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吴名峰
几天前,在CCTV记者的暗访之后,警方关闭了东莞十几家涉黄会所。这本来不是什么大事,十几家会所在东莞不算什么,突击检查在这一行业也是时有发生,但不知道为什么,这次网上对此事讨论热情很高。
这是一件很有意思也很值得讨论的事情,激发了我的表达欲。虽然一位长者曾经用他的人参经验告诉我要闷声发大财,但我不说话会憋死。说话之前我先声明,我从来没有去过东莞。
我认为,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性交易是否能合法化。目前官方对于性交易的处理,还是比较恰当的,也符合了社会对于性交易欲拒还迎的看法。
事实上,我国法律对性交易打击并不能称得上是严厉,只要不强迫、不组织、不控萝莉,一般不涉及刑法。抓到买卖双方,无非是罚个几千块,通知家里来领人,有单位的可能会被开除。
这是很有意思的,执法部门对于失足妇女之宽大,可以说除了通知家里一条外,对失足妇女基本没有威慑力,而仅有的,来于家庭或社区的阻碍,实质上是来自道德而非法律的束缚。
如果再对比一下失足妇女的收入,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这么多风华正茂的少女投身这一行业。
按东莞会所六七百元一次ISO的行情,失足妇女每接客一次一般收入三四百元,一天一般可以接客三次,一个月可以接客二十天左右,月收入可以轻松达到二三万元。当然失足妇女也是分等级的,身材高挑面容姣好的“模特组”收入可以翻几翻,刚入行的“实习生”一次只能拿一百元。发廊里集体经营或自家个体经营的失足妇女们收入更是千差万别。
但基本没有疑问的一点是,大多数投身此行业的失足妇女容貌只有三四分,也没有家庭背景和其他杰出的技能,如果不干这一行,她们大多只能领两三千块的月薪,在年老年衰时嫁个和自己一样出身的屌丝,在城乡结合部忍受丈夫吹嫖赌饮。
所以,她们投身这一行业,多数不是被迫的。只要想想她们要在床上帮老丑肥臭的男人舔遍全身,确实是非常悲惨。但更悲惨的是,这不是被迫的,而是自愿的。
她们宁可背负婊子的骂名也要走这条路,也许是因为她们意识到贫穷是更为深刻的耻辱。
有人会说,自己两三千块月薪也能过得很好,其实刚毕业就在家人帮助下买房买车。说喜欢吃粗茶淡饭的人,基本是吃腻了大鱼大肉。说只重感情的女人,最后基本嫁了小康人家。你在学校里,也许一千块就很足够,但如果你一辈子月薪两三千块,你会过得很痛苦,眼看别人一个手机顶你全家一月温饱,灌多少心灵鸡汤也无法安慰你受伤的灵魂。
那些说贫穷不是借口的人,其实多数没有真正穷过。或者是为了秀优越。
是,也有许多工妹,甘于一辈子领两三千块的月薪。可是她们的地位,真的比失足妇女高吗?婊子遭白眼,穷人也一样遭白眼。
而失足妇女们出卖了生命中最宝贵的十年,实际上还是达不到中产的水平。为此她们很可能一生都不能正常结婚生子过性生活。一些人与生俱来的物质条件,另一些人出卖了一切也无法获取,这就是阶级。
我认为,了解了这样的背景以后,再继续讨论卖淫能否合法化,是虚伪的。单纯靠法律并不能解决她们的问题。即使卖淫合法化,受到高税收和各种规章束缚的官妓也难以和收费合理服务多样的暗娼竞争。
卖淫并不是女性物化的原因,而是人类物化结果。谈论人买卖身体的自由听起来有点新鲜,但这种事一直在发生。人并不像大家想的那么神圣,在商品化的社会,人就是可以交易的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码。
像一个笑话里说的,男人对女人说,即使有人出两千万,我也不会把你让给他。女人说,如果有人为我出两千万,我愿意跟他走。
我们总是为自己追逐物欲打出各种冠冕堂皇的旗号,感动得自己都信以为真。
你背景离乡抛开父母不就是为了多挣两个钱活得滋润些吗?但你得说是为了理想。
你抛开女友远渡重洋不也是为了多挣两个钱体验一下假洋鬼子的滋味吗?但你还是得说为了理想,为了呼吸民主空气。
你老母卧病医院无人给她换尿布擦屁股,你说是工作繁忙,其实还是放不下几个钱,又穷得请不起护工。
你老父意识模糊靠呼吸机维持生命你决定放弃治疗,说是不愿看他继续痛苦,其实是无力负担ICU的住院费用。
你四分不能更多却对一切月薪一万以下的没车没房男士没有感觉,说是对爱情不能随便,其实除了财产什么都可以商量。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码,总的来说,钱越多,抗打击的能力就越强,价码就高些,还能管穷人叫low逼。
一个人再丑陋,粗俗,邪恶,都不是问题。丑陋,可以找个漂亮的女人改良基因;粗俗,可以大把撒钱学习装逼,让后代接受好的教育;邪恶,你都学会装逼和做慈善、赞助媒体了,谁还会再乎?真正的致命伤只有穷!
当然,现实生活中你不能说“真正的致命伤只有穷”这句话,因为如果你不幸是个穷人,会被人说你low逼,没有灵魂,连工妹都会绕着你走,生怕沾上你愤世嫉俗的穷酸气。如果你是个有钱人,说这话更会被一干屌丝攻击人肉跟踪。
你要说,不管你挣得多还是少,只要有梦想和爱,就会获得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