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洞穴?——关于民族主义的一些探讨

07/11/2012 posted in  理论视野

作者: 带Q过人

今天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世界上,在这里一切政治问题都是全球性问题,而一切全球性问题都伴随着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冲突。因此,民族主义问题无疑已经成为中国当代政治实践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这种重要性不仅在于其始终作为意识形态领域最为混乱的领域之一,更在于对待这一问题的态度往往对我们的实际斗争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本文创作动机来自同一些朋友关于民族主义理论的讨论,并且主要是对二十世纪下半叶以来的学术成果的简要介绍。至于应对实际问题的具体策略,在这里不可能进行一一探讨。

人人生而不同?

今天几乎不会有人会否认这样一个观点,即民族是客观存在的。而从这一观点出发,人们进一步得出结论说,民族之间的冲突是永恒的,因此民族主义从人类诞生的那一天起就是存在的,并将永远存在下去。

这一逻辑是值得怀疑的。从民族而产生民族主义,这一过程还需要做详细的考察。然而在此之前,我们不妨先花一些时间,把目光投向第一个观点。事实上,只要稍作一些概念性的工作,便会发现“民族”这一概念也并不像看上去那样“客观”。

在很多人看来,民族是一个似乎确凿无疑的概念,它代表了我们所属的一群人的全体,并且这种所属关系是与生俱来、终生不变的。这样的看法赋予了“民族”某种神圣的光辉。然而,正如任何神圣的概念一样,一旦当我们试图为其下一个严格的定义,困难就立刻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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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民族一词表示的是一个特定的群体同其他人之间的区别,那么我们要做的就是规定这种区别的判断标准。关于这一点,人们首先想到的,往往是生理上的差异。

的确,我们很容易想象这样一幅画面,一个金发蓝眼的欧洲人举起火枪对准一个黑人,心想杀死一个长相如此可笑的生物绝对算不上什么犯罪。然而,这种体貌特征上的巨大差异之所以令人印象深刻,只因为它是极端的。事实上,任何一个中国人都很难仅靠长相识别出朝鲜人或是日本人,这在地域临近的民族之间是十分正常的。而另一种普遍存在的情况是,由于各民族长期的杂居和通婚,也使得相互间的界限变得日益模糊。并且,由于民族融合而产生的一个新问题是,我们应该如何对待这些后代:无论是将其归入原有的任何一个民族,还是直接将其认定为一个新的民族,显然都将有损于某些人心目中那种民族的永恒性和神圣性。

新的科学技术的发展总会为一些陈腐的观念注入新的活力。在历史上曾经长期被用来为统治者的特权地位作辩护的生理主义的观点,在当代似乎再一次盛行起来,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生物学的进步。现代遗产学似乎让我们摆脱了体貌特征所固有的模糊性,从而我们可以以上帝的视角宣称,我同某些人具有更多的共同性质。但是这并不重要。之前我们所面临的困难在实质上并非是找不到区别或者无法衡量区别,而是如何划定一个区别的程度,让我们可以把个体的差异上升为民族的差异。换句话说,这是一个语言哲学的问题:一个概念的内涵应该如何确定。这个问题是任何生理主义都无法解决的。

事实上,以生理差异来区分民族,并不是民族概念产生的原因,而恰恰是其结果。只是由于造成民族区别的真正原因被掩盖了,人们才重新拾起这一曾在历史上长期起作用的因素,来解释他们当前所遇到的问题。

生理差异在古代社会中曾被长期作为区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依据,这一点同样体现在民族概念发展的过程之中。

尽管与我们今天所说的民族大有不同,但人类自古以来都在把社会划分为不同的集团。以中国为例,古汉语中“族”或“族类”这样的概念就可以被认为是现代民族的前身。“族”字的含义古今并不相同。在最初的意义上,“族应该是以家族氏族为本位的军事组织”,1由此而引申指一个氏族的所有成员。因此,在这个时期,“族”确实是以血缘关系来维系的。

《左传·成公四年》中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楚虽大,非吾族也,其肯字我乎?”在这里,鲁人认为晋人为同族而楚人为异族,显然也只是以血缘为基础“宗族”。然而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春秋时期各诸侯国的士大夫和平民来说,“族”的概念发生了一个巨大的变化,他们同宗主已经不再必然具有紧密的血缘关系,而是以地域来决定其归属。可以说,随着文明的扩张,由地域依附替代血缘依附是必然的趋势,古罗马的历史也同样证明了这一点。那种认为血缘具有天然的神圣性的观点,只是统治者为其世袭权力辩护的工具。

b)

