会正在长入社会主义’”。恩格斯明确指出:“这样的政策归根到底只能把党引入迷途”。 “为了眼前暂时的利益而忘记根本大计,只图一时的成就而不顾后果,为了运动的现在而牺牲运动的未来,这种做法可能也是出于‘真诚的’动机。但这是机会主义,始终是机会主义,而且‘真诚的’机会主义也许比其他一切机会主义更危险。” 16

再次,恩格斯在另一篇《导言》,即1891年3月18日为马克思《法兰西内战》写的《导言》中,明确强调“打碎旧的国家政权而以新的真正民主的国家政权来代替”的必要性。他尖锐地指出:“近来,社会民主党的庸人又是一听到无产阶级专政这个词就吓出一身冷汗。好吧,先生们,你们想知道无产阶级专政是什么样子吗?请看巴黎公社。这就是无产阶级专政。”17恩格斯这里说的“一听到无产阶级专政这个词就吓出一身冷汗”,不正是伯恩施坦等人的“形象”吗?恩格斯这里所说的“社会民主党的庸人”不就是指这些人吗?怎么能说被恩格斯所严厉批判过的这些社会党人的思想来自于恩格斯呢?

四、伯恩施坦“只是重复了恩格斯的话”?

谢先生文章说,伯恩施坦不是修正主义,应为其“正名”,因为他“只是重复了恩格斯的话”。据我国著名的社会党问题专家、老翻译家殷叙彝先生的研究,早在1957年西德的克里斯蒂安·格诺伊斯就认为,“伯恩施坦对马克思主义的批判的萌芽,在晚年的恩格斯那里已经看得出来了”,换句话说,“伯恩施坦的话来自于恩格斯”。后来西方一些学者不顾客观历史事实,进一步炒作这一观点。谢先生这里所说的“伯恩施坦只是重复恩格斯的话”,看来就是从这些西方学者那里移植过来的。18

历史事实究竟是怎么样的呢?只要翻翻伯恩施坦1899年写的《社会主义的前提和社会民主党的任务》一书,就会发现事实完全不是谢文所说的那样。

首先,伯恩施坦明确承认他“在许多要点上违背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主张”。他在《社会主义的前提和社会民主党的任务》中说,“我完全知道,本书在许多要点上违背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理论所主张的见解”。他过去一直尽可能避免“把自己的背离的观点以对马克思恩格斯学说的批评的形式表述出来”,但是现在的情况不同了。“今后我必须同那些像我一样出身于马克思和恩格斯学派的社会主义者进行论战。如果要我捍卫我的见解,我就必须对他们指出,我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学说在哪些点上大体是错误的或者自相矛盾的。”19于是,伯恩施坦公开明确地开始了对马克思恩格斯学说的“清算”、“批判”和“修正”。

其次,伯恩施坦对马克思恩格斯学说的批判可以说是全方位的,但火力最集中的问题是“暴力革命论”,他公然将马克思主义污蔑为“布朗基主义”。伯恩施坦说,共产主义同盟时期的马克思和恩格斯著作,“除了摈斥**以外,这些著作归根到底还是反复地散发着布朗基主义的或者巴贝夫主义的精神”。“《共产党宣言》的革命的行动纲领是彻头彻尾布朗基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只是从一个方面――在方法上――克服了布朗基主义。但是在另一方面,即在过高估计革命暴力对于现代社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创造力这一点上,它从来没有完全摆脱布朗基主义的见解。”所以他认为,“对于布朗基主义的批判将变成马克思主义的自我批判 ――不仅是对某些外部表现的自我批判,而是对它的学说体系的及其本质的组成部分的自我批判。”于是,伯恩施坦实际上对整个马克思主义学说体系采取了全面批判的立场。20

