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权利关系及其变革规律的常识性讨论

11/11/2012 posted in  中流击水

编者按:马克思和恩格斯曾说:“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研究就是不断从历史中学习。不仅要从胜利中学习,还要从失败,从灾难中学习。因此,当前理论研究和意识形态宣传的重中之重,就是要不带感情色彩地清理上一次社会主义运动的遗产,客观地分析大跃退的制度根源。这篇文章通过秦汉和苏联的对比,切面式地探讨了社会各阶级的政治经济关系,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己对文化革命的看法。这种讨论对有相同理论困惑的同志深入思考大有裨益。文章的不足之处是,未能深入展开对传统社会主义国家官僚体制的政治经济学分析。有兴趣的朋友可以阅读托派经典文本《权利与货币:马克思主义的官僚理论》。

作者:熊猫卷落刀

本文使用的主要是关注这个问题的网友早就知道的常识,和一些大家都能看到的现象(因为我也只知道这些),还有在别人的文里看到的历史论述之类的;有些是猜测。本文分析的出发点是权利的来源、经济基础的核心和每一个人进行决策的条件,希望可以为一些问题提供思路。

最初是为了回复从乌有之乡收到的一封邮件。当时对左派的信息关注的比较少,但是感觉到左派的分化。除了研究理论的,实际在做事的左派好像是有三部分,协助维权的部分、以组建合作社等方式做经济的部分和直接针对国家政策的在网上声音和影响力比较大的部分,可能是我看的太少(现在看来不是这个原因- -),第三部分的左派没有表现出和其他左派的足够的协作和联系,我认为这是很不正常的。因为自己也想把问题搞清楚,所以开始写。由于边想边写写了好久,前后的深度和重点会不太一样,可能会出现后面纠正前面的情况,所以重在思路。

结果全是一些常识性讨论。要说有什么贡献,就是杜绝末日情结,把浮躁的心沉静下来,区分现实和受到他人影响的想象,把关注的重心从平民只能打酱油的领域,转移到一向被有意无意忽略的争取权利的方式和组织技术。

本文的大致结构:

  1. 经济基础的核心,“成长”和“权利”的概念和一些简单推论。
  2. 变革需要关注什么,成功和失败的变革有哪些特征。
  3. 为什么社会主义国家会发生种种变化,权利结构由什么决定。
  4. 秦汉,历史上和现在的扁平化,生产单位与国家机器,权利组织,割据与反割据,“现代”国家的特点,国家主权,普世价值。
  5. 秦汉与苏联,政权/权利组织的发展,群体权利,专制统治的方法和限制,官僚系统与资本。
  6. 利益集团,平民需要关注什么、如何辨别,对文革和改开的分析。

1

左派和右派使用的各种理论,如果不能具体到对每一类人的分析,就会忽略力量的来源,忽略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经济基础,不只是财富分配、生活水平这些,更重要的是关系到每天要做和能做的事的最直接的要求,也就是人的生存、成长和发展——人满足各种规则的要求、得到调动社会资源的权利、实现各种愿望(也包括改变规则这样的愿望)的过程,以及这个过程必须满足的各种规则的要求,这些才是经济基础的核心。简单的说,就是了解规则、得到权利、实现愿望——这是每个人都必须去做或经历的,是价值判断和行动标准的形成过程,所以也是各种保守和变革力量的来源。

自有社会分工以来,人为了实现各自的愿望总是要进行交换或配合,一个人的行为必须符合其他人的某些要求,同时也能给其他人提出要求。这种相互依赖的关系同时也是最基本的权利关系,保证要求被实现的权利也就是调动社会资源的权利,也就是政治权利和“钱”。可见调动社会资源的权利是最基本的权利(其他一切权利都是它的特殊形式),它是指向人的而不是指向物的,最根本的效果是决定自己和其他每一个人在什么时候花多少时间做什么事(要)得到什么结果,权利的大小在于能以多大的效果参与到多少人的行动决策之中。

任何以改变社会权利结构和经济秩序为目标的变革必定面对着两个问题:第一是,变革影响的人越多,需要的权利就越大,那么如何得到进行变革所需的权利;第二是,改变社会权利结构和经济秩序意味着各群体得到的社会资源的量和质都要发生变化,怎样变革才能使各群体的权利相应的发生变化以使他们(恰好)能调动这些社会资源。即,进行变革的主体的权利问题,和,变革后各群体如何得到并保持新权利的问题。

当进行变革的主体和变革后权利最大的群体是同一群人时,这两个问题就变成了一个问题,并且也得到了解决的方法,就是,这一群体的生存、成长和发展。

我用上面这些观点粗略的考察了一下历史,认为“成长”和“权利”确实是很重要的概念。权利本质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体现,而“钱”可以说是一种特化的(政治)权利。“钱”用政治经济学的说法是“价值”,是社会属性的东西,劳动价值论用时间作为度量价值的重要标准,这种倾向和政治权利平等的观点是一致的,因为权利决定行动,而这些权利只能用自己或自己能影响的行动交换得到,因此人的时间是最基本的度量标准,在这一点上“钱”和政治权利完全一样。

从意志到权利表达有一定的过程,即得到权利和使用权利,这些只能在一定的社会组织或社会系统(比如市场和货币系统)内进行——这里说的是权利系统而不是名义上的组织。在一个组织(或系统)内只能得到对这个组织内的人的权利,对另一个组织内的未必有效;但是一个人同时在多个组织中,通过恰当的方法可以协调多个组织。

人所有的行动都需要其他(人)行动的支持(这体现了人的相互依赖)也就是需要权利,所以要用自己或自己能影响的人的行动来获得权利(这是他人对自己的依赖),用权利来决定或影响(自己和)他人的行动(这是自己对他人的依赖):权利的一种存在形式——被依赖。同时人所有的行动都需要其他(人)行动的不反对,需要一定的社会组织才能确保得到预计的权利,选择是否反对、是否改变和破坏(对别人来说很重要的)社会组织的权利是权利的另一种存在形式——威慑(其中也包括武力)。

能威慑或能被依赖的人才能自己争取权利。依赖和威慑关系的宏观反映就是社会的权利结构和上层建筑。

2

通常成功的变革:

特征:新的生产工具,新的产品和服务,劳动者的知识技能的提高、参与社会事务的能力的提高,新的生产组织方式和新的管理和协调方式——这些(对某些群体)意味着更好的产品、服务和生产效率,更高的生活水平,更多的发展自身的可能性——但是(对另一些群体)也可能是兵器,财源,更多的成长和发展的可能性,新的社会权利组织或系统,甚至是新的政权组织形式。

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权衡把自己能控制的有限的资源用于自身的长远发展还是某些能更快得到的利益。显然自身的长远发展也包括某些与自己相依赖的群体和新的生产组织关系的成长,在金字塔型的社会结构下,上层的人必须权衡花多少资源用于支持或控制下层的人在各种意义上的成长,下层的人也要考虑给未来投入的方向及是否要换个环境(如果能换的话)之类的。上层的竞争和下层的竞争在任何时候都使得社会更容易处于某种新的或既有的平衡状态,超过自身能力的想法和陈旧的价值观都会被淘汰或约束,变与不变的界线则在于是否有能带来新的竞争优势(在得到利益和吸引人加入或支持方面)的新事物,也就是是否能形成新的依赖或威慑关系。而这种新事物,绝对不是什么追求自由或理想的精神,精神一直都有。

通常失败的变革:

第一类特征——变革的诉求的表达,既不是国家权力机关的行为,也没有以进入或接触权力机关为直接目的;变革者本身不是政权组织,却希望越过政权组织直接领导国家机器(虽然在表达诉求的时候想象了一个最高领导人或团体的对象)。变革者忽略了几件事:第一,表达各种诉求的人和群体是非常之多,而且从价值取向到具体的理论和解决手段都有相互矛盾的,政权组织和国家机器必须判断哪些问题更重要或更紧迫,哪些具体理论和解决手段更切实有效;变革者花了很多时间也只是看到了最浅显的问题,而且还不能理解这些问题为什么至今没有解决,仿佛政府有无限的能力而且经常不使用一般。第二,变革者自己在政权组织之外,但是其他人和群体很可能是进入了政权组织的,变革者对政权和国家的运行几乎一无所知,不知道别人在关注什么、需要什么、根据什么作出决策,所以也不知道怎么影响别人的决策。第三,当这样的一群天真任性之人聚集起来发出声音时,其实相当于企图建立新的政权组织形式,而他们中的很多人并没有足够的自觉,既无相应的权利和能力,也没打算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类特征——变革的主体选择换一种生产生活方式,但(这些变化必定引起依赖关系的变化,由于这里说的是失败的变革,)这个社会“试验”并不在其他权利更大的群体的允许范围之内,变革主体的选择使得他们原来能提供给其他群体的利益大大减小,其他群体对变革主体的依赖性也大大减小。可能还有别的缺点,比如占用资源、破坏原来的社会权利组织、妨碍其他群体的正常生产生活和“正当”权利,于是在其他群体的眼里,共同利益已经大大消失,进入了敌我分明的状态(显然已经出现了政权之争。在最极端的情况下,两拨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被阻绝了,只有自然关系,所以陷入像动物一般野蛮的战争中)。此时,如果变革主体没有武力保障安全,将会非常危险(历史上多次发生,因为变革主体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对别人有什么影响,所以也不知道会被针对)。至于变革者自以为的目的是拯救世界还是落草为寇,对别人并没有什么不同。

“成果被窃取”的变革与历史的反复;被欺骗或背叛的变革——对名义上的变革者来说是失败了,因为他们并不是主导变革的第一实践主体,可能都不算是实践主体。他们以为自己的主张和理想得到了其他群体的支持,但其他群体只是需要他们的行动,于是他们只行动,但不要求权利。变革者不知道自己的缺陷和局限在哪,不知道自己的行动和主张对别人有什么意义,才会犯这种错误。失败的变革者的两类特征使得他们很容易为(长远目标不同的)其他群体打头阵,同时又对其他群体有很强的依赖性。