另一种被广泛接纳的观点是“文化民族主义”。对此观点我们不妨引用盖尔纳的描述:“当且只当两个人共享同一种文化,而文化又意味着一种思想、符号、联系体系以及行为和交流方式,则他们同属一个民族。”2这一定义抛弃了生理因素的决定作用,强调了民族作为人的一种社会属性的层面。

或许,在世界的任何其他地方,都不曾出现过向中国这样强大且历史悠久的文化民族主义。孔子说,“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在他看来,中国之与夷狄的区别,不在于种族,而在于风俗习惯乃至于政治制度。这样的观念构成了中国古代“天下”世界观的基础。中国之为天下中心,是因为拥有最先进的礼法制度,而中国的民族认同,也首先来自对这一礼法制度的认同。由此出发,中国与夷狄之间,也就没有绝对的区别,只要接受了礼法的教化,便都成了“天下”体系中高贵的一员。这样的民族观在某种程度上反而构成了对民族概念的一种消解。

换句话说,文化范畴的引入使得我们在相对主义的危险方向上走得更远。无论文化因素同生理因素看上去是多么的不同,这两种定义方式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即致力于用全体成员所分享的某种共同点来描述民族的概念。

以此看来,斯大林的民族定义是一种更加全面的表述:“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的民族文化特点上的共同心理素质这四个基本特征的稳定的共同体。”尽管如此,这一定义仍然备受争议。对民族的定义是如此困难,以至于很多专业学者都断言这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然而,民众何以能够接受这一复杂的概念?今天的民族划分又是如何产生的?

我们似乎走进了一条死胡同,那么何不冒险对到此为止的全部逻辑做一个倒转。事实上,之前我们假定了民族是根植于某些共同属性的人民自发的身份认同。然而还存在另一种相反的可能性,即另外的某种东西制造了民族,之后才试图为这个被规定的概念寻求辩护。对于这一种假设,我们将在下一部分展开这一假设。

借民族之名

前面已经提到,中国的“族类”概念经历了一个由家族到国族的演变过程,这一过程典型地体现在楚国地位的变化上。春秋初期被视为蛮夷的楚国,到了后来已经可以作为中原霸主而被诸侯承认。尽管人们可以用对礼乐制度的接受来解释这一现象,但礼乐制度作为政治在文化上的延续,表明了这实际上是统治阶级内部的政治认同。

朝贡体系的建立是这一政治认同的进一步完善,也是西方人将中国视为文化民族主义的重要原因。在这一体系下,外族只要认同中华文化的正统,实质上是认同中原统治者的政治地位,便都可以被给予“族类”的认同。这种民族观念与现代民族主义有着显著的不同,却与基督教的世界观有着惊人的相似。这样的世界观是维持一个庞大的封建帝国的需要,正如罗马人不得不承认东方民族的地位一样,这种虚假的身份平等对于专制政权有着重要的调合作用。

而现代民族主义则抛弃了这种天下大同的理想。“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这句话是对欧洲19世纪以来的民族主义运动最简洁的描述。无论是意大利和德国的民族统一运动,还是东欧国家争取民族独立的斗争,都可以看做是这一理念的具体实践。在过去的宗教帝国早已支离破碎的情况下,这种民族和国家的对应关系被当时的人民和民族主义理论家们视为是理所当然的。但是他们显然也面对着我们前面所讨论的难题。一个国家或者说一个民族应当如何挑选自己的成员?

