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银川纵火案的所思所想

01/09/2016 posted in  当代中国

作者: Snoopy

一、回顾近年来的公交事件

1月5日,银川市警方将在301公交车纵火案中,有重大作案嫌疑的马永平抓获。据初步掌握,嫌疑人马永平,因承建贺兰县洪广镇移民安置区工程,与申报上发生债务纠纷,由此产生不满,采取极端行为对社会进行报复。

许多公交纵火案、劫持案,都是由个别“不法分子”报复社会造成的。这些案件的主犯往往都生活在社会的底层,而且此前并不以偷窃抢劫为生,甚至其中很多人在犯罪前一直都是性格内向的老实人。电影《天注定》里例子的原型,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制造者周克华就是典型。我们可以来梳理一下最近两年发生的公交纵火,劫持案件的新闻:

“2015年5月15日早上10时44分,昆明一辆公交车上,一戴白色棒球帽的男子持刀将坐在前一排的女性人质劫持。剩下10多个乘客纷纷逃离。男子在公交上挂出‘为村民讨说法’,‘网络底案回品田’字样的布标。‘网络底案回品田’是发生在1975年,河南省的新蔡县的拆迁纠纷。”

“2014年7日5日下午5时,杭州一辆7路公交车途经东坡路与庆春路交叉口时车内起火燃烧。事故造成30多人受伤,其中重伤15人,无人员死亡。警方从现场取证调查确认这是一起人为纵火案。犯罪嫌疑人包来旭是甘肃人,老家所在的漳县是国家扶贫重点开发县,父母是普通农民。包来旭性格孤僻内向,与他人很少交往。2013年10月5日在杭州某医院治疗,当时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医院诊断为肺结核。作案动机不明。”

“2014年8月20日上午8点30分左右,山东烟台龙口市一辆公交车发生纵火案,造成1人死亡,19人受伤。22日,龙口警方宣告公交车纵火案告破,嫌疑人为56岁的徐某。22日,龙口警方宣徐家的经济条件不好,因为家里是贫下中农,徐孝福被保送到当地的高中。高中毕业后,他被分配在当地的上夼村小学做代课教师。……他在逄家村买了一套平房,共四间,一家三口在这里住了20多年。徐孝福夫妻曾因回迁房多次上访。而后不知为何,妻子去讨要安置房而死于龙口经济开发区政府办公楼下,儿子不知所踪,首饰店也随即关停……”

“2014年5月12日16时50分左右,宜宾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4路公交车行驶至翠屏区南门桥时发生燃烧,造成交通中断。作案人余跃海为四川内江人,1962年生,于1989年8月至2004年9月在内江市第七初级中学任教,2004年10月9日,他正式辞职离开内江。内江市第七初级中学,曾与余跃海共事的原校长曾柯表示,余跃海性格比较内向,不善于与别人交流。余跃海在内江时和父亲住在一起,家境不是很好,有个弟弟精神失常,每年都要住院治疗。”

“2013年6月7日18时20分许,福建省厦门市一BRT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起火爆炸,共造成47人死亡,嫌犯陈水总被当场烧死。陈水总,厦门人,1952年生。陈曾在1970年因为家庭生活来源被切断,随全家下乡,历尽艰辛于1983年回城,但没有安排住房(一家10口住28平方),没有安排工作,自谋出路直至1994年(40多岁)勉强娶妻生女,后又摆摊卖麻糍为生但摊位遭到取缔,数十年一直挣扎在贫困线上。在局口街生活了40多年的庄大妈印象中,这人‘斯斯文文却不太爱说话’。经警方深入、细致地侦查和技术比对,并在其家中查获遗书,证实陈水总因自感生活不如意,悲观厌世,而泄愤纵火。”

我们不能了解每个作案者的确切的作案动机,但是可以从报道中得知或推测,他们大多家境贫寒,性格内向,人生经历坎坷,生活不顺,作案前多数都遇到了比较大的经济上的问题。有篇新闻报道中是这样评论的:“有心理学者分析了此这些案件发现,作案者报复的都是些和他们一样的老百姓。但是,在失意者心理上,他们却是让失意者失意的“社会”中的一部分,至少在价值观念上是如此。似乎,他们即使不是‘主犯’,也是‘同谋’。”而后报道又称,这样的行为主要是作案者心理素质比较低造成的。