远离权利系统的高层的人和群体,很难了解政权组织的运行状态,不知道某些浅显的问题背后是什么,不知道别人的决策是如何决定的,所以既不能进行预测也没有足够的权利。同时也不懂得争取权利,以为权利天然就有,大小只在于说话之人的地位、诚意和人数,像求神拜佛一样。但其实(政治)权利就像“钱”一样是需要在特定的社会系统里赚的,一样需要生产和营销技术,而且一样会花掉。

3

共产党领导的可以算作成功的社会主义革命,首先发生在在一些资本主义的国家机器和生产组织无法切实到达的地方,或者经济被破坏到原来的国家机器和生产组织难以维持的地方。在特定的历史环境里,社会主义在统合资源方面体现了自己的先进性,但是在权利结构上则没有表现出先进的地方。即使有廉洁的政府和凝聚力强的军队,也同样不能说明什么,因为国家机器的原则只是“效率”,政权组织才能决定什么是“正确”,虽然很多实践主体(比如官僚系统)都依附于国家机器,但毕竟是不同的东西,国家机器(一时)的表现与权利结构无关。而且限于艰难的战争时期的生产力水平也没有多少需要特殊化成专属于某个阶级的东西。结果是,当时从国家机器的表现上,难以区分人民是否普遍得到最大权利。比如在苏联,之后苏联改革和解体的过程就充分说明了苏联的无产阶级是根本没有进入权利系统的高层:不了解自己国家的经济状况,不了解其规律,不了解外交内政,不了解顶层设计的目的,看到端倪后也无法阻止。

任何制度如果在建立过程中忽视了真实的权利,就会难以维持。人是会死的,有形的物质财富甚至知识可以很容易的传递下去,也可以很容易的赠送或剥夺,法律法规也可以暂时强制维持或改变,但个人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关系、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继承和改变却必须通过人的成长。当时的共产党没有改变权利结构,也没有培养无产阶级自己去改变,在制度中保留的资本主义职能一定会反映到人的成长和发展中而且一定会被充分使用。

这里牵涉到社会权利关系的核心。先单从“钱”来看,在社会化大生产下,生产单位是为其成员争取权利的组织,生产单位创造的物质文化财富(符合别人的要求)使得他们可以被依赖,得到的权利则用于要求其他生产单位创造出符合他们的要求的产品。“价值”是个人为生产单位全体创造的权利,而“钱”是实际得到的权利,只有在结构最扁平的情况下才会和“价值”一致。阶级理论(从本文的分析角度来看)实际指出的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一切产品(和服务,甚至包括销售过程)在刚生产出来时都属于资本家,必须通过资本家的工作才能换成别的,所以资本家的要求能优先被满足,劳动者则对资本家有很大的依赖性。如果把货币过程省略,经济的中心就是为生产单位作决策的人之间的谈判,在资本主义社会就是资本家之间的谈判,显然每一个资本家都必须优先照顾其他资本家的要求,然后才是劳动者,利润即资本家的消费是整个经济运行的动力。市场开发部门的人最接近资本家的职能,所以位于产业链的高端(也最有可能晋升为资本家),但是能决定一个生产单位的大小、经营范围甚至存续能力的只有资本家。

把“钱”一般化成(政治)权利,上面的讨论依然适用。(这里可以看到,一个政治人物的权利的提高并不必然意味着他的支持者的权利的提高,他的支持者的热情也未必能帮助他;作为参与多个政治势力之间的协调和管理的人,他的权利并不单单来自他所属的政治势力,而且还来自势力之间的关系,只是因为势力之间的关系常常表现为利益对抗才会有那样的错觉。)

提高整个劳动者群体的权利的方法只有一个,就是劳动者普遍有效地进入生产组织的上层,不可能靠简单的提高劳动者的收入和福利或改变所有制法律来实现,即使强行取消掉货币也一样(货币的消失,不论是自动还是强制,不论用何种计量方式代替,一定是“钱”还原成一般权利),也不可能靠简单的提高劳动者(的代表)在权力机关的比例来实现。只要作为整体的劳动者在每一个单位里都远离决策,他们就不可能提出能有效指导全国生产单位达到他们的目标的方法(因为连目标都不一样),只能借助于国家强制力。

但是生产组织的上层(包括生产单位的协调和管理)位于政权组织的核心(生产组织的运行包含了一切依赖关系)。国家机器虽然有维持和改变重要规则的职能,但基本上也是为生产组织服务,掌握生产组织的人谈判的结果就是国家机器(包括权力机关)的人收到的命令(虽然有些谈判在国家机器中进行)。在生产组织中原则上做不到的事,即使有国家机器的支持也一定会失败,把生产组织中的争论延续到国家机器中只是把问题向后推了。如果生产组织的上层不重视某些事,即使是政府部门也不可能得到足够的资源去做。法律对国家机器(包括权力机关)的规定、对所有制的规定和保护属于上层建筑,社会福利也是上层建筑,不管他们在宏观调控和维持稳定上有多大的作用,都不能代替经济基础。

上面的讨论对民族资产阶级也适用。即使是最先进有效的法律和制度也只能配合新事物的到来,而不能自己创造新事物。

从国家机器的诞生和演变看,生产组织的地位确实在国家机器之上,国家机器其实是从生产组织的中上层特化出来的机构。现代国家机器承担着大量的责任,但是相应的权利却在生产组织。连接国家机器的责任和生产组织的权利的社会活动,就是政治势力的权利来源。

中国的无产阶级的处境与苏联类似,工农兵代表在1975年之前的人大占了多大比重我没查到,但是在1975年是占了大部分,如果在之前也是这样,显然是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推动文革的严重的社会矛盾是常年积累下来的,可见当时的劳动者并没有真的进入政权组织的上层。我不知道现在党内的(姑且这么称呼掌握政权的人)左派和右派是怎么诞生和演变的,在历史上起了什么作用,也不知道邓小平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斯大林呢?如果没有斯大林,苏联会在什么时候解体?),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既然劳动者和民营资本一直远离政权组织的核心,权利最大的群体只能是来自官僚资本。民间的左派和右派都很有必要考虑一下这个问题。每一个进入国家机器的人都或多或少的与某些生产单位有关系,尤其进入权力机关的人就是他们推举出来的,即使以最善意的角度分析,党内的左派和右派为了支持民间的左派和右派,也一定需要官僚资本的协助。

(目前国内的实践主体主要是官僚资产阶级的左派和右派、民族资产阶级、工农,也就是党内和民间的左派和右派,他们的组织技术、权利大小、利益来源,以及群体和个人的可能的成长路线都有很大的区别。最强的两拨势力之间的真实的争斗与他们表面上宣传的不是同一个东西,只是某些特征一样,这点和美国类似。社会在左右极端中摇摆失望愤怒动荡循环什么的,从来都没有发生过,每一个人都是在已有的条件下尽可能的争取发展和权利。)

4

历史上为了把权利结构变的扁平的尝试,我看到的有三种。

扁平化的第一种尝试:在中国古代王朝,家族之间相互制约。这些家族包括小家族、大家族和皇族,同时是生产单位和政治势力,遍布全国且数量庞大。由于当时的经济特征,在宏观上很容易形成大小割据势力,微观上个人日常的需求都能在家族和邻近的家族中实现,较少需要通过陌生人,家族内部与各家族之间的权利关系比较明朗(当然他们用的不是“权利关系”这个词,而是“道”和“助”)。

从东周到汉,技术进步和大规模平民战争推动世袭等级制的崩坏,贵族系统逐渐被新生的官僚系统取代,平民得到土地,形成中小家族,个人和中小家族的权利上升;原先平民对贵族的人身依附制度消失,家族被秦制打散成小家庭,个人利益得到注重甚至利己主义泛滥,为了约束利己主义出现了严峻的法律;起义推翻了秦朝并再次形成家族——因此到了汉初,皇族和政府面对的是,经过了全面利益对抗的、数量和权利都很庞大的、非常了解自己利益所在的家族(可以想象,其他朝代和政府初期很可能是类似的局面,这对政府和社会的发展和演变很关键);在重新建立的家族内部和家族之间也存在着社会管理方面的要求。

秦朝将贵族的权利大量转移到民间之后,以新生的官僚系统为主体的政府,一方面大量行政权力集中到中央,一方面在中央与地方、民间之间缺乏有效的权利组织,生产组织的权利和国家机器的责任之间第一次出现了分割(在奴隶社会和严格意义上的封建社会不存在这个问题)(《孟子》经常大段大段的说不要妨碍平民)。分割的影响非常巨大,在政府方面,秦朝政府用武力控制经济秩序的尝试失败了(因此整个国家的职能都坏掉了),之后的政府要加强中央集权和对经济的控制能力,以及避免割据,只能更多的使用超越利益集团的经济政策、人事制度和国防计划等(这些都是国家主权的体现,既是统一的优势,也是促进统一的力量);在民间,家族作为整体不能允许国家机器违背他们的利益,但是每一个家族都希望影响国家机器做出对自己有利的事。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政府和民间共同促成了(通过儒家)规范家族内部的规则并推广到社会。政府需要秩序、形象和权威,民间需要进行基层自治,需要在政府面前保持家族的地位。最终形成的主流意识形态有两个特征:个体的利益性和政权的超利益性,即每一个个人和群体都可以通过国家机器争取自己的利益,而国家机器却不能偏袒任何一个。如果社会管理失败导致贫富差距过大,贫民会有变革的要求,而豪族也可能形成割据势力。

经过多个朝代的尝试,据说在宋朝,已经出现了一种方法,通过限制各级官僚的日常生活和社会关系,可能同时限制到官僚系统和大家族利用国家机器的渠道;这样的制度下的官僚系统一定会反过来限制皇族——这只是表面现象,如果皇族和其他家族允许这种局面出现,就说明利用腐败官员取得财富已经成为非常规手段,他们有其他更好的方法,在长期的博弈中已经形成了动态平衡并固化成制度。宋朝究竟做到了什么程度,我不知道,总之,但是,王朝的这个尝试没有最终完成。很可能因为短期内创新太多,没有完善的方法和秩序,缺点一大堆,反而使得军事力量处于虚弱期,被尚处于奴隶制的蒙古打败什么的,这些不是本文的重点,重点是从权利的角度上讲,在古代扁平化的过程中到底发生了什么,哪些是关键的?