在这一任务中,民族语言无疑扮演了最重要的角色。对于人民来说,语言是最方便的身份证明,而对于知识分子来说,语言则是最得心应手的武器。

这种语言认同并不是贯穿整个历史的,仅仅是特定时代的产物。那种当时被称为民族共同语直至现在的东西,在此之前大多只是作为一个地区的方言而存在。这些方言与其它各种方言的地位并没有太大的差别,并且共同与拉丁语构成了一种二元结构。仅仅在统治者中使用的拉丁语掌握了全部的权力,而方言则作为劳动人民的口头交流工具。

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是不可能产生基于语言的认同感的。这一方面是因为粗鄙的口头语言难以承担这一责任,更重要的是,文化和政治运动在这时的欧洲还远远没有建立起后来那样亲密的关系。如果说资本主义为我们制造了一幅人人平等的假相,那么封建领主更喜欢用强化真相的方式来维持自己的地位。在农业时代,统治者有能力把文化垄断在自己的手中,并且这么做对他们也是有利的,农民则把文化视为同自己毫无关系的。因此,这时候“没有人或者几乎没有人对促进这个社会层次上的文化同类性感兴趣。”3

这种情况直到文艺复兴时期才有所改观。这时候文化开始下移,并出现了大批以方言写作的作家。在他们的推动下,原本仅有口语的方言变得更加精致,并扩展为更大群体的共同语,成为民族语言的原型。事实上,今天很多的民族共同语都是以近代经典文学作品为重要标准的。

印刷技术的进步则是方言普及的背后推动者,廉价的印刷品让大多数人都有机会来阅读,而方言作品就成了他们最好的选择。

民族共同语的出现为文化认同提供了强有力的工具,然而,只有文化的认同是不足以掀起这样一场席卷全球的政治版图变革的。即使人们将自己至于了民族这一共同体之下,也并不意味着他们从此便与其他民族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以至于必须建立一个只属于自己的纯粹的国家。民族主义运动终究是一场政治运动,而主导这一政治运动的力量来自何方?

为了解答这一问题,将目光投向美洲或许是有益的。本尼迪克特·安德森反驳了长期以来的欧洲中心主义视角,指出美洲的民族主义运动要更早于欧洲。无论是美国的独立战争,还是拉丁美洲的玻利瓦尔革命,都把自己说成是反抗欧洲人统治的民族独立运动。

然而令人惊讶的是,这些独立运动的主导者,几乎全部是欧洲人的后裔。他们与他们的敌人有着共同的血统,说着共同的语言,却宣称自己属于一个不同的民族。至于这些解放者自称所属于的那个民族,内部则存在着尖锐的对立。“解放者玻利瓦尔本人曾经主张,一场黑奴的叛变比一次西班牙入侵要糟1000倍;而托马斯·杰斐逊本人正是在18世纪70年代的时候,因为效忠英皇的总督宣告解放那些与他们从事叛乱的主人决裂的黑奴而被惹恼了的弗吉尼亚农庄主之一”4

在这里,民族只是一个被借来的概念。美洲的白人们的确真诚地自认为是一个区别于自己欧洲祖先的新的共同体,但民族的概念只不过为他们标明这种区别提供了方便。隐藏在这个标签背后的真正的冲突在于,这些自认为的美洲的开拓者们需要联合起来反抗分割了他们经济利益的宗主国。至于黑人和印第安人,只不过是白人们在意识形态上不得不付出的代价。

而欧洲的民族主义也是类似的,只不过存在具体形式的复杂性。同美洲的情况类似,西欧的民族主义整合了原本分裂的地区,试图建立一个范围更大的国家,而对于东欧尤其是巴尔干地区而言,却是原本统一在帝国统治之下的地区纷纷试图独立。尽管看上去如此不同,但二者的要求都是顺应了资产阶级的要求。在西欧,就得封建贵族已经日薄西山,城市资产者所要做的就是借助一个强大的国家驱除他们的最后一点残余,并建立起一个统一的自由市场;而相对落后的东欧,资本主义受到了封建帝国更强大的压制,争取独立地位是发展的首要前提。

这也就可以解释马志尼那种看上去可笑的“门槛原则”。他一方面宣扬民族的天赋权利,另一方面又坚持民族原则只适用于一定大小的国家,坚决反对小民族的分离和独立。这样的观念实际上暗示了民族主义对某种力量的依赖。也就是说,民族独立只有适应了资本主义发展的要求才能获得力量,或者说,只是资本主义的发展才要求民族国家的建立。

当然,在资本主义更加发展的地方,无产者也会更多的参与在运动之中。

这首先是因为无产者在社会的发展中获得了更强的政治意识,而这种政治意识的一个前提是文化的普及。推动这种文化普及是资本主义的内在需求。资本主义带来了新的生产方式,劳动者需要快速掌握新的劳动技能才能转化为生产力,而这种劳动技能也不再是从前那种日积月累的手工艺,而更多的是粗糙的机械复制。因此,普遍的全民教育成为资产阶级大量生产劳动力的便捷方式。

