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拉昌达论国家与民主

04/09/2009 posted in  基本原理

这些天,党内出现了一些关于21世纪民主问题的争论。最近召开的党中央委员会会议,强调把研究总结过去革命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当前世界形势的特点以及我们在尼泊尔人民战争中的经验作为新的紧急任务,并做出书面决议供大家讨论。为了帮助大家研究和讨论,我在这里谈谈一些关于国家与民主的理论问题。

国家与民主的发展过程:一个理论概念

民主与国家是不可分割的。当谈论民主问题时,其实就是如何正确认识国家发展的问题。对于初步了解历史唯物主义和人类社会发展史的任何一个人,都知道国家是在一定历史时期才出现的,它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发展的结果。经过劳动这一决定性因素,人类从猿发展而来,之后在很漫长的一段历史时期,人类社会中既没有国家也没有民主。根据科学考察,人类大约经过了100万年,一直保持着他们集体所有制的生活方式,没有任何国家和民主。随着劳动,社会分工,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的发展,经过了一个被称为原始共产主义社会的历史时期,矛盾发展创造出这样一种客观形势使国家的逐步产生成为一种必要。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马克思主义在历史上首次发现这一科学真理,从而取代了普遍流行的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唯心主义谬论。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之一弗里德里希·恩格斯在他的名著《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对其有深刻的论述,并得出了科学结论。其中谈到,“因此,国家并不是从来就有的,它经历了若干社会发展阶段,没有对这些发展阶段的规定就没有国家或国家政权的概念。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社会必然分裂出阶级,国家出现因为这种分裂而成为必然。”

因此,显然是由于原始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陷入了不可避免的社会分裂,成为国家产生的根源。马克思主义还根据历史唯物主义解释了国家起源的客观条件。以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为指导,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的特殊矛盾,马克思主义推导出国家消亡的必然结论。马克思主义阐明了这样一个科学事实,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阶级分裂和以此为基础产生国家是不可避免的,这一分裂同样在国家发展到另一个特殊阶段又会变成社会进步的障碍,国家也成了多余。弗里德里希·恩格斯在同一部著作中进一步谈到,“我们现在正在迅速进入生产发展的一个特定阶段,在这一阶段这些阶级不仅再没有存在的必要,而且变成了生产的实际障碍。它们的灭亡同它们曾经的产生一样不可避免。国家也会不可避免地随它们而去。社会将在生产者自由和平等协作的基础上重新组织生产力,整个国家机器将被抛入历史博物馆,与纺纱车和青铜斧等古董放在一起。”

当反击那一时代的各种唯心主义思想时,恩格斯又指出,“国家绝不是从外界强加给社会的一种力量,如黑格尔认为的“道德思想的反映”或“动机的表现”,而是社会发展到某一特殊阶段的产物;它是对于如下事实的承认,即这一社会陷入不能解决的自我矛盾之中并表现出不可调和的对抗性,而它自己又无法消除。但是由于这些对抗,阶级之间因经济利益而彼此冲突,又不能自我化解,社会陷入持续无果的斗争中。这时有一种力量显然是凌驾于社会之上,成为调解冲突并使其限制在“秩序”的范围内的必要。这种力量产生于社会,又将其置于社会之上,同时还使其不断脱离社会,这就是国家。”恩格斯结合国家的起源和它的定义,提出了一个正确而科学的唯物主义解释。国家作为阶级矛盾的结果而出现,并作为一种对被压迫阶级进行剥削和压迫的工具得到不断巩固。国家的任务和作用,根据其经济发展情况,在奴隶社会维护奴隶主的利益,在封建社会维护地主的利益,在资本主义社会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同时压迫反抗它的群众。尽管在经济发展的不同时代,国家的形式一直在变化,但是其作为一种压迫工具的本质从未改变,也不可能改变。