在奴隶社会和严格意义上的封建社会,生产组织的上层就是国家机器的直接建立者和领导者,甚至就是国家机器的主要成员,财富和国家都属于他们,这时候可以很清晰的区分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统治者的经济活动全都在其他地方通过议会或市场之类的东西进行,被统治者基本没有自主的经济活动,所以国家唯一的作用就是用强制力协助统治者,而没有特殊的经济职能。统治者内部的扁平化也是扁平化,但不是本文关心的东西。

王朝的第一个突破,是在生产单位这一基础层次上改变了权利结构,家族的形式成为了生产单位的主流。从贵族到家族有很多变化,对于国家机器来说,由于家族的数量很多,而且家族内部的结构比较扁平,它的直接领导者已经不是生产组织的上层的全部,而只是其中一部分,大部分生产单位的日常运行和协调管理都不需要国家的直接领导者的参与,而且大部分生产单位也不属于他们——这是非常重大的变化,在之前的社会,国家的开支直接来自统治者,命令也直接来自统治者,由于是统治者处理自己的事,这些命令一定是“正确”的,而且简单具体直接;现在不同了,国家机器需要财政来维持自身的运行,皇族和民间都需要国家提供公共服务和影响他人决策的经济政策,并且进行这些活动只能靠专业化的官僚系统——这时的国家机器才第一次有了自己的经济职能,被赋予了新的社会责任,并且成为各个势力的必争之地。

在王朝的尝试中可以看到,改变生产单位是改变社会的第一步。国家机器一定要为生产单位服务,生产单位一定会去掌握国家机器,秦朝皇族不知道自己在交出生产单位的同时就把权利交出去了,虽然一直在限制家庭规模,但是在如何协调管理别人的生产单位上完全没有经验。

变革者必须清楚,生产单位是争取权利的组织,而现代国家是一个协调管理别人的生产单位的途径。生产组织的上层,也就是为生产单位作决策的人,是政权组织的核心,因此生产单位的权利结构就决定了整个社会的权利结构。掌握生产单位的人能接触到权利关系最关键的东西,所以他们一定会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在其他方面也是这样),所以很多事的关键不是国家机器应该怎么做,甚至不是怎么让国家机器这么做,而是如何使生产单位要求国家机器这么做。谁最能控制生产单位,谁就是第一实践主体。

怎么知道谁最能控制生产单位?不知道如何做最符合自己利益的人,一定不是控制生产单位的人。

(这里提供了一种分析方法:1.划分社会形态:从生产单位的常规结构、国家的直接领导者在生产组织的分布情况、已经形成法律和制度的国家责任和职能这三者结合的角度。2.把国家的直接领导者掌握的生产单位和民间的生产单位一样放到国家机器之外,从两个角度分析政权组织:生产单位掌握国家;国家协调管理生产单位。)

扁平化的第二种尝试: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企业之间相互制约。西方没有经历中国古代王朝的“现代”农业社会,而是直接从等级农业社会进入现代工业社会。在科技和组织技术上,农业社会与工业社会、信息社会——简称为现代社会,有很多不同,这些不同造成的结果归纳起来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生产单位内部的规则和权利结构——直接关系到下层的人如何争取权利。与家族相比,以拥有者的目的为第一目标的资本主义企业的结构显然不够扁平,很多企业也没打算或很难承担类似于家族的责任。在“现代”农业社会,打工不是基本的生活手段,虽然打工者不是主家的人,但是家族的规则也能保护他们的权利,因为主家和其他人的关系以及主家内部的关系都受到这些规则的约束,主家的人如何对待依附于他们的人,对主家有很大的影响(这就是所谓的道德,或人情世故,或市场环境)。而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企业成为争取权利的普遍组织,找工作是很普遍的现象,如果企业的规则没有包含为员工争取足够权利的内容,不管劳动者在企业之外通过什么方法争取权利,都会形成明显的阶级关系。一切缓和阶级关系的尝试都是希望劳动者只通过所在的生产单位争取权利。

第二个方面:生产单位之间的规则和权利结构——政权组织、割据、反割据和国界。在等级社会基本没有割据问题,自己领地里的事自己管。在“现代”农业社会,资源的个体积累和垄断经常以土地兼并的形式出现。正常情况下,土地兼并的规模是受到限制的,因为严重和普遍的兼并会扩大贫富差距而且形成明显的阶级关系,过程和结果都不符合家族的规则(土地兼并的过程很可能比较黑暗;失去土地的人需要依附于兼并土地的人,经过大兼并后的生产单位不再是简单的家族,而是家族企业);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

前面有说到,“现代”国家出现初期,由于直接掌握大部分生产单位的人与直接掌握国家机器的人不是同一群人,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必须建立与等级社会不同的权利组织。“现代”生产单位会自动形成生产组织(因为需要相互协调),加上可能存在的依附于其的暴力组织,就是地方(和跨地域的)权利组织,具体方式和其作用要看科技水平和组织技术。在王朝,所谓建立中间权利组织就是把地方权利组织和中央政府连接起来,中央通过它参与地方生产单位的协调管理活动,地方也通过它影响中央。

这里有一个问题,政权必须是最强大的势力,政权组织只能是最强大的势力的权利组织(包括与其他势力的关系),国家直接领导者为了防止政权被取代,就要避免强于自己的势力出现。等级社会是贵族分封天下,皇族只需平衡少量的几个势力并确保自己有能力与个别势力进行全面对抗就能维持自己的地位,“现代”国家由于直接领导者的权利较小,为了政权不被颠覆就必须增强自己或使其他单个势力的权利更小。因此汉初的皇族和政府必须考虑:1.民间的生产单位一定会约束国家政策和财政收入,强行控制经济秩序需要军事和经济力量,而这些又都需要国家政策和财政的支持;大的权利需要多的收入,多的收入又需要大的权利,只要民间的生产单位卡住经济利益不放,皇权和中央贫弱的现象就会持续存在。要使民间放弃一部分直接利益,政策必须符合他们的长远利益,也就是,不能特别用于增加皇族和官僚的私产。2.大兼并将使得地方权利组织的结构变得尖锐,首先会诞生强大的家族企业,其次少量的贫民不可能对抗地方豪强,只能依附于豪族或跨地区汇聚成暴力组织,而暴力组织也可能依附于豪强,总之都会动摇政权;处理这些又会遇到上面的矛盾。3.要通过官僚系统(而非直接由皇族来实现)在全国范围内防止严重的兼并出现,需要一个统一的判断标准(区别于等级社会)来规范生产单位的活动。当时生产单位的常规形式有家族、家族企业和小家庭,新推出的标准要能对一切生产单位进行引导或约束,同时也不能过多限制皇族(由于家族企业是最强的类型,皇族一定是家族企业)和政府获取财政收入、控制经济命脉的途径。

最后归结到两点:大量的中小型生产单位,并依靠这些较小的生产单位制约(民间)大型生产单位。最终,汉朝皇族和政府选择通过特定的国家政策和国营企业来实现国家的经济职能,而不是通过皇族企业,同时规范家族的规则作为当时的普世价值,鼓励形成大家族,皇企和国企自身则把权利结构扁平化,在上下两方面约束民间的家族企业。扁平化的家族企业难以集中足够挑战政权的权利,皇族放弃一部分直接利益(反正也无法得到),依靠较公正的官僚系统反而能维持自己的地位。皇族和政府不需要得到与整个民间进行全面对抗的能力,也不可能得到这个能力。

我应该把上一节说的话改一下,汉初的皇族和政府不仅面对着家族,还面对着随时可能变成割据势力的家族企业和贫民,这样更现实一些(之后每朝的情况和经验积累有所不同)。正常情况下即使是皇族也没有进行全面对抗的实力,皇族和民间的大型家族企业都需要把平民拉进自己的阵营,通过规范生产单位的规则恰好能达到平衡。我以前把古人想的太简单了,“以仁孝治天下”和“名正言顺”有很多的内涵和现实意义。看来中国的领导人没那么好骗啊。在处理民族关系和外交上也是如此,王朝的汉人会向其他民族传播完整的家族规则,帮助少数民族建立符合他们自身经济条件和文化但是更先进的——同时是更接近汉人的生产单位,再进行平等的经济文化交往确立利益一致的关系(所以汉人的文化容易得到认可和传播)。但是在面对自身很难扁平化的民族时,这种外交手段就遭遇了重大挫折。

总之,由于国家的直接领导者的权利远低于等级社会,所以“现代”国家会使用非军事的国家政策进行反割据,而反割据最重要的内容就是“人民长远利益”和“扁平化”,鼓励大量的较扁平的中小型生产单位,以国家的直接领导者所直接掌握的大型生产单位为榜样,在法律法规和各种市场(包括人才市场)上对民间的大型生产单位形成压力,要求他们承担社会责任,这样国企和各种政策才能有效发挥作用——前提是,较扁平的中小型生产单位能够普遍存在,而且国家的直接领导者的权利较小,但恰好能掌握国家。

与农业社会不同,资本主义社会在短时间内出现了很多等级社会没有的东西,某些能在实质上建立政权组织的活动还没有得到公认,相应的某些挑战政权的活动也没有成为明显的违法行为(我后来才想到,资本主义社会的这些特征其实是等级社会的- -)。生产组织结构尖锐,同时高层普遍的既不是名义上的国家领导人也不参与基层自治,所以不承担社会责任,这是资本主义特有的现象——国家机器的责任和生产组织的权利的第二种分割状态,相应的会有第二种“地方”权利组织和中间权利组织,即资本控制政府。等级社会用武力维持政权组织,也可以用武力推翻或监督,现在则更多的靠非武力的力量进行统治或领导,要监督还是替代政权都不能靠武力(单凭武力能带来的社会进步从未存在过)。现代社会军事是后援,经济是前线;后援是前提,但是不能替代前线。