的确,这些作案者的行为都在伤及无辜,是非理性地对社会进行报复。而他们对社会强烈的不满又是从何而来?主流媒体通常不愿深究作案人的作案动机和详细的生活经历,因为一旦把他们的生活经历说得太具体,太真实,就赤裸裸地把作案者其实是社会的受害者的真相,把他们受官僚和资本的长期压迫的真相说了出来。媒体的报道和专家学者的评论总是把案件的责任推给个人,说这是作案者的性格缺陷,不良习惯,法律意识淡薄,缺失家庭教育所造成的。但即使从如此遮遮掩掩的媒体报道中,我们还是可以看到拆迁纠纷问题、代课教师待遇问题、农民进城安置问题、建筑工被欠薪问题等种种目前存在的社会矛盾。我们现在似乎又回到了一百年前吃人的旧社会,“那时候,妈妈没有土地,全部生活都在两只手上,汗水流在地主火热的田野里,妈妈却吃着野菜和谷糠。”

犯罪者面临着如此多的生活问题,使得打砸抢烧事件频繁地爆发。这在相当程度上是由资本主义的剥削压迫造成的。这些犯罪事件背后实际上是阶级矛盾。

二、建筑工人的苦难

再来说银川纵火案的嫌疑人马永平的故事。媒体报道称马“因承建贺兰县洪广镇移民安置区工程,与分包商发生债务纠纷”。说白了,马永平是一位包工头。他自己垫资去组织工人给工地干活,到年末了公司却不给钱。在网上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最近的关于包工头讨薪的新闻。从报道来看,包工头讨薪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包工头带着工人围堵政府,二是包工头个人采取跳楼等“极端”方式,以死相逼。对于前种方式,媒体指责这是暴力讨薪,对于后种方式,媒体虽然同情,但又指责其法律意识淡薄,做法太极端。而提到建筑工欠薪事件,媒体总是把工人欠薪的责任全部推给包工头,把劳资之间的矛盾说成是个别包工头利益熏心造成的,这样,劳资之间的矛盾就被描述成为社会中普通的民事纠纷了。

其实,建筑工地的包工头往往也是有苦难言。房地产商从拿地到销售整个流程都涉入层层的资金卷入与垫付,采取资质挂靠和层层分包制度。工程总包不再直接组织工人施工,而是将工程以专项施工的方式分包给劳务公司。这样一来,工地任何一起问题都会转嫁到直接组织工人施工的包工头身上,小至工人伙食费与零花钱的垫付,大到工伤赔偿的垫付与承担施工材料的损失费。工地的施工方从上到下,逐级要求下一层为工程垫付资金,最后,资金垫付的重担压到每一个以包工头带领的施工班组身上,包工头与工人承担着资金垫付的重担,以至于工人不仅难以按月领取工资,甚至每月的生活都出现困难。而所有工地又都会将工资拖欠的祸水引向包工头,所有工人最初的讨薪对象都是自己的包工头。而包工头为了维系与工程管理方关系,以便能够继续拿到工程来做,只有忍气吞声自己先行垫付工人工资,或伙同劳务分包公司打压工人的讨薪维权。总而言之,包工头哭穷往往是真穷,他们也是建筑行业分包体制的受害者。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至今,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愈演愈烈,为此导致人命案的现象屡屡发生,媒体几乎年年都有报道。2014年年底发生在太原的周秀云案件就是典型。而在此事事件的跟踪报道中,没有提任何房地产商的责任,最终几个涉案民警被审查,到现在也没有最终的判决。

现在到了农历年的年末,正是建筑工人讨薪的时候。由于讨薪而与管理层或警察发生肢体冲突的,围堵政府的,睡地道的,举牌子游行的,甚至以跳楼相威胁的工人都不在少数。一些专家学者,站在神圣的法的高度,将暴力维权的工人和欠薪的包工头或分包公司都批判一番,房地产商却没人去提。然而,法律如果能解决欠薪的问题,谁愿意以自己的生命为筹码来索要工资呢?我国建筑民工的数量有5000万左右,而根据2015年年初的统计,2014年这一年被欠薪的农民工就有600万之多。根据2013年对各地建筑工人的调查,有一半的建筑工人都有过被欠薪的经历。建筑工地签署劳动合同的比例也非常低。