再次,伯恩施坦不仅鼓吹和平改良,而且要求改变党的性质。他说“无产阶级专政”这一词句“今天已经如此过时,以致只有把专政一词的实际意义去掉并且赋予它随便什么削弱了的意义,才能使这一词句和现实相一致”。他强调“民主已证明自己是社会进步的强有力的杠杆”,并进一步提出,“如果社会民主党有勇气从实际上已经过时的一套惯用语中解放出来,并且愿意表现为它今天实际上的那个样子,即一个民主的社会主义的改良政党,那它的影响将比今天更加大得多。 ”21马克思主义是不断发展的理论。从1848年《共产党宣言》的发表到1895年恩格斯逝世的近半个世纪的时间里,当时的资本主义和世界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恩格斯据此已对自己和马克思所创立的学说中的许多重要观点进行了“修正”,进一步发展了这一理论。从科学理论的品质上讲,我们不能设想恩格斯逝世之后,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修正”和发展就全部完成了,不需要、也不能由后人去继续“修正”和发展了。伯恩施坦在恩格斯逝世后提出要对马克思主义进行“修正 ”,要继续发展马克思主义。从表述上讲并无错误,甚至是正确的。问题在于对此必须进行具体的分析。但是伯恩施坦将马克思主义攻击为“布朗基主义”,完全否定“暴力革命”等,很显然是违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和革命精神的,至少在当年那个“战争与革命”的年代这是完全错误的,是属于应当否定和必须批判的“修正主义”之例。这个问题,涉及如何评价当年那场与伯恩施坦的争论问题,我们将在后面再谈。但无论如何是不能得出这个结论:“伯恩施坦只是重复恩格斯的话”。

五、如何评价当年对伯恩施坦的那场批判?

我们在上面已经讲过,关于恩格斯晚年放弃了“最高理想”、放弃了“暴力革命”、提倡“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等说法都是不符合事实的;说伯恩施坦“ 只是重复恩格斯的话”也是不符合事实的;那就是说,恩格斯与伯恩施坦的思想是有原则区别的,不能认为伯恩施坦所宣扬的那种社会民主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正统”,因此当年伯恩施坦遭到批判是必然的。就是从今天看来,这个“案”也是翻不了的。

伯恩施坦当年所遭受的批判,首先来自于德国社民党内部,是蔡特金、卢森堡、倍倍尔等左派人士最先发起了对他的批判,其中包括欧洲其他国家的一些左派人士。虽然列宁对他的批判影响最大,但那是后来的事情。不宜将那场争论“单纯”说成是“布尔什维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之争,因为这容易造成错觉,似乎是“东西方”两股马克思主义力量之间的争论。

现在学术界提出了一种“分岔说”,意思是从19世纪末开始马克思主义就分岔了,分成了东西两派或两股力量,即西方国家的“社会民主主义”,东方国家的“布尔什维主义”(即列宁主义)。这两支同源的马克思主义力量,无所谓正统非正统之分,因为它们分别适合于各自地域的情况,因而都是正确的。这种说法有三个问题值得商榷:

一是从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当时历史条件下的思想看,他们都仍然主张“暴力革命”,这也是伯恩施坦攻击马克思主义是“布朗基主义”的主要原因,这印证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想与社会民主主义的主张是有原则区别的,不能将今天的社会民主主义放弃暴力革命而奉行和平改良的路线,视为对“马克思主义正统”的继承。因为在当时历史条件下马克思和恩格斯并没有主张放弃暴力革命。决不能按今天的时代背景和思维形式去“裁剪”一百多年前恩格斯当年的思维内容。这就等于硬要身处“战争与革命”大环境中的恩格斯,作出“绝对放弃暴力”、“绝对守法”的策略思维。正如恩格斯所说过的:“我们只能在我们时代的条件下进行认识,而且这些条件达到什么程度,我们便认识到什么程度。”22

二是随后半个世纪的世界历史的发展表明,资本主义不仅连续爆发了两次世界大战,而且还发生了一次世界性的经济大危机(1929年),在这种历史条件下,不仅东方国家(俄国、中国等)取得了暴力革命的胜利,西方某些国家也曾不同程度地出现过革命形势,美国近邻的古巴在1959年也取得了革命胜利,说马克思主义暴力革命思想只适合东方而不适合西方国家,这显然不符合当时的客观实际。

三是社会民主主义早已不将马克思主义当作自己的指导思想,而只是将马克思主义作为分析社会的一种方法。虽然说从历史渊源上讲它们仍承认自己来自于马克思主义,但它们现在决不承认自己属于马克思主义。苏联东欧剧变后,它们更进一步将“民主社会主义”改为“社会民主主义”,并表示要与“社会主义”完全脱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将它们当作马克思主义的一股力量是否有一相情愿之嫌。

基于以上分析,我认为与其说“马克思主义”分岔了,不如说世界“社会主义”分岔了。社会民主主义(或民主社会主义)也是一种社会主义流派,即一种“非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流派”,它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即科学社会主义)一起,组成了当代世界的两大社会主义力量。这两股社会主义力量的性质和特征不同,因而不可能融合或取代,但可以彼此应“互借(鉴)互(推)动”,促进世界社会主义运动朝着多样性的方向发展.