经济全球化使得资本主义的权利问题变得更麻烦,传统国界圈定权利范围的作用丧失,新的国界(也就是国家主权)观念及其职能还没有成型。大国可以把塔基扩展到其他国家,既不平等也不吞并,在不进行扁平化的前提下也能使本国下层的人单单通过生产单位就能取得足够的权利,而弱小的国家又没有自主的外交内政,在侵略和反侵略的力量达到平衡、侵略空间压缩到极致之前,很难真的发生扁平化。所以各国的大部分平民都只能选择爱国。

现代资本主义的尝试才开始不久,正处在建立现代社会的关键时期,很多思想涌现但还没有成型(也许只是不公开)。自由主义者就像汉初的儒家学者一样,不停地强调民间生产单位相对于政府的地位,认为应该以企业的实际发展需要制定法律,这是他们唯一的进步之处,但是之后要怎样他们是完全没有想法,而他们提出的“普世价值”缺少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认识,距离完整的企业规则还差得远,不可能有效规范经济和政治活动。以结构尖锐的生产单位的不完整的规则为依据设计的制度,会让权利关系变得更不明朗,让下层的人离政权组织的核心更远,所以接受“普世价值”的发展中国家不仅整个国家不能从全球的下层进入上层(其实现在宣传的“普世价值”的前提之一是统一全球而不是不统一状态下的全球化),国内也会反扁平化。如果资本主义发展顺利,以后总会出现包含资本主义企业完整规则的普世价值理论。

扁平化的第三种尝试: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公有制的生产单位相互制约。现在普通人对公有制的反感在于:个人什么都没有,很多事不能做,又找不到要变革的具体内容和方法,总觉得被压迫却找不到反抗的具体对象,只要框架留着,永远也没有光明;总之,“有关部门”和“国家规定”这些东西,永远都那么遥远——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啊,专制统治哪有这么容易。没有什么是突然发生的,社会一直在变化,具体规定,不管是牵涉到数字的规定还是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是一直要改变的,改变要有依据,这些依据就是各方势力的活动舞台。较现实的是:新中国初期的经济比较有起色后,有了经济实力带来的各种可能性就会有严重的分歧,各群体都开始反抗国家权威,而如果其他争取权利的渠道很少又没效果,生产单位为其成员(包括不同群体)争取权利的职能就会更突出。

各社会主义国家初期都使用了国家资本主义来主导经济,这种方法可以在短期内集中起足够的权利。其特征是:生产单位本身的结构尖锐,直接掌握大部分甚至全部生产单位的人也直接掌握国家,但是国家职能又有缩小贫富差距甚至进行权利扁平化的要求——社会主义的国家资本主义特有的,责任和权利的第三种分割状态。与此对应的是,第三种“地方”权利组织和中间权利组织,也就是实际掌握政府和生产单位的官僚架空名义上的权力机关的职能,乃至反抗国家法律。所以国家资本主义是个很不稳定的社会形态,天生有向官僚资本主义发展的趋势。

根据在乌有之乡(他们对此不是很重视)和一些博客上看到的归纳出来的,中国的国家资本主义正常运行后到改革开放前,社会矛盾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在农村,基层生产单位要求提高地位和自主性与政府对其的管理之间的矛盾;一个是在国企,长时间模仿苏联的旧体制和新出现的扁平化改革之间的矛盾。与苏联不同,在中国前面几十年,国家资本应该没有切实进入农村,而且农村生产单位的权利结构比较扁平,农村的诉求使政府面对着秦朝政府曾经面对过的尴尬局面,而国企改革则是要完全消灭官僚资本的生存空间。

所以当时存在着两个方向的变革,一个是官僚系统主导的,想要维持尖锐的权利结构,一个是平民主导的,目标是提高农村(也许还有城里的?)基层较扁平的生产单位的权利和国企的扁平化。

事实是这次扁平化变革失败了。为什么会失败?前面说到历史上已有的扁平化的前提是“较扁平的中小型生产单位能够普遍存在,而且国家的直接领导者的权利较小,但恰好能掌握国家”。在领导者的权利较小时,中小型生产单位形成符合其特征的政权组织形式的趋势,和领导者反割据的需求一拍即合,但是国家资本主义。。。官僚系统的权利很大,他们有反割据需求吗?

但是是怎么实现的?太笼统的解释可不行,看上去最简单的发展趋势也要靠每一个人的行动来实现。当时每一个群体是怎么想的,这么多人的个人行动如何决定整个社会的变革轨迹,为什么不同的历史环境会发生很不同的事?文革后保留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既不像苏联那样变为完全的官僚资本主义,也不像秦汉那样确立民间生产单位的地位和政权组织形式,之后的改革开放还有现代资本主义的某些特征但不同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这些相同和不同具体是因为什么?常规生产单位(结构与劳资构成),生产力水平(各种生产单位能做什么),组织技术(形成社会关系的方式和特征),国际环境(出于外部压力必须做的),法律政策(行动和改变需要的依据),意识形态(日常交流和舆论战常见的应对方法),力量对比(科技和组织技术,人口,密度,地理分布,势力范围,对经济的干涉能力),人员构成(人事制度,民间与政府基层的思考方式),各群体可能的成长路线(权利来源,自身目的所在和倾向于作出的选择),等等,原因只能从这些里面找。

最好是能知道各个时代各个社会的人的真实想法、具体措施、实际效果,但我看的资料少,很多时候只知道有这么些人大概做了这么些事得到这么个结果,只能根据零散的信息(可能还有谣传和偏见在里面)比如上段说的那些,推测他们需要想些什么,能想到什么程度、做到什么程度,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还原历史。归结到各实践主体,就是要弄清这两方面是如何实现的:1.各人对自己、所在单位和社会前途进行判断,选择该有的态度,并由此去做一些事;2.各群体形成政权组织并抵制其他有冲突的政权组织——先不管相同政权组织形式的派系斗争,只看直接关系到社会权利结构变革的不同政权组织形式之间的竞争。

这两方面的实现过程,对政权组织来说,就是秦朝的“一民”(使什么为“一”)——使人只做对该政权组织发展有利的事,也就是政权/权利组织的发展。根据《商君书》的理论和建议(应该不会有太大出入),秦朝政府把人从其他非生产性又高收入的行业赶到农业生产和军事即“农战”上,并让各种阶层的人都只能从农战获利。当时有一个细节是,实行统一标准的法治并鼓励平民和地方官吏自己做出决断,虽然自行决断的不太可能是些很大的事,但是日常生产生活需要的决策都包含在内,考虑到当时经济情况的简单(“一民”政策使经济更简单)和秦朝政府粗暴的政策,平民和基层官僚也能通过详细的法律和日常得到的信息对整个国家的情况有大致的了解,这样的社会和基层依附于上级并以上级为第一信息来源的社会有很大不同。

可以想象当时某些非生产性又高收入的行业——应该叫做第三产业或高端产品市场的,比如门客、说客、学者之类,还有娱乐业和奢侈品行业,这些行业的人姑且叫做中产者——可能和现在某些行业一样充满了各种合法或非法的腐败和黑幕,经秦朝之后要么消失要么规范化;腐败行业寄生于强权并且本身也是维护强权的工具,其自由发展下的政权组织形式和其受压制下的政权组织形式有很大的不同。而“农战”是什么,是以武力得到和维持权利的政权组织的权利来源。

所以战国可能存在着三种权利组织形式(虽然只有领导者建立了政权),分别代表三类人的利益。军国高层领导者的利益在于版图、人口、生产技术,简单地说就是税赋,权利来源于他们所掌握的军事力量、自身的产业和通过贵族、官僚、中产者对经济的管控(通过权利得到利益)。中产者(包括他们所依附的旧贵族)的利益和权利来源在第三产业和其控制的生产性经济,其中也包括“纵横”这种行业(政客是商人的一种),中产者的武力(侠客之类)可能是原始的黑社会。平民的利益和权利来源在一般产品的生产和交易,他们也需要国家提供的安定环境和中产者提供的文化产品,但是大部分领导者和中产者都不以满足平民的需求为第一目标(可以想象当时儒家的生存状态),领导者的愿望是统治天下,中产者的愿望是统治领导者或与其共生。领导者和中产者支持的权利结构是尖锐的,平民则是较扁平的。

秦朝政府的政策在经济上消灭了旧的中产者,在政治和组织技术上用法治和专业化的官僚系统和新的平民自治关系取代了旧中产者和旧贵族。生产水平、政府效率和军事实力大幅提高,最高领导者得到了强大的国家机器。平民的自主权得到承认,他们中的大部分本来就很难参与的第三产业和高端产业受到压制,平民控制的生产单位则得到增强,以此为基础的民间权利组织形式得到发展,虽然还没有建立政权组织(在后面全面对抗时期逐步建立的)。被迫上山下乡的中产者及其后人需要寻找新的前途,依附于新的政权组织形式,想必在秦末汉初也做了不少事。

这节写的像小说一样。。。两千年前第三产业和高端产业发生相对产能过剩,从人力、资源、产权、价值观各方面妨碍到基层经济正常运行,然后领导者、官僚和平民瓜分了旧中产者和旧贵族占据的权利空间,中产者理想的政权组织形式破灭,但是领导者和官僚只得到了暂时的财富和产能,对生产单位的实际控制权大量转移到民间。《商君书》里到处都在说如何削弱百姓,但所有的方法都是把旧中产者和旧贵族赶到“农战”,对最底层平民的经济权利不仅没有进行任何限制,反而做出了巨大的让步,并且支持经济运行的规范化和扁平化。当这些改革完成,旧中产者和旧贵族的权利空间瓜分干净后,政府对底层平民的“压迫”绝大部分只能在经济协调管理活动之外,通过武力进行。

秦朝政府的国策本来是要一民,却为了得到强大的国家机器消灭了旧中产者和旧贵族结构尖锐、依附性强的权利组织,反而培养了平民强大、扁平、独立性强的权利组织,而且自己没有适应这种变化(可能牵涉到领导者内部的斗争)。这种强一不成反被一的故事太有戏剧性了(其他历史时空是否发生过类似的事?)。所谓历史的局限大概就是这个了。作为个人,权利是得到利益的能力,是利益的一种,但利益未必是权利,也许只会消耗权利;作为有特定社会关系的群体,可能得到了利益,甚至权利,好像一直以来的措施都是正确的,但如果政权组织形式被卖掉,就不会长久地产生出权利。

