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斗与原罪——白手起家的神话

05/20/2016 posted in  中流击水

作者: 康斯坦丁·彼得洛维奇·米尔什科夫斯基

白手起家走上人生巅峰

不久之前,也就是在2016年4月23日召开的“中国企业家俱乐部2016 绿公司年会”上,中国著名的企业家,经常和可爱的习大大一起出国访问的那位马云“同志”,公开表达了这一按一种观点:“推翻三座大山,把地主弄死,农民不一定富起来。”(http://mt.sohu.com/20160427/n446576331.shtml)

联系起同为“中国共产党的好党员“的任志强”同志“及其一些朋友的一些言论,不难知道,这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红旗下成长起来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们,对于某个时代的”三座大山“所怀有的特殊复杂感情。”把人家辛苦了一辈子乃至是几代人努力攒下的一点财富,让一群好吃懒做的暴民一抢劫的方式暴力的瓜分,完了还诬陷他们为恶霸劣绅,这是何等的不义,简直是天理难容的暴虐!“他们如此评论着六十多年前所发生的事。于是作为新时代“奋斗致富”的“先进典型”,也作为“拥有良知”的“公共知识分子”,出于对“公平正义”和“人道主义”的追求,他们致力于揭露和抨击一个时代的罪恶,致力于缅怀和再造一个“自由”“理性”“公正”的民国时代。

理所当然的,作为不同时代的“以个人奋斗勤劳致富”的代表——马云和“乡贤”们,之间产生了某种共鸣。以史为鉴,从“乡贤”们的悲惨结局中,马云们自然而然的产生了一丝担忧:担心历史的重演,担心自己“诚实的合法的”“奋斗所得”如过去一般为群氓所夺。对于旧时的所谓贤达,虽不否认其中可能确有贤者,但公道自在人心,那时到底是什么状况,稍有一点人生的经验的人,都心知肚明,故不再多论。而马云们以自己和旧日地主相类比,似乎也不打自招的露出了一点关于“勤劳致富”的真相。

按照马云自己的说法,他(当然还有其他的企业家)的财富,无一不是靠了自己的聪明才智,或许还有时代机遇之类的外界因素,从一无所有的境地逐步积攒和成长,从无到有由少而多地一步步打拼出来的。其成功,虽有特定时代的因素,但据说最主要还是靠了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和奋斗。“因为坚持,故百战不殆;因为努力,故(能)把握机遇;因为聪慧,故脱颖而出。”总之,“我”成功是因为“我”自己有能力,还勤奋,这是“我”自己努力打拼的结果。其言下之意,不外乎在说,你们不成功,你们受穷,纯粹是因为自己的原因,赖不着别人。或是能力不够,或是好吃懒做,或是缺乏拼搏的斗志,反正总能在你们自己身上找到原因。总之,你们受穷,活该!自作自受!对于“我们”通过个人奋斗发家,不仅有“我们”自己的亲身经历可以为证,而且就在你们身边也有可以作为榜样的事例,比如“北漂夫妻打拼二十年买两千万豪宅,白手起家走上人生巅峰( http://www.wj001.com/news/wangyanzhiji/2016-04-10/1297232.html)之类的的接地气的民间新闻。如此,人证物证俱全,便可以盖棺定论:“我们”牛逼,是因为我们奋斗了;你们穷逼,只是因为你们懒。“我们”多劳多得,故富;你们少劳少得乃至不劳不得,所以穷。

乍一看,这一套说辞不仅逻辑上几近完备,无懈可击,还有近乎不可置疑的事实例证,更是散发了浓浓的正能量的气息,深度的契合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伟大中国梦”的中心要义,实乃居家旅行之必备良品。事实上,这一套“理论”也的确引得不少(准确说是大多数)青年才俊疯狂研究这“成功”的要义,每日“鸡汤”洗面,企图复制这种成功,通过个人奋斗去累积和争取财富,走上“升职加薪——当上总经理——出任CEO——迎娶白富美——走向人生巅峰”的成功之路。在这种“光想想就让人有点小激动”的“光明前景”、“人间正道”的“指引”下,每年有占应届毕业生总数约30%的青年有投身于自主创业的打算(2015年上海市统计局数据http://www.sh.xinhuanet.com/2015-06/19/c_134339396.htm),并且 从已有数据看,这一比例还在不断增大之中。无论是这些“创业青年“还是更多的”就业青年“,他们都怀有对于自己未来的美好期望,都渴望能干出一番事业来。这种情况之下,我们应当相信,他们是有奋斗的激情和能力的,虽然奋斗水平不一,但说他们“不努力”“好吃懒做”是绝对不对的。那么,按照企业家们“奋斗=成功”的“成功公式”,这些奋斗的青年的前景自然是一片光明,我们似乎已经可以看到一个人人富有的“理想社会”的模糊的边缘了。

这自然是很好的,至少看上去很美。然而,结果呢?