由此带来的是无产阶级反抗意识的觉醒,资产者无力维持从前那种公开的阶级区分,借用民族的名义制造一个文化共同体的假象将更有利于社会的稳定。这时的学校中所进行的,就不单是劳动力的再生产,还有意识形态的再生产。特里·伊格尔顿就指出,19世纪末20世纪初,文学教育被引入技术学校,便是这种意识形态控制的一部分。这种民族主义想象在对内调和了阶级矛盾,对外则不断制造着各国无产者间的分裂。

人民的呼声?

至此我们已经可以看出,尽管人与人之间的差别是天然存在的,但人们之所以把这种差别固化为民族这一类的概念,并赋予民族主义如此崇高的地位,其实是政治的产物。无论是封建帝国的文化帝国主义,还是现代的民族国家,但是就此断言民族主义是统治者强加的意识形态仍然会招致反驳。

第三世界国家的民族独立运动是二十世纪最引人注目的变革之一。在这一系列的运动中,广大人民奋起反抗殖民者的统治,并在实际的斗争中建立起了自己的民族意识。在其中的一些国家,民族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结合起来,造就了一波开创性的社会主义实践。

我们当然可以说,在这些国家中所存在的矛盾仍然是资本主义式的,只不过被剥削者所面对的,恰好是来自另一个国家敌人。而这种殖民体系也恰恰是资本主义扩张的产物。但这段历史所带来的影响一直持续到现在,以至于在民族主义与资产阶级已经不再亲密无间的地方,无产阶级反而成为其更坚定的追随者。

然而,民族主义并没有回报给无产阶级更多的利益,即使在所谓的社会主义国家中也是如此。在人民没有真正掌握权力的地方,他们的民族主义成为别有用心者最好的操控工具。很多人把80年代的中越冲突看做一个标志性事件,这场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战争,以及隐藏在这场战争背后的中苏和中美关系,带有如此鲜明的民族主义色彩。这场战争已经向我们预示了之后社会主义国家的大崩溃和向着资本主义的转变。

因此,或许民族主义的呼声最初来自人民,但是在资本主义的总体结构中,它将不可避免的带上资本主义的性质,最终出卖它的真诚的拥护者。

那么,对于无产阶级而言,应当对民族主义持怎样的态度?

意识形态是这样一种系统,在这个系统中产生的任何一种新的概念,都会立即作为整个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投入到下一轮的再生产中。民族主义就是这样一种概念,对于意识形态统治下的某一时刻的某一个体而言,是处于平等地位的众多意识形态部件中的一个,以一定的独立性影响着个体的判断。而这种作为整体的一部分的影响,从根本上只能起到加强总体的作用。

由于这种相对的独立性,作为普通的个体将难以察觉到其与总体的根本性衍生关系,在某些情况下,甚至看上去同整体截然相反。(例如第三世界人民面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态度)

因此,如果采用一个柏拉图式的比喻,那么民族主义只不过是洞穴中的影子,是统治阶级投射给人民的假象。然而对于洞穴中的人民而言,揭露事情的真相却是困难的,并且是痛苦的。而要走出这一洞穴,唯有推翻现有的意识形态总体。推翻总体的过程是复杂的。由于前面所提到的意识形态的迷惑性,反对总体的斗争在战术层面并不总是意味着同时反对总体的每一个部分。并且,在总体被推翻后,其各种衍生物也并不总是随着总体的消亡而消亡,而是可能被保留在新的意识形态之中,被赋予新的性质。

这就意味着,我们对于民族主义的态度将是灵活多变的。揭露民族主义与资本主义的联姻将是我们的根本策略,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必须反对群众之中的一切民族主义,有些时候,后者将可以被引向新的方向。在这里,罗莎·卢森堡式的一种态度是有益的:只有先实现社会主义,才有可能谋取民族的最大利益。

注释

1 周策纵:《原族》,《读书》2003年第2期。

2 盖尔纳 《民族与民族主义》p9

3 盖尔纳 《民族与民族主义》p14

4 安德森 《想象的共同体》p5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