为什么平民能忍受暴政这么长时间?为什么那时会第一次爆发大规模的农民起义?为什么发展如此迅速?为什么不是更早或更晚?一个可能的解释,不是秦朝政府的武力统治有多成功,而是旧中产者和旧贵族留下的和生产水平进步带来的蛋糕太大了,领导者切蛋糕的刀还没有砍到平民的头上;在秦改革之前,百姓的生活已经很艰难(毕竟是战国),贫富差距已经很巨大,但是他们却没有反抗,因为没有新的政权组织形式,他们自己也只能通过旧的权利组织形式生活,反抗也只是换一群领导者,不能解决问题,而且领导者的更换一直都在发生。当平民随着秦制建立起新的权利组织形式,缓冲的利益空间也终于被领导者花掉的时候,他们才开始行动,而秦朝也就结束了。反抗是被逼的,不反抗也是被逼的,只是条件改变了,行为才改变。所以古代真正以平民起义建国的只有汉和明,他们推翻的是以武治国、经济单一的秦和以民族压迫恢复了部分等级制的元,用一种差别很大的政权组织形式替代另一种。

秦朝的故事告诉我们:1.权利组织形式就像不变资本,其实是权利(可以通过它得到利益,可以争取,可以消耗,可以卖掉)的一种,但是包含了比个人权利更丰富、具体、完整的社会关系,是各群体权利关系在组织技术上的反映,通常不能被个人所掌握——权利组织形式,就是群体的权利。2.与其他小范围的权利组织不同,政权组织的不同形式会相互冲突,但是,如果在生产领域(包括第三产业)普遍需要新的生产能力,而新的生产能力又需要新的组织技术——两者加在一起就是生产单位及其生产方式——那么先进生产单位替代落后生产单位带来的各种意义上的利益,可能会使新的组织技术有时间建立和发展新的权利组织形式,并且得到超过原政权组织形式的政治力量。3.除非武力悬殊到能用自然关系进行统治,就像人类统治某些动物那样,使用社会关系进行专制统治的唯一方法是:保证最普遍生产单位的尖锐结构,宁可增强自己的适应力、允许不同的政权组织形式、允许不同的群体进入金字塔的上层甚至超越自己,也绝不能违背这一点——相应的,变革者出于任何目的改变政权的唯一方法是,使普遍使用符合其特征的生产方式成为领导者维持自身地位的唯一途径。六国皆为秦所灭,而秦至少还有自觉变为汉的可能;旧中产者和旧贵族如果反应快,就该趁着改革的浪潮确立由他们掌控的新权利组织形式,也许他们已经这么做了,但是只能等到秦朝灭亡才走上前台。

我好像一直在写秦汉。。。东周到汉确实发生了不少变化,而且现在全球政治、经济、文化、舆论、各种群体的生存状态,都能在那个时代找到既视感。如果我们穿越到以前,却除了歪歪什么也不能改变,那凭什么认为自己是现代人呢?难道古人解决社会问题的智慧能超过现代人?这怎么可能?诸子百家除了腐败行业(以尖锐的社会结构为必须的生存条件并维护这种结构的),其他优秀的部分也做了很多事,帮了或救了很多人,他们显然也研究过生产单位和生产组织,但是最终改变世界的却不是有理想化的理论的中产者群体,而是其他对社会权利关系更加敏感的实践主体。比古人更了解社会关系演化的规律,就是现代人的优势。

5

与秦朝相比,苏联是专制统治典型的成功案例。苏联后面几十年除了所有制和官方常用语是社会主义,经济运行(也就是生产单位的实际控制权、各群体争取权利的手段)完全是官僚资本主义,连国家资本主义都不是;虽然是计划经济,经过改革后各单位已经有很大的自主权,而居然连“在商店里买不到器皿、餐刀、餐又、毛巾、小五金和其他大量需求的商品”(因为这些利润太低)和裁员加班这种事,平民都组织不起任何像样的行动来改变——这说明平民既不是主要购买者也不是真的销售者,在同一个地方工作的平民之间没有任何能形成群体权利的联系,不要说政权组织,他们连生产单位都控制不了,在他们能参与的一切社会活动中,几乎没有包含进行生产决策的内容;在苏联统治者把集体农庄变为官僚资本时也非常顺利,后面苏联解体的过程完全在官僚资本的控制中,而这导致一场经济危机,平民(包括很多普通官僚)的利益被卖掉。由此可见前面几十年也好不到哪去(单就权利关系,不看生活水平)。原来自由主义者所说的社会主义是指能演化出这种现象的社会形态?难道他们的对方辩友说的也是指这个?

从苏联后期往回看,俄国人历史上没有经历过现代社会,全是等级社会(虽然沙皇时代废除了封建农奴制,但只是出于对劳动力流动性和通过内需进行资本周转流动的需要进行的自上而下的变革,似乎还伴随着封建领地的权贵私有化,而且时间很短,几十年后就是十月革命),苏联是俄国人第一次以平民起义建国,没有现成的现代权利组织形式可以使用。既然能导致后面的结果,想必苏联建立前期也没有进行足够的扁平化。根据网上的信息,俄国革命确实缺少新的生产方式和权利组织形式,依然用的是“古代”工业生产方式;俄国人推翻沙皇政府、击败民族资产阶级、建立社会主义国家用的主要是罢工、游行、武装建立政权和军事对抗之类的方法,这些无论是直接针对政权的,还是针对所在单位的,都是在生产单位之外争取权利的途径,只能在社会矛盾严重、平民利益完全一致、不需要细致的要求的时候有效。俄国人追求自由的心是真的,但是在苏联建立时沿用沙皇时代等级制的生产单位,在解体时又沿用官僚资本主义的生产单位,既然在这些生产单位中,平民都没有足够的决策权,那他们参与社会协调管理的权利从哪来呢?在秦汉这是政府担心的事,而在苏联,这是每一个平民都要面对的实际问题。苏联的官僚则很小心地在社会主义的框架下维护等级社会的制度遗产,在每一个生产单位里都严格的区分上下层,不同的群体做完全不同的事,进入完全不同的市场,参与完全不同的社会活动,平民的福利得到保证但是只能做不得不做的事,缺少真正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永远处于被驱赶的状态。

每个人都根据所在生产单位(包括第三产业的,比如媒体)的经营目标和结构调整自己的行为和思想,这是很正常的现象。生产单位的结构决定着各群体有多少时间参与社会的协调管理;对上层的人来说,这本来就是他们的工作,而下层的人如果没有得到足够的权利就没有多少时间在生产单位之外做这些事,甚至都没有时间接触这些。苏联的平民得到了高福利,但实际权利依然由少部分人掌握,不需要特别的阴谋,也没有什么笼罩社会的神秘力量,只要每个人都充分利用环境条件,就能确定后面演变的大致方向。虽然后期的企业以营利为目的,但平民既不是主要购买者也不是真的销售者,类似于有私有财产的奴隶,和秦朝相反,当社会生产水平上升,特权的空间不是缩小而是变大——所以会有人认为社会主义只能用于生产水平极其低下的社会;所以自由主义者说社会主义是用福利换取对人的统治,必将走向奴役。

苏联作为反面教材很好的说明了在没有新的生产单位(及其生产方式)的情况下用现在常见的“民运”和“洗牌”改变社会的想法是多么天真(但是第一次革命得到了高福利是事实,只更换了最高层的组织)。苏联腐败和解体的过程完美的诠释了专制统治的方法:在生产单位内部限制下层的人争取权利的途径,在生产单位外部给以一定的利益“贿赂”,并把他们有限的注意力引导向不能为他们自己有效争取权利的方向——统治者找了一系列既符合平民的心理需要又符合自己实际工作需要的理论(有各国统治者们的合作),等前期准备一步步地完成,社会矛盾也达到可以激发的状态,平民、学者、媒体的工作人员甚至普通公务员都觉得丑恶的专制统治将结束好日子就要来了,即使没那么快也不会变得更糟,虽然我很怀疑他们有多少信心,但在每一阶段一点反对的动力都没有;事实是平民的个人权利不断被消耗,群体上也没有形成自己主导的权利组织形式,官僚资本的权利组织则运转良好,需要的制度设计都已完成;平民的生活稳定而安逸,远离政权的核心,再配合舆论控制,于是苏联的整个腐败、解体和经济危机过程,就是官僚资本稳扎稳打闷声发大财——一切有可能使平民接触到权利关系核心的活动都尽量娱乐化和肤浅化,享受生活和应付工作之外皆是八卦(各种意义上的),虽然一只眼盯着政治,但尝试过“反对”的人不认为自己能改变什么,没尝试过的人也得不到任何经验积累,所有能理解能做到的可能性都在控制范围内。“提倡玩世不恭是控制的基本方法”已经成为各国统治者的常识,而我们的学者到现在还在批判秦朝政府不让人唱歌这种表面现象,难道平民是靠唱歌推翻了秦朝?