资质挂靠,分包体制,按年结薪,不签合同,经常欠薪——这些严重的违法行为反而成为了这个行业默认的规则。工人们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事例数不胜数,然而能够成功讨回工资的案例寥寥可数。虽然说法律是阶级压迫的工具,然而资产阶级为了自己的利益,并不满足于法律给他们的规定。他们要突破法律的界限,更加深重地剥削压迫劳动者。

马永平就是建筑行业分包体制的直接受害者,被拖欠了近30万的工程款和个人工资。而他三年讨薪过程中屡屡受阻,在绝望之际,采取纵火的方式发泄愤怒。其实与其说他是建筑行业的分包体制的受害者,不如说他是资本主义的受害者,第一部分的新闻中的作案者也是如此。资本逐利的性质使得资本家为了节约成本,想方设法压低或拖欠工人工资。而建筑行业的用工制度,以及房地产商与政府的关系,使得资本家几乎可以零成本地拖欠建筑工人的工资。这也使得作为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的包工头深受其害。围绕工资展开的阶级斗争,首先是由资产阶级自己发动的——是他们拖欠工人工资。

“压迫者和被压迫者,始终处于相互对立的地位,进行不断的、有时隐蔽有时公开的斗争。”阿尔都塞在“马克思与阶级斗争”一文中说:“资本主义生产、流通和分配的全部条件,都被社会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存在渗透和统治着。对立阶级的存在内嵌于生产本身中,内嵌于生产本身的核心,即内嵌于生产关系当中。资产阶级既在生产当中(将工资减少到只够用于劳动力的再生产、压迫、惩罚、解雇、对工会的斗争等)展开这场斗争,同时也在生产之外展开这场斗争:这时国家、镇压性国家机器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包括政治体制、学校、宗教、传播等等机器)就出现了,以便使工人阶级屈服于那种压迫和那种意识形态。”

也就是说,资产阶级不仅仅在经济上发动同无产阶级的斗争,他们还教育工人阶级的子女对压迫采取隐忍的态度,他们的媒体媒体还要对劳动大众宣传通过个人奋斗改变命运的价值观。这些都是资产阶级发动的阶级斗争。

民工讨薪事件中,群众之所以往往跟政府发生冲突,相当程度上是因为群众还对政府抱有希望,认为政府应该做一个公平的裁决者,能帮自己讨回公道。很明显,在两大阶级中,当局是站在资产阶级一边。所以政府不仅不会帮助群众讨回公道,反而会首先考虑利用暴力手段压制群众运动。再加上官僚的长期腐败,人浮于事,受压迫的群众对当局是充满了愤恨。但是我们要看到,当局背后是资产阶级。不管干掉多少个贪官,甚至换了个政府,只要生产资料为资本家所独占的情况没有改变,那么劳动群众就会继续受苦受难。

三、群众自发运动的广泛发展

我们知道,资产阶级手里掌握着大量的资源和权力,被压迫的无产阶级个体的反抗是无法对抗强大的资产阶级的。只有无产阶级团结起来成为一个阶级,才能推翻资产阶级。而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恰恰只有在斗争中才能发展。所以要使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的第一步,必然是自发的群众运动。

我国目前有自发的群众运动吗?当然有。仅仅在珠三角地区,产业工人一年内大大小小的罢工就有几百起。近期的永昌事件中,群众和维持秩序的政府发生冲突,不是一个偶尔事件就能引起的,而是长期积怨的结果。这也是群众自发斗争的表现。

“一开始,无产阶级绝不是要针对‘不公’进行造反,他们只不过是对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进行抵抗而已,然后他们才组织了起来,获得了自己的意识,并进而开始从反-进击发展到进攻,直到夺取政权。”阿尔都塞的这段话概括了无产阶级群众运动的大致规律。历史经验证明,全体劳动群众和他们的先进部分工人阶级中,蕴含着变革社会的力量。

今天,不止产业工人的罢工,还有出租车司机、代课教师、快递员的斗争,甚至永昌普通居民和当局的冲突,都是群众运动广泛发展的表现。而马克思主义者的首要任务,就是通过在群众中尤其是最先进的工人群众中做工作,把马克思思想带入他们中间去。最终我们要把“这种分散的,缺乏指导思想的抗议、‘骚动’和罢工的状态,改造成整个俄国工人阶级的有组织的斗争,其目的在于推翻资产阶级制度,剥夺剥削者,消灭以压迫劳动为基础的社会制度”。(列宁《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