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11/20/2008 posted in  基本原理

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 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 不知道现实的、感性活动的本身的。费尔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生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本身理解为现性的[gegenstanliche活动。 因此,他在《基督教的本质》中仅仅把理论的活动看作是真正的人活动,而对于实践则只是从它的单污的犹太人活动的表现形式去理解和确定。因此,他不了解“革 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

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gegenstandliche]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理论,是一具纯粹经验的哲学问题。

有一种唯物主义学说,认为人是环境和教育的 产物,因而认为改变了人是另一种环境和改变了教育的产物——这种学说忘记了;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因此,这种学说必然会把 社会代分成两部分,其中一部分凌驾于社会之上(例如,在罗伯特、欧文那里就是如此)。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是一致的,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理解为变革的实践。

费尔马哈是从宗教上的自我异化,从世界被 二重化为宗教的、想象的世界和现实的世界这一事实出发的。他致力于把宗教世界归结于它的世俗基础。他没有注意到,在做完这一工作之后,主要的事情还没有 做。因为,世俗基础使自己从自身中分离出去,并在云宵中固定为一个独立王国,这一事实,只能用这个世俗基础的自欺欺人分裂和处克矛盾一说明。因此,对于世 俗基础本身首先应当从它的矛盾中去理解,然后用排除矛盾的方法在实践中使之革命化。因此,例如,自从发现神圣家族的秘密在于世俗家庭之后,对于世俗家庭本身就应从理论上进行批判,并在实践中加以变革。

费尔巴哈不满意抽象的屋维而诉诸感性的直观;但是他把感性不是看作实践的,人的感生活动。

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但是,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费尔巴哈没有对这种现实的本质进行批判,因此他不得不:

  1. 撇开历史的进程,把宗教感情固定为独立的东西,并假定有一种抽象的——孤立的——一个的个体;
  2. 因此,他只能把本质理解为“类”,理解为一种内地的、无声的、把许多人纯粹自然地第六系起来的共同性。

因此,费尔巴哈没有看到,“宗教感情”本身是社会的产物,而他所分析的抽象的个人,实际上是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的。

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的社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

直观的唯物主义,即不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至多也只能做到对“市民社会”的单个人的直观。

旧唯物主义的定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人类。

十一

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