(与苏联类似的是全球原来作为殖民地的国家,即使在独立后,殖民地时代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制度遗产——经济高度依赖进出口,等级制,文化低,民族矛盾等——虽然他们废除奴隶制好像比宗主国更快——也使这些前殖民地国家的人很难开发出与以前完全不同的的生产单位和权利组织形式,极大地扼杀了他们在国际争取权利和国内扁平化变革的可能性,宗主国们依然统治着殖民地。相比之下,俄国人还算幸运的。)

但是专制统治的某些限制也在苏联解体后暴露出来。苏联统治者选择用一场经济危机作掩护掠夺国民财富,由官僚资本转变为(真正私有的)寡头垄断资本,这个过程根据刘军洛的信息是通过大量出口石油和粮食和控制金融人为制造恶性通货膨胀(有钱买不到东西)、通货紧缩(使还未被权贵得到的生产单位破产)和汇率变化(可以走私美元廉价收购国内资本)来实现——在官僚资本统治全国的权利组织运转良好时突然崩溃掉基层经济,对大量人口而言生产单位为其成员争取权利的作用突然丧失,新的寡头资本统治全国的权利组织形式尚未成型——这是权贵资本一辈子利润率最高却最弱的时候,他们当然会尽可能控制住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但是政府已经成为平民(包括普通官僚)争取权利的第一途径,领导者要(各种意义上)稳定基层也只能通过政府,权贵资本自己把国家机器和官僚系统推到了自己的对立面,培养出了强大的竞争对手。

这里暴露出来的专制统治的限制是:你可以很容易的把别人往下赶,但是却很难往上赶。为什么这会成为限制?根据前面的分析,1.权利组织形式发展的方法是把人从其他权利组织形式赶到或吸引到本权利组织形式,让人只能或更想从这里争取权利。2.以第一条为基础,专制统治的方法是以尖锐的结构把人从上往下赶,但是不能违反第一条。无论一国内部还是国际,常用的方法是(很自然的用价格等)制造两个割裂的市场货币循环,在生产要素和消费市场区分统治者和平民,但是要保证基层经济的循环。3.(实际创造财富的各种意义上的)生产单位是人争取权利的最普遍最常规的途径,而且生产单位某种程度上的正常运行是必需的,恰好生产单位也有各种可能的结构。从个体户的发展规划,到国际资本的全球产业布局,一切生产单位的正常运行,都会很自然的形成权利组织形式的发展和社会权利结构的塑造。而如果最普遍生产单位的结构是尖锐的,他们的正常运行就会很自然的把大量人口赶到社会中下层,这个过程即使导致社会基层经济崩溃也很正常(生产组织的上层真的会为了自身利益破坏生产单位),因为,为不是其成员的人争取权利不在生产单位的常规目标中,而对于相当部分的生产单位来说,社会中下层既不是其主要目标客户,也不是其所必需的成员。

但是,社会中下层的人必须争取权利,对别人没有利益的结果是别人也不再需要你。在不能用自然关系进行统治的时候,生产单位的尖锐结构的常规运行会成为整个权利组织形式的短板,新的权利组织形式会乘虚而入,上层也必须做出一些改变防止对自己不利的权利组织得到机会,总之社会一定会做出一些机制来监控基层经济的状态。资本主义(高流动性,只在需要的时候将人的创造力和劳动力最强的黄金时间纳入生产单位)可能使这一短板的严重程度甚至超过奴隶社会,解决这一矛盾不可能靠它的常规运行,只能改变生产单位或在高层创设新的社会部门。监控基层经济的新的社会部门的方法可大致分为两种:1.通过国家机器,即给国家机器赋予新的职能。如社会基本福利(对个人),政府购买、政府投资(对生产单位),修订法律,军事管制之类的。2.通过金融机构的协助,非政府非营利机构的慈善(对个人)和资金(对生产单位)支持,商业保险、养老金(对个人)之类的。这两种方法的基本组织技术特征不同,但是资金来源、机构设计、人才选拔、决策制定、日常运行、权利结构可以做到几乎一模一样,甚至可以由相同的群体主导,而且都做着大规模资金的运作,可以同时实现别的目标,比如控制产业方向、政策倾斜之类的——这些别的目标不是新的。

在剧烈的经济危机下,能对基层经济起稳定作用(一方面保护平民的利益底线,另一方面主导政权)的方法似乎只有国家机器能做到,因为只有国家机器能强制进行再分配。由资本主导的经济手段,除非把机构变得和国家机器一样,设立中央权力机关,或者有强大的阴谋组织,否则很难以资本家个人意志对抗资本组织技术挽狂澜于未倒,即使在前殖民地国家,为避免平民倒向其他权利组织形式也使用了“钱”以外的力量。但官僚系统一样有资本的种种权利关系特征,他们的区别在哪里?(原来我还没有分析这个。。。)

一般大公司从职业经理人到一线人员之间的机构都是官僚制,从公司官僚和股东的特征和关系,从公司和政府的差别,可以看出(政府)官僚系统和私人垄断资本的特征、区别和联系:1.争取权利的方式,行为和价值倾向。资本家的权利来自对资产的直接控制,所以要通过增加自己的资产争取权利,而普通官僚不掌握资本,完全靠行为表现(有利于他人)争取权利系统内他人的承认和依赖。相应的在各种合作关系中需要考虑的因素也不太一样,大资本家的过往表现,如以前合作中给他人造成的损害通常不被纳入考虑,越是寡头垄断的状态越是如此,而普通官僚时时存在因造成他人损害而被替代的可能。官僚资本有两者结合的特征。(这可能就是所谓的契约型与关系型?)(这里不考虑军阀和全面战争,假设暴力组织主要的作用是威慑,不实际破坏人身财产安全。)2.由于争取权利的方式不同,希望或能接受的权利组织形式的范围也不同。资本是生产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是其建立者和拥有者,资本家关心的是本群体对经济活动的主导和生产组织的权利结构,会消耗权利以维持某些特别的状态;官僚系统在任何现代国家都能运行,注重对社会各群体的诉求和实力对比的观察,依据社会权利关系变化进行灵活应对,并从中取得自己的活动空间和利益。官僚系统的权利来源不受限于具体的生产组织方式和意识形态,只是通过这些东西观察社会需求和权利关系(某些“稳定”和各种政治八卦舆论导向可能是针对官僚系统的,而不是被政府放出针对平民)。符合掌握强大权利的群体的要求是官僚系统的原则之一。3.由于官僚系统和私人垄断资本的上述特性,资本想造成尖锐结构并进入上层,长期来看却很容易被(各种群体通过官僚系统)针对,在官僚系统内的更是如此(因为受到更多的监督,还有被替代的可能;在经济危机中协助多而穷的人抗衡少而富的人并从中获取权利应该是官僚系统常用的方法)。所以资本(官僚或私人都)有个矛盾,单纯用于消费的财富(权利)和用于控制经济的权利不能长期同时达到很高的量,于是专制统治就失败了。

如果上面的分析正确,今天国内外结构异常尖锐的充满腐败的社会形态就必定是短暂的。从等级制破灭开始,两种权利——单纯用于消费的权利和用于控制经济的权利——的获得方式变得不太一致,奴隶社会通过后者得到前者,而在现代社会,由于官僚系统的人力来源和成长路径,由于人不能再区分成两个等级,由于政府的经济职能,官僚系统的原则变成平衡,居然成为扁平化的力量。相比于统治者,资本更愿意成为低调的割据势力,在能赚的时候多赚,不能赚的时候做个良民。(所以改朝换代时的进步,并不是对旧政权的反抗,而是新政权在当时社会上最强群体——那些灭亡了前朝的群体——的支持下建立,并找出一些既能平衡权利又符合民间政权组织形式的方法。平民为了自己的扁平化目标,还是得在生产单位上下功夫,这是官僚系统做不了的。)

事实上,官僚资本或私人垄断资本对国家彻底的统治从来都没有在完整的社会里实现过。苏联解体后剧烈的经济危机中,权贵资本获得了长久巨大的财富而把大量实际权利交还给官僚系统——这是预计中的吗?也许对于没有强大阴谋的统治者群体而言,这么大尺度的事不是他们所关心的,他们已经很满足了。当苏联统治者的友邦人士引导他们用经济危机的方法时,是否想到了这些?他们的目的应该就是培养一个经济糟糕、政局动荡、容易控制的寡头资本主义国家,即使控制不了也比之前要好得多。自秦汉以来,除了被等级制入侵,每一次朝代更迭,新的领导者和官僚系统都会看到一些造成经济危机的原因,并做出改变以避免被国内的矛盾颠覆。某些时代的,比如明末的豪族很可能故意(也是通过经济危机和权贵资本)推动了明朝的灭亡,但是明末的他们没有培养自己的新政权(也许是没来得及),大部分时候这无所谓,新政权总需要豪族的支持。当他们得到清军(奴隶社会)入关的消息时,脸上的表情一定很精彩。但是明在元之后,宋朝的官僚系统和世家大族也会犯这种错误吗?我很好奇。

现在仅存的等级制以国界为区分,只在前殖民地和前宗主国和一些其他国家,看起来像是资本在统治(虽然说“只在”,已经包含了大部分国家- -)。西方国家的私人垄断资本表现出的并不是商业智慧,他们以产业链为代表的现代商业竞争的方法是大殖民时代积累的经验,这些极有大局观的策略能够长久使用,是以全球前殖民地国家的继续被统治为基础,以前宗主国的继续经济侵略政策为传承,只是实行这些策略的由国企逐渐变为私人垄断资本,但是依然把前殖民地国家当成自己治下的资产,根本不是商业策略,而是经济政策。(据说公司的原意是指军队开道的国企,所以才翻译成“公司”。西方国家的企业用传承数百年的侵略策略举全球之力才造成中国今天的畸形经济,并非中国商人不行啊。)中国官僚资本在国内的布局和国际资本全球布局如出一辙——垄断的金融和产业资本,产业链高端,分散其他力量,通过各种途径影响其他群体的意志和国家政策,还有各种过路费、保护费、黑社会。。。唯一不同的是国际上还是等级制,一国政府不必为他国平民负责,虽然他国可能是没有内政的弱小国家。这种全球权利系统的维持需要取得大国国家机器的支持,即大国资本和官僚系统利益一致,并不是资本独立完成的。如果这个权利组织形式伤害到大国平民的利益,大国政府就会开始压迫资本空间,对此国际资本如何避免或应对,才真是考验他们的智慧。如果以后中国较扁平的生产组织形式(附带某个新版本的普世价值)成规模输出,还会加快这一进程。

6

正好看到猴王为被极端势力舆论影响的学生作急,我也就这个问题吐一些槽。其实本文就是从这个问题开始的。

各位同学所纠结的,其实是“维持”自己日常生活和“改变”社会的矛盾,以及自己是否真能参与政治,现在还有多少时间可以用于变革,如果晚一步会怎么样之类的。现在为了生存之类做的事对长远目标有没有意义?如果没有,人生还有没有价值?比如赚钱是自己帮别人做事再花钱让别人帮自己做事,但是有些事只能自己做,赚钱就成了浪费时间。除了赚钱,其他事也一样,你的目标中自己做的部分需要培养自己本身的能力,需要别人帮忙的部分就得培养自己寻求别人帮忙的能力和别人自己的能力,如果这两方面的能力都没培养起来就南辕北辙了。那如何培养?