且不说每年数以百万记的就业和待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因为他们能否顺利找到工作的问题暂且不论,就算是找到了工作,以中国现在劳动者收入状况,是不太可能通过努力劳动所换取的工资“买千亿豪宅”“走上人生巅峰的”。以一项在郑州进行的调查来看,有三分之二的白领尚未买房,而已买房者中过半的白领无法单靠自己的收入解决其住房问题而不得不依赖父母。这还只是在住房上,再算上婚姻、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的花费。。。。。。这种情况下谁再告诉我们可以通过好好上班努力工作攒钱致富,那真的是只能呵呵呵呵了。而且按照企业家们的逻辑和所给出的案例,所谓“努力→成功”的“白手起家”的范式,都是在自主创业者中成立的。事实上,他们自己也对于自主创业“很是“看好,不断抛出论调来强调中小企业对经济的重要性或是拼搏进取的”企业家精神“对于人类的进步意义。照这样看,虽然”个人奋斗“在就业的领域失去了效用,但至少在创业的人们中还是有效的。如果这是真的,倒也无法指责企业家们什么。

可是,我们忍不住又用了一个“可是”,现实状况似乎确实好像不像他们所说。

创业到底有多难?

先来看一组数据:

研究显示,规模越大的企业平均寿命越长。在美国世界500强企业平均寿命40-42年,1000强平均寿命30年,而中小企业平均寿命不到七年。在欧洲,只有65%的中小企业能够存活三年以上,而存活五年以上的中小企业只有50%。我国企业表现出了同样的特征。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日前进行的一项调查表明,45%的被访个体工商户和被访私营企业,从事当前经营的活动时间在3年及以下。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陈光金表示,这也就意味着,45%的在营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依然处于创业期。(http://news.sohu.com/20160203/n436790919.shtml)

“45%的在营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依然处于创业期。”这就意味着,创业者们所创立的企业(如果真的是白手起家,囿于创业资本的数目,初创之时只能是中小企业),在三年中就有近一半被市场所淘汰,而在十年之中,几乎所有的创业者则都不可避免的归于破产的境地。这些破产者就只能回归“没有钱途”的就业之中了。而这个失败率,正与大学生创业后又回归就业的比例相吻合:

2011届大学毕业生毕业时就创业的人群,三年后仍坚持创业的比例为47.5%,与上届(43.3%)相比上升。其中本科有44.8%的人三年后还在继续自主创业(也就是说,三年后本科毕业生一直创业的只有百分之0.45),比2010届(41.1%)增长了3.7个百分点;有49.6%的人退出创业,选择了受雇全职工作,比2010届(53.4%)减少了3.8个百分点。高职高专有48.9%的人三年后还在继续自主创业,比2010届(42.6%)增长了6.3个百分点;有42.7%的人退出创业,选择了受雇全职工作,比2010届(50.3%)减少了7.6个百分点。(http://www.moe.edu.cn/jyb_xwfb/s5147/201507/t20150720_194510.html)

就总体而言,大学生创业者的失败率超过了90%。(http://news.cntv.cn/2015/10/25/ARTI1445728133002966.shtml)

但对于这些破产者而言,失败后可不是一个简单地回归就业市场就完了的。要想创业,打拼自己的事业,成立自己的企业,首先就要有一笔不小的预付资本;而作为一无所有的准备白手起家者,要支付这笔钱,就只有向他人或组织大笔借贷一途。若创业成功了还好说,一旦失败,就立刻面临着巨大的债务压力。这种情况下,走投无路的创业者们,上演了一幕幕令人感慨的悲喜剧。

有的为了还债,铤而走险,不计后果:

13446.1

有的虽能理智应对,但也深陷债务泥潭多年无法脱身,蹉跎岁月,影响终生:

13446.2

甚至有创业失败自杀的:

13446.3

不过,不管是哪一种情况,这尼玛。。。都和说好的不一样啊。。。。。。(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试着求一下此处能给人带来的心理阴影面积)亲爱的,你告诉我,说好的“只要努力了就一定会成功”呢?

作为创业的大学生,其智力水平和专业素养一般来说不会差到哪去,至于其创业时的努力程度,光看在其为了创业所负的高额债务的面子上,也一定不会差。可以说,成功的企业家们所“教导”我们的关于个人奋斗的全部要素我们全都有了。这时候的我们破产了,毫无疑问的证明了那些“成功学鸡汤”的荒谬可笑。个人的努力的确不可或缺,但绝没有到了他们所说的“决定一切”地步,甚至不是决定性因素。既然我们已经全力以赴,却仍难逃失败的命运,注定无法复制他者的成功,那就只能证明:我们失败和他们成功的真正原因,都被他们刻意的隐藏在了另外的地方。