至于说到说到19世纪末与伯恩施坦的那场争论,既不能看成是马克思主义的“分岔”,更不能说成是马克思主义“正统的颠倒”。我认为对那场争论不宜简单地做绝对肯定或绝对否定的结论,而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地进行具体分析。

首先,基于以上分析我认为从性质上看,反对伯恩施坦的斗争,属于维护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和革命精神的性质,这是不能否定的、不能翻案的。伯恩施坦攻击马克思主义是“布朗基主义”是错误的,谢文说列宁主义是“布朗基主义”,斯大林“等人”是从“左”边修正马克思主义的“最大的修正主义”,同样也是错误的。事实上列宁能够领导十月革命并取得胜利是因为他贯彻了“纠右防‘左’”的方针,既纠正了不敢革命、取消革命的右倾错误,又坚持周密组织、选择时机,顶住了党内急于发动武装起义的“左”倾“布朗基主义”的要求。列宁强调,“起义要获得胜利,就不应当靠密谋,也不是靠一个党,而是靠先进的阶级。此其一。起义应当依靠人民的革命高潮。此其二。起义应当依靠革命发展进程中的转折点,即人民先进队伍中的积极性表现得最高,敌人队伍中以及软弱的、三心二意的、不坚定的革命朋友队伍中的动摇表现得最厉害的时机。此其三。在这三个条件下提出起义问题,正是马克思主义和布朗基主义不同的地方”。23由此可见列宁反对“布朗基主义”的立场和态度是非常明确的,不能说列宁主义是“布朗基主义”。

与此相联系,必须肯定十月革命、中国革命等不是“布朗基主义”的产物,而是在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思想指导下取得胜利的,因而不能否定这些革命的合理性即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世界历史发展证明,在20世纪,正是由于共产党人坚持了“暴力革命”的马克思主义正确路线,才有俄国十月革命、中国革命的胜利,以及其他一系列革命运动的发展。20世纪才不是资本主义的一统天下,世界的面貌才发生了如此天翻地覆的变化。社会党人才有机会从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中获得启发和借鉴,资本主义国家才能提得出像谢先生文章所引用过的1965年《资本家宣言》那样诚恳地向社会主义国家学习的警句――“借鉴社会主义人民当家作主的经验,实现股份制的人民资本主义;借鉴社会主义福利制度的经验,实行从生到死包下来的福利资本主义;借鉴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经验,实行国家干预的计划资本主义”。如果压根就没有发生这些革命,压根就没有这些社会主义国家,哪来谢先生所说的今日之“新资本主义”?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国家的出现是历史的必然。

我们不否认被扣上“暴力社会主义”帽子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确存在很多问题,而且错误很严重,并且有些国家已经不复存在。其中自有严重的教训需要总结,但这是另一方面即建设层面的问题。用《圣经》中“原罪”的逻辑来推论这些国家,难免有张冠李戴之嫌。因此,绝对不能否定一切,决不能搞历史虚无主义。一个不尊重历史、不尊重先烈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一个对历史采取虚无主义态度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民族!这样的民族,什么“主义 ”也救不了它!

共产党人也不都是正确的,也有深刻的教训需要总结。当时欧洲的共产党人受“左”的教条主义的危害,不能与时俱进地发展马克思主义,恩格斯在《导言》中承认,在1848年就想以一次简单的突然袭击来推翻资本主义,“历史表明我们错了”,我们当时的观点“只是一个幻想”。后来的共产党人对恩格斯的这一思想理解得不深,重视得不够,造成长期对资本主义发展潜力估计不足,总是过于乐观地估计形势、急于求成,因而常犯“左”的错误。列宁领导俄国十月革命并取得了胜利,开辟了社会主义发展的新纪元,这是必须肯定的。但是他领导和成立第三国际(共产国际),企图推进世界革命,历史已%E

  • 作者:肖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