本文刚开始的时候,我正在担心乌有之乡对重庆的支持会不会把薄熙来给支持死了,还不如低调一点做些实在的事支持民间公有制经济生产单位和维权组织在当地的发展,最好能固化成制度而不是什么都靠具体官员,免得过了这个村没这个店(现在看来貌似在这个村也没这个店)。后来六月份要求结束一党专政的同学和左派支持重庆犯的错误是一样的——你们真的了解你们所支持的人或群体吗?他们和你们是一样的吗?

个人很容易被针对,而且只通过媒体舆论根本没办法确定某个人身上到底放生了什么,别说如何支持,要不要支持都是个问题。数量足够庞大、有特定权利来源的群体则可以很快反应出究竟是偶然个案还是针对社会群体和权利结构的政治事件,并可以很快做出应对。所以推进政治变革不能靠个别人,只能靠群体,而且这些群体只能用权利来源来界定。如果你在这样的群体中,就会知道如何获取信息、应该持怎样的态度,而不必听从可能被其他群体影响的媒体舆论。这样的群体,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利益集团。利益集团可能是一派官僚,也可能是一脉资本,也可能是什么什么集团。在标志性人物背后,在组织民运的单位背后,都有这样的利益集团。

所以民间的任何派,要推进政治变革首先得创造出符合自己目标的利益集团,也就是要(普遍)创造出符合自己目标的生产单位。生产单位的资本进入资本系统,生产单位的原成员或成员的关系人进入官僚系统,生产单位的发展状况影响到当地政府官员的政绩和其他利益,生产单位日常运行的规则和要求影响到官僚系统能写进法律法规的价值观和其他行业(比如律师和其他高端产品和服务)对目标市场的选择,这些都是利益集团的权利来源和形成原因。如果是选举制,生产单位每一个成员都有一张票,在他们进入其他单位之前,难道还能违背本单位的利益?大部分有关经济政策的选票不就是这么圈定的吗?某些同学之所以纠结,在你们眼里其他人的“觉悟”之所以低,改变世界之所以艰难,不就是因为人难以违抗所在单位吗?为什么对眼前的事实视而不见反而想越过生产单位?如果你不是平民,也许还有别的方法,但是作为平民,这是唯一的方法。

不可能以个人意志对抗组织技术,变革最终要落实到生产单位上。如何支持新的生产单位及其组织形式使平民成为最大的利益集团,如果做不到要如何在现有框架下维护平民的利益,如果一定要依靠其他利益集团要如何保证实现你们自己的目标,这些都是既符合你们理想又很现实的问题,而且每一个认真工作的平民都在解决这些问题。同学们可以通过某些人或群体在这些问题上的态度分辨他们的最终目标和可以合作的程度。

某些同学担心自己学到的知识只能用于民运,其实生产单位是争取权利最普遍的途径,而民运并不是目标,只要你能为平民争取权利,即使既不会生产也没有商业经验,总有办法进入生产单位的(如果你做不到,即使发生了变革你也不能保证以后会如何)。因为你能为别人争取权利,你自己就有了利益空间,你创立的新组织就能有现金流,能“维持”,能影响他们原来的生产组织,然后如果能普遍化,就能“改变”。那些新兴产业,慈善机构,公民社会,黑社会(不是用抢的,而是用非法生意赚钱),新的政府部门,以前的金融业,工会,农村根据地,还有现在那些没有自主外交内政的弱小国家的高层,都是这么做的,只是有的可以普遍化,有的不能。用右派的说法这是无形的手,用左派的说法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

这里要说一件令我淡定不能的事。在一本研究生教学用书(我不是研究生)的开头几章看到,马克思自己把“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改成了“生产力决定生产方式,生产方式决定生产关系”——闻所未闻,但是很眼熟,难道我写这么多只是给这句话做了个注解?——而且该书认为马克思给经济学界定的研究对象为“人类社会各个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生产方式以及和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或经济关系”,有谁见过这样的说法吗。。。如果真是这样(怎么看怎么像= =),就说明从小学到本科的课本包括考研和考公务员的资料全歪了。这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也许快一百年了?我绝对不愿意相信这两句话能改变历史。在现代国家,官方价值观,也就是最强群体认可的某个版本的普世价值,是具体的法律法规制定和执行的重要原则,对此左右派应该都很清楚。两句话的差别,反映到经济政策、观察指标、官员考核、教育、舆论、学术研究上是非常巨大的。左派和右派的舆论导向在政治变革上都避开生产单位,我严重认为他们有妨碍平民(包括没什么背景的民间资本)势力成长的嫌疑。乌有之乡的各位老师,你们是专业的,你们怎么看?韩老师因为纠结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为了反对唯生产力论,连“意识主导物质”都说出来了(虽然不一定是他发的;这个“决定”和“主导”是什么关系?),也就是要直接在意识形态领域决胜负,你们怎么看?封住了生产单位的可能性,你们打算怎么改变别人的想法?你们打算怎么改变利益集团?你们打算怎么改变社会结构?左派和右派都用这种阉割版的普世价值,“高喊人人平等的不是傻子就是骗子”也就成了事实。

本文最初的标题是“关于了解实践主体、转移工作重心的建议和批评与自我批评”。我希望左右派的同学都能杜绝末世情结,不要把希望寄托在某一次单靠“民心”发动的变革上。社会一直都在被改变,如果看不到这些变化又如何主导变革?变革何必期望乱世,不能治世的英雄都是土匪。

对于中国目前的处境非常危险这样的言论,其实阴谋论有个特征,就是只有利益分析没有权利分析,假想一个权利巨大的群体而且对手都很小白,但是这个群体如何获得这样的权利,他们就不管了。可能大部分人对自己不熟悉的领域都是这么思考,所以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其实你们仔细想想就会发现,一切能通过内部手段灭亡或压迫一个国家的方法一定会牵涉到国家主权,在中国这样经验丰富的现代大国,国家主权的行使和监控是个灵敏而庞大的系统,而能通过卖国获得巨大利益的人永远是极少数(否则世界早乱了;因为国家要保护生产单位,不管是用来卖还是什么,国家的权利最终都来自这些生产单位,“生产单位日常运行的规则和要求影响到官僚系统能写进法律法规的价值观”),“不可能以个人意志对抗组织技术”,这极少数人要卖掉系统内的绝大多数人并不容易,没有各种压倒性的强是做不到你们想象的那些事的,而把这极少数人反卖掉就简单得多。如果分析问题时,除了结果利益也考虑到促成结果的权利,就能尽可能的把一切有关的群体或组织考虑进去,了解他们真实的需要和必须遵守的规则,进行更全面的分析和必然性更强的推测。同学们,你们需要加深对中国和世界的理解,光靠政治八卦是远远不够的。不管做什么,“缺点”是没用的。

于是,终于回到对文革的分析。。。

前面说“所以当时存在着两个方向的变革,一个是官僚系统主导的,想要维持尖锐的权利结构,一个是平民主导的,目标是提高农村(也许还有城里的?)基层较扁平的生产单位的权利和国企的扁平化。”后来发现这个说法不对,应该把官僚资本从官僚系统中特别划出来。引发文革的是官僚资本和平民权利组织形式的冲突,这么说应该可以。

他们的冲突体现在哪里?由于经济发展给生产单位带来的可能性,生产单位,包括国企和农村民间生产单位,首先反对的是当时的经济体制即计划经济体制的具体内容。平民也要求减小对生产单位具体经营活动的限制,这是某些左派不承认的,至于这种要求是不是市场化?那官僚资本这边呢?右派认为文革是错误的意识形态导致的内斗,后来改革开放纠正了这一错误;其内斗的双方是谁,如何爆发?改开初期在经济上的政策主要有两点,一个是市场化,一个是削弱平民(通过改变农村生产单位;国企恢复苏联的旧体制是否也算一个?或者那是官僚系统内的?),右派不认为有削弱平民的存在。但是,文革时期某些地方确实爆发了极为严重的全面对抗,这些全面对抗必定发生在权利和数量都相当的群体之间,而且有现实经济基础,也就是发生在两个最强群体之间的有经济基础的剧烈政治斗争;显然这两大群体就是平民和官僚资本,“黑五类”纯粹躺枪。文革的结果是什么?谁是胜利的一方?还是和解了?文革之后,出现了小岗村事件,作为改革开放的标志——奇怪的是,小岗村事件的时间。如果小岗村事件是平民对计划经济体制的反抗,那它应该成为文革的导火索,而不是文革的句号;在文革最激烈的时间和地点,应该涌现大量的小岗村,并出现针对小岗村的镇压,后来改革开放时应该追溯到这些人,并纪念他们“敢为天下先的胆识”;最低限度,右派也应该指出这些黑历史;但是这些都没有发生。所以小岗村事件体现的不是平民反抗计划经济体制的群体意志,顶多是个个案;之后小岗村的模式却被推广到全国,这是为什么?既然不是小岗村引发了文革,那是什么引发了文革?