历史上,因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从奴隶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发生的一切革命最终都使国家机器得到加强。马克思主义根据对资本主义社会矛盾的分析,提出了一个全新的历史任务,那就是用暴力砸碎旧的国家机器,而不是简单地夺取它并巩固它,并建立一个过渡性国家(它将逐步朝着消亡的方向发展)来镇压资产阶级的抵抗。列宁得出结论:“所有以前的革命都是使国家机器不断完善,但它必须被砸烂和消除。”这成为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理论的主要基本内容。卡尔·马克思在其著作《雾月十八日》和给库格曼的信中提出了这一观点,指出,“我认为下次法国革命将不再像以前那样,把官僚军事机器从一部分人交到另一部分人手中,而是砸碎它,这才是欧洲大陆一切真正人民革命的本质。这也是我们英雄的巴黎同志们所要努力实现的。”

以上结论指出,我们一方面与无政府主义划清了界限,他们反对任何一种力量包括国家的存在,另一方面我们又与以资产阶级眼光看问题的右倾机会主义划清了界限,他们认为国家是永存的。从马克思恩格斯的时代到今天,我们关于国家问题一直与无政府主义和资产阶级改革主义进行着针锋相对地意识形态斗争。这里要明确指出,如果不用暴力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那么就不能为国家消亡开辟道路。

对于“作为资本主义社会特征”的“中央国家政权”,列宁指出“这一国家机器的特点是包括两大机构,即官僚和常备军。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们的著作中反复强调资产阶级与这些国家机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进一步指出,“目前为止所有欧洲打倒封建制度的资产阶级革命都是发展、完善和加强这一官僚军事国家机器。”显然,这种“发展、完善和加强”官僚军事机器是资产阶级压迫全体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所必要的。

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的经典而令人信服的论述,在下面弗里德里西·恩格斯的《反杜林论》中也可看到:

“无产阶级夺取国家政权并首先把所有生产工具变成国家财产。但是,通过这样做,它也消除了无产阶级本身,消除了一切阶级差别和阶级对抗,同样也消除那个旧国家。到目前为止以阶级对抗为基础的社会都需要国家。它是一个特定阶级的组织,用来促进剥削阶级的发展,为了维护生产的外部条件,而且,特别是为了通过强制手段使被剥削阶级始终处于被压迫的状况下(包括奴隶制、农奴制和雇佣劳动制)。国家在整体上是社会的官方代表,是看得见的集合体。它仅仅是一个阶级本身的代表,社会暂时成为一个整体:在古代是奴隶主阶级的国家;在中世纪是封建地主阶级的国家;在我们这个时代是资产阶级的国家。当最后它真正成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时,国家本身也就不必要了。只要不再有任何社会阶级被征服;只要阶级统治,以及在我们当前这个生产无政府状态中,个人为了生存而斗争,从而产生的各种冲突被消除,没有任何残留阶级需要被压迫,也没有任何专门的压迫力量,那时国家就没必要存在了。国家在历史上第一次使自己真正成为整个社会的代表——以社会的名义占有生产方式——这也是国家的最后一次独立表现。国家对社会关系的干预,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支配成为多余,最后走向消亡。对人的管理被对物的管理所取代,由对生产过程的管理代替。国家并不是被“废除”的,它是逐步消亡的。这为评价所谓的“自由人民的国家”提供了参考标准,这既是煽动者曾经使用的极其不科学的概念,也是无政府主义者无法实现废除国家的空想。”

这一长篇幅的引用说明了国家的许多方面。国家继续作为国家而存在是为了镇压社会的某一阶级。当形势使它成为整个社会发展的代表时,国家的职能也就不存在了。

这一规律也同样适用于民主。当国家存在时,就谈不上“所有人的民主”,“完全民主”或“自由人的国家”。当形势发展到整个社会都需要发展民主时,那么民主本身也就该消失了。与国家的消亡相伴,民主作为国家产生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显然也要消亡。国家的存在是以社会阶级存在为前提的,而民主的特征也是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事实上,国家就是民主,民主也是国家。我们也可以换句话理解——国家就是专政,民主也是专政。因为,剥削阶级国家的民主是对被剥削阶级的专政,而无产阶级国家的民主是对资产阶级的专政。从来没有两个阶级的国家和两个阶级的民主和专政。所谓全民民主不过是资产阶级的伪善,以便欺骗劳动人民罢了。

