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在强权前冬眠,淫官只能用刀来终结

05/23/2009 posted in  当代中国

梳理有关于淫官事件的新闻,得出一个可怕的结论:淫官的手正一步步伸向良家女子!从淫官嫖娼肆虐到淫官包二奶成风,再到政协副主席采处、公务员嫖宿幼女、公安局长霸占警花、国税局长6000元买处,再到目前的政府招商办主任向女服务员强索特殊服务,这些个淫官的恶行越来越可怕了!国强了民富了,民富了官就更富了,这些富起来的官员中的败类就思淫欲了,于是,淫官就出现了。嫖娼嫖腻了,包二奶包烦了,于是淫官之手,就伸向了未成年的中学生,就伸向了良家女子的服务员。淫官们,为什么?难道说这就是你们常说的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结果?

淫官们被媒体曝光的恶行最终得到处理,可处理的结果人民并不满意。仅拿四川宜宾县国税局某分局长嫖宿幼女为例:经人介绍,47岁的四川宜宾县国税分局长以6000元价格,与该县一名年仅13岁的初一女生何某发生性关系。而最终处理的结果是,分局长的行为属于与不明知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不属于犯罪,而属于嫖娼行为,决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罚款5000元。这样的处理结果我看到了,人民都看到了,那个用水果刀,向政府招商办主任强索特殊服务而说不的女服务员也看到了。同样,这样的处理结果,淫官们也看到了,无疑,他们是满意的,5000元的罚款和6000元的嫖资相比,算个屁呀。

嫖娼的淫官让人恶心,买处的淫官叫人愤怒。而今又有向良家女子强索特殊服务的淫官出现,恨到极至,让我们无言!庆幸,这次的淫官并未得逞,一把水果刀保住了良家女子的尊严。感谢那把水果刀,这是必须的,在那种境况下,什么法律啊,道德啊都是空谈。试想,面对三个酒后兽性大发的淫官,一个弱女子该怎么办,能怎么办?无非两条路:无力抗挣,任人糟蹋;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女服务员在离开不成,又被淫官的大把钞票戏弄,并两次被按倒在沙发上的时候,她选择了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一把水果刀,终结了淫官。我要强调的是,一把水果刀终结了淫官,而不是法律!

面对肆无忌惮的淫官,法律是不是在冬眠?河南镇平县政协副主席采处一案,正在审理中,最终判决如何,我们拭目以待。而正是这个淫官,在数年时间里以“采阴补阳”为名糟蹋了众多未成年女学生,为的是身强体壮、升官发财。据悉,其实部分学校的领导和老师,在案情曝光之前早知道本校学生受害。一些老师和领导因为有所顾忌而不敢举报,但也有充满良知的人举报了,却可悲不见下文。举报人惧怕的是什么?举报后为什么不见下文?不是说好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却为什么惧怕举报,举报后又不见下文?早举报,早查处,就没有那么多未成年女学生当着冬眠法律的面被淫官肆无忌惮的糟蹋!

淫官们拿着钞票去嫖娼,我们知道了,恶心一下就过去了,还能说什么呢?娼就是被嫖的。君不见,大街小巷上如老鼠洞般遍布的“休闲屋”,屋中端坐着花枝招展的娼,这些娼们,是让谁嫖呢?可怕的淫官们并不满足这些,却拿着人民的人民币去糟蹋人民的孩子。我一直在想,如果法律对这些已经现形的淫官们采取最大限度的刑罚严惩猛打,淫官们就不会从嫖娼到包二奶到公然买处,再到向良家女子强索特殊服务的一路猖狂了。可悲是没有,现形的淫官们并没有得到让人民称快的处理。目前我们已知的处罚就是嫖宿幼女罪,或者就是嫖娼罪。那些个未成年的孩子们是娼吗?这些个淫官们就只是嫖客这么简单吗?

如果法律在强权面前冬眠了,淫官只能用水果刀来终结。我们注意到,在女服务员刺死官员一案的调查通报中,那把水果刀俨然成了主角。办案人员针对那把水果刀展开了全县城调查,而对政府招商办主任等三人试图强奸的犯罪行为却未提及。我在想,如果没有那把水果刀,事件的结果会是个什么样子呢?假设,面对三个酒后兽性大发的淫官,女服务员无力反抗,被按倒在沙发上糟蹋了,在三人丢下几张人民币,扬长而去后,女服务员报警,而最终处理的结果是不是又以官员嫖娼而告终呢?这有前车之鉴,而非笔者臆断。幸好,这次只是一个假设!一把水果保全了女服务员的贞节,一把水果刀让淫官就此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