综合各方的信息,因为文革时期出现了不可忽略的全面对抗,平民对经济体制的反抗没理由拖延到文革结束,而是在文革之前就长期存在;所以文革后农村的大规模变动并非出于他们本身的意志;所以官僚资本是文革的胜利者,而他们在改开前后对经济体制的态度有矛盾的地方,否则不能解释文革为何会发生。所以一个可能的解释是,官僚资本和平民的分歧在于对经济的主导权,如果改变计划经济体制,官僚资本将难以压制平民,所以在平民势力被削弱之前,他们绝不会支持市场化——在改开之前,在国企还属于国家资本(物)的时候,官僚资本(人和势力)以什么形式存在?以控制国企的官僚和计划经济体制的决策层的形式存在;这样也能解释官僚资本在文革结束后才改变经济体制的行为。

当时国企模仿苏联的旧体制(一长制之类的;中共前期长时间在农村发展,工业上难免会有这样的缺陷),而苏联的官僚资本(人)通过表面计划经济实质官僚主导的市场经济把国家资本变为官僚资本(物),中国文革之前的官僚资本很可能也想这么办。苏联的部分平民也反抗过,但是被很简单的镇压了,而两千年前就破除了等级制、近期发展了农村根据地的中国平民势力比那些不久前还是农奴的人要强大很多。

官僚资本和平民对现实经济的态度首先反映在他们对法律法规和具体经济政策的要求上,相应的也反映在两大群体在(普通)官僚系统中的人身上,这造成官僚系统内部的价值观冲突和(比如城乡?)政府权力冲突。官僚系统内部冲突的表现之一可能就是文革之前翻来覆去的什么什么错误之类的。平民势力的想法可能是改变计划经济体制决策层的结构,以给平民主导的生产单位更大的活动空间,虽然未必是针对整个计划经济体制,但是因为反对计划经济体制的决策机制,已经有市场化的因素在里面。要求更多活动空间是和官僚资本一样的,但是牵涉到整个官僚系统的权力布置和官僚资本对国企的掌控,所以遭到官僚资本的反抗和打压。如果农村生产单位在保持原有公有制形态的基础上还能实行至少一定程度的市场经济,其相应的价值观在官僚系统中得到统一承认,即使国企获得活动空间,也会以农村为参照进行扁平化,官僚资本势力不能将其导向对自己成员有力的方向,对国企的强权也会失去现实基础。

所以在文革前夕,平民势力在官僚系统中可能已经出现膨胀的态势;也不是说这些官僚符合平民的利益,但是取得了一致。平民势力中的不同群体(部分知青、农村干部、农民、国企的工人、普通官僚等)虽然在实行计划还是市场经济体制上还有分歧,但是在改变计划经济体制决策层的结构这一点上可以达成一致。官僚资本的不同群体(部分直接管理国企的、其他计划经济体制的决策层的官僚等)在具体经济体制上也有分歧,但是在抵制平民势力上也可以达成一致。于是各方都发现经济走到这一步必须进行政改,全国的矛盾已经由经济进入政治领域;官僚系统的官方价值观需要统一,国家权利重心分两头的架构需要改变(这种架构最终爆发了文革),文革前后出现的各种经济政治理论都以此为目标。

现在往回看,两个重心的结构可能在确立模仿苏联的国家资本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的时候就已经埋下了种子。官僚资本和平民势力都太强大,国企官僚靠近计划经济体制决策层且同属官僚系统,地方基层普通官僚靠近平民势力,工业与农业生产单位权利结构又完全不同,官僚系统没有办法解决两大群体的矛盾——所以官僚系统技术不足也是一个原因,而恰恰是旧体制阻碍了官僚系统技术的进步——而且普通官僚系统的原则之一是遵从系统外的强大群体,如果平民势力能把他们的权利组织形式发展到能在大范围替代计划经济系统的程度,还有取胜的可能;他们一定尝试过,但是受到计划经济系统的压制,结果矛盾逐步积累到爆发全面对抗,这一点可能性也被扼杀。总之,无法在经济领域决胜负,官僚系统中可能也势均力敌,但是全面对抗一爆发,这一问题就解决了——不能一直乱下去——还存在第三大势力?

我没法想象当时的场景,只是根据粗糙的理论模型应是这样。之后改开初期几个值得注意的地方:农村生产单位组织形式改变,平民被削弱,但是同时又保证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而且官僚资本依然不能普遍进入农村;国企先恢复旧体制再进行其他改革,由国家资本变为官僚资本;各群体在人大的比例改变;腐败现象严重;和文革之前一样频繁出现反左反右运动,后来爆发学潮,但是工农退出运动;在沿海地区开始经济改革试点,用国际贸易促进;调整人事制度和组织机构,以发展经济、党的领导和改革开放统一官方价值观,等等。注意到当时的国际环境,对比中国古代和俄国,可以作出如下猜测:

确实存在第三大势力(以权利来源界定)——显然是中共核心层。中共以工农红军和农村根据地起家,既然经济体制和相应的政府官僚机构尚未成熟,在基本经济制度以外的部分也就比较灵活。但是建国后才真正开始发展的官僚资本就没有这种灵活性。从中共核心层的视角,改开第一阶段的实质是以实现外交方针和发展经济为第一目标,在此大义之下:1.放弃已经失败的国企扁平化改革和农村生产单位及其权利组织形式,争取一个由中共统一官僚系统的机会,分化削弱官僚资本势力;2.使生产单位和官僚系统相互脱离,改变官僚系统在经济领域的组织技术,使普通官僚权利不依赖于特定形式的生产单位,避免以后再出现经济领域的变革会导致政治危机的情况,官僚系统和生产单位可以分别发展(这是不是所谓的去利益集团化?)。

在这个过程中,平民势力的削弱和分散可以通过社会生产水平的发展来均衡。官僚资本势力的两部分,即通过国企控制资源和通过经济政策控制资源的势力,在至少一方一定能赚钱的新环境下需要寻找新的合作方法,和单干的方法。中共核心层要统一官僚系统,本身也有可能发生一些改变,官僚资本的两方也都会拉拢中共核心层(也就是改变其权利来源,然后是价值倾向;在之前也有)。工农退出运动说明这一时期的政治斗争限于官僚系统内而不包括平民,既然改开了,国际势力也会参与;根据上面猜测的第一阶段目标,维护平民基本利益、把官僚资本内部的竞争推到官方核心价值观之外变为纯粹利益之争就是这一时期的基本国策;所以普通官僚会渐渐接触不到高层政治斗争的核心,普通官僚系统会变成真正的国家机器,而不是其他大型利益集团的一部分,或控制其他社会力量的大型利益集团(现在能达到这个程度吗?)。

削弱平民后,官僚资本在经济领域的壮大和其所获得的财富的增长就是必然的,但是这不妨碍削弱官僚资本的权利来源。经济体制的改变,相应的官僚系统和相关政府机构组织技术的变化,使官僚资本势力的核心层更容易被针对——这是真实的吗?写这篇文时经常要想想是真的有现实基础,还是听到的或瞎猜的。如果改开的实质真是上面所猜测的,那就说明,三十年前的官僚资本势力比现在还要强大得多,并且那时的官僚系统内充满了意识形态冲突。那个时代好像真的是这样,而文革和改开都没有造成全面内战、解体和俄国那样严重的经济危机,改开初期某些事件的时机,现在官僚系统的组织技术,包括官方价值观、一切与国企和宏观调控等经济职能有关的部分,也符合上面的猜测和推论,而且确实存在利用极左极右的群体,所以这个猜测的可信度还是比较高的。

中国的历史和当年的农村根据地奠定了这一策略的基础。中共培养平民的势力,平民支持中共,所以绝对不能乱的时候中共可以暂时牺牲平民的利益用倾向于官僚资本利益的方法对抗官僚资本势力(正好也是这些权贵资本一辈子最强却最穷的时候)。(对比之下,俄罗斯民族太年轻了,或者说太老旧了,苏共也没有经过必要的成长,在经济平稳时没有区别于官僚资本的独立的权利来源,也没有可以腾挪的政治空间。)在平民势力和“民心”被消耗殆尽之前确立领导地位,将控制官僚系统的官僚资本转变为受官僚系统约束的权贵垄断资本,束缚在产业链、金融系统和某些政府部门高端,并按其权利属性分割以极左极右的形式出现。以前他们能代表至少一大半的官僚系统,但现在已经不行。经过官僚系统、生产单位、经济体制在组织技术上的去意识形态化(是这个词吗?其实应该叫做抵制有冲突的意识形态),高层的政治斗争已经不会妨碍到基层经济正常运行,也不会牵涉到普通官僚的直接利益,普通官僚系统自成一体,一定不介意在必要的时候卖掉他们官僚资本的顶头上司——即使官僚资本注意到经济利益以外的部分,还能如何?中共又如何变化?这些具体情况要看更详细的信息。

如果这些推测都正确,那么自建国到改开的历史就是:农村根据地经验推广到全国,大体接受国民政府的国家组织架构,学习苏联的国家资本主义;两种模式出现权利冲突,摩擦升级,爆发文革;用直接经济利益换取权利,在保证安定的国内外环境的同时逐步改变官僚系统组织技术和经济结构,造成官僚资本不能以国为质的局面,中共取得对国家机器和经济的实际控制。所以作为文革之后稳定全国的关键人物才是邓小平多次打而不倒的原因,其实毛泽东和邓小平是对好朋友?

(对比一下,左右派给出的图景都有一定的现实依据,都选取了利于他们理论的部分。右派不认为文革甚至更早的时候就存在平民对旧经济体制的普遍反抗,认为改开之前各种恶劣现象都是整人运动和民族劣根;左派认为文革差一点就成功了,文革的失败纯粹是政治原因而没有经济原因,并且认为改开纯粹是走资派政策的延续——你们是这么想的吧。基于现实的谎言,就只有这种程度了。只要认真分析那个时代,后面的发展脉络也会铺陈开来,实践主体和他们大方向的策略都难以掩盖。)

本来平衡的状态,某些群体权利出现超乎预料的膨胀;以群体或势力的成员个人直接利益换取群体权利(权利组织形式),最终削弱其权利来源——在中外历史上,这种事貌似经常发生。开国者和支持者会商议好权利关系,但是随着经济恢复和发展,或者新的天灾外患出现,领导者必须做些改变,或者被新的原因颠覆;继承前朝体制的下一个开国者再和支持者商议新的方法,平衡各方势力。如果仔细分析,每一朝的开国者、支持者和具体的组织技术都不同。(顺便说一句前几天看到的,貌似重农抑商的实质是限制产业链高端而不是限制商业。)可以和平变革真是太好了。。。


于是本文终于完结了。。。2012年11月7日,等新闻,匿了。

近期接触的主要参考信息:

《盐铁论》和《盐铁之争始末》

刘仰

猴王

《商君书》

《魔幻世界的经济问题》

神州风雨非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