在当前资本帝国主义时代,面对常备军和官僚机构,面对最巩固、庞大、无情、最具破坏性和高度中央集权的国家机器,再没有比资产阶级谈论“成年人公民权”,“独立而公平的选举”以及“全民民主”之类的话更虚伪的了。资产阶级对其议会制度赋予某种“神学”性质,称其是永恒的,是民主的“普遍”做法,但这不过是掩盖其背后的军国主义、军事傲慢、掠夺性和屠杀性而已。列宁在他的《国家与革命》一书中谈到,“决定若干年后由统治阶级中的哪一部分成员来利用议会压迫人民——这就是资产阶级议会制度的真正本质,不仅议会制和君主立宪制是这样,就是大多数民主共和国也不例外”。他进一步指出,“从美国到瑞士,从法国到英国、挪威等等,这些“国家”的真正幕后操作者就是各级官僚、大臣和将军们。议会如果不愚弄老百姓,就会被解散。

关于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议会民主

我们简要谈论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与民主的基本理论。这里我们将进一步讨论无产阶级民主与资产阶级民主的关系问题。

众所周知,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无产阶级民主实践是1871年法国巴黎公社。卡尔·马克思和弗里德里希·恩格斯亲自对巴黎公社经验做了理论总结。由于是历史上首次反对资产阶级议会制度的无产阶级民主实践,马克思以他伟大的无产阶级思想家的身份,通过总结巴黎公社的教训而使其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化。对于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过渡,马克思鲜明地提出他的结论,“无产阶级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过渡国家形式,只能是无产阶级专政。关于巴黎公社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马克思对在镇压资产阶级中表现的自由主义倾向提出了尖锐的批评。以公社经验为基础,马克思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划清了无产阶级民主与资产阶级议会民主的界限。

马克思说,“公社应该是一个兼有行政权和立法权的公共机构,而不是资产阶级议会…”

“与每过3年或者6年由议会中统治阶级的哪些成员来镇压人民不同,公社中设立为人民服务的普选权,公民选举权就像任何一个老板为他的企业挑选工人、工头和会计一样不受干涉。”(列宁《国家与革命》)

卡尔·马克思通过以上表述阐明了两个阶级两种民主之间的本质区别。马克思主义并不反对成人选举权极其选出的代表机关,只是要把这种资产阶级的清谈馆变成为人民服务的公共管理机构。如何能实现呢?马克思不愿做任何假设。他引用一个非常简单而现实的例子,说无产阶级民主中人民群众的实际地位将相当于主人,而国家中的各级官员将如同他们的仆人。马克思主义深刻阐明,当选出的代表不仅是立法者而且也是他们颁布法律的执行者时,当人民群众有权撤换那些违背他们利益的代表时,那么这种代表机构就不再是清谈馆,而成为人民群众自己的管理机构。通过对巴黎公社经验的理论总结,卡尔·马克思在他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文中论述了无产阶级民主的特性。文章谈到,“公社颁布的第一个法令应该是解散常备军,并用人民武装取代”;“公社由从各城镇通过普选选出的市议员组成,他们对公社负责并可随时撤换,这些议员的大多数本身就是工人,或者是工人阶级公认的代表”;警察不会继续担任中央政府的代理,他们将被立刻除去其旧的政治属性,成为公社的人民公仆,并可随时撤换。各级政府的其他官员也同样如此。从事公共服务的公社职员从上到下,全部同工人拿一样的工资。那种旧官僚的特权利益和奖金将不复存在…。一次性废除常备军和警察——旧政权的暴力基础——公社还将迅速消除对人民的精神枷锁——“教会势力”…司法机关将被剥夺那虚伪的独立性…所有法官都必须经普选产生,对人民负责并可以撤换。”

以上卡尔·马克思对巴黎公社经验的概括对于理解无产阶级民主的基本特征有极大帮助。“消除常备军”,由人民群众选举全部国家公职人员,并且规定当人民认为必要时可以撤换他们,国家所有工职人员都拿一样的工资,除此之外,对人民来说还有比这更充分的民主吗?

  • 翻译:红石
  • 来源:国际共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