关键是第一桶金

马克思主义的辨证唯物论告诉我们,虽然人的主观能动性很重要,但发挥人积极性的前提在于正确的认识、把握和遵从规律。同样的,在创业中,个人的努力和拼搏固然重要,但总是要遵从一个规律的。这里要遵从的规律,因为创业就是在运作一个自己的企业,故而就是企业运行的规律,往更根本上说,就是资本运行的规律。因为企业无时无刻不在以资本为核心运行着资本,通过货币资本→<购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生产>产品→<销售>货币资本'(货币资本'=货币资本+劳动产生的价值增值)的循环来使资本发生增值,通过 获得劳动产生的价值增值即剩余价值来赚钱。如果不这样,创业所要追求的“挣钱发家”的目的便无法达到,还会有被其他发展起来的资本吞并的危险。很显然,这个循环中最薄弱最关键的环节便是把产品售出以获得货币资本'。这个环节一旦中断,不仅意味着资本循环的中断、生产的中断、资本增值的中断,更意味着以前所投入的资本无法被顺利回收,这时企业就要亏损。如果亏损到了某种严重的程度,企业就破产了。所以,每一个破产的企业,一定是因为销售环节或相当于销售的环节出了问题。换句话说,企业发生破产的直接原因是东西卖不出去了。相应的,想让企业成功,就得保证产品有人买,而且买的人越多越好,即,生产消费者喜欢的产品。

那么,消费者喜欢什么样的产品呢?物美价廉。物美,就要求产品质量高;价廉,则要求在同样的时间内,生产成本更低、生产效率更高。前者就是在说,生产中要使用更好的原料和设备,乃至更先进的技术;而后者告诉我们,生产分工要更细、规模要更大。这些都要求企业主,为了保证销售,要从购买生产资料时就注意“更好的原料和设备,更先进的技术,更细的生产分工、更大的生产规模”。而这些,每一个都需要大笔的钱来支撑,这远不是一个初入市场还没什么信誉的创业者所能够支付的起的。而那些已经发展多年的大企业,或是一开始就很有钱,也可能是拥有良好人脉而能弄来一大笔钱的人,则轻轻松松,不在话下。也就是说,从一开始,准备白手起家的创业者就处在了市场竞争的绝对劣势地位,随时面临着被排挤的风险。而市场上一旦发生某种波动,比如说价格下跌,中小企业由于效率较低,降价空间小,会首先开始亏损并有更大的亏损面。如果再不幸一点,全行业都亏了,大规模企业尚可凭借其庞大资金池支撑较长时间,或以其巨量资本或市场信誉为担保拿到银行和政府的救市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就只能在风雨中玉殒香消,任他雨打风吹去了。。。

综上所述,一个企业成功与否,一个创业者成功与否,起决定作用的绝不是虚无缥缈的努力程度,而是很现实和势力的东西:一大笔初始资本。

所以,所谓白手起家,经典的从小资到资本家、量变引起质变的故事,从一开始就是不可能的;那都是给人看的神话一样的东西;或者说,带来幻想的成人童话,引起幻觉的毒品。作为无产者,你只能作为无产者;而作为小资,其命运也只能是“无可奈何花落去”,沦为新的无产者而已,而已。更加可惨与可笑的是,这种根本不给人反抗机会的命运还有一个貌似冠冕堂皇的理由:因为你懒。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说: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两种人,一种是勤劳的,聪明的,而且首先是节俭的中坚人物,另一种是懒惰的,耗尽了自己的一切,甚至耗费过了头的无赖汉…于是出现了这样的局面:第一种人积累财富,而第二种人最后除了自己的皮以外没有可出卖的东西。大多数人的贫穷和少数人的富有就是从这种原罪开始的;前者无论怎样劳动,除了自己本身以外仍然没有可出卖的东西,而后者虽然早就不再劳动,但他们的财富却不断增加。”

白手起家的神话

尽管已行文至此,该有的理论分析基本都说完了,这篇裹脚布也应当结束了。可还是斗胆请读者朋友们能包容一下,待搞清楚最后一个问题:大佬们都号称是“白手起家”,那他们的巨额原始资本都是从何而来?

以下是从几位大佬的个人历史中发掘出的一些小片段,大概能让我们管中窥豹一下:

关于柳传志与联想

http://zuodp.blogchina.com/812657.html

实际上,联想最初是一个百分之百的国有企业。联想的前身是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于1984年开办的“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新技术发展公司”,企业的所有制性质是“全民所有制”。靠着使用计算所的科技成果“联想式汉卡”,该公司在成立后的头3年产值以年平均500%的速度递增,1987年就产值近亿元,1989年11月14日该公司正式改名为联想集团(简称北京联想),由中国科学院主管,仍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只是在经过了两次所有制的变化之后,联想才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所谓“民营企业”。

关于王传福与比亚迪

http://news.cnr.cn/native/gd/20150804/t20150804_519418704.shtml

1987年7月,21岁的王传福从中南工业大学冶金物理化学系毕业进入北京有色金属研究院。在研究生期间,他更加刻苦,把全部的精力投入到电池研究中去。人们常说,有志者,事竟成。仅仅过了5年的时间,26岁的王传福被破格委以研究院301室副主任的重任,成为当时全国最年轻的处长。而更让他意想不到的是,一个促使他从专家向企业家转变的机遇从天而降。1993年,研究院在深圳成立比格电池有限公司,由于和王传福的研究领域密切相关,王传福顺理成章成为公司总经理。

在有了一定的企业经营和电池生产的实际经验后,王传福发现,作为自己研究领域之一的电池行业里,要花2万-3万元才能买到一部大哥大,国内电池产业随着移动电话的“井喷”方兴未艾。作为研究方面的专家,眼光敏锐独到的王传福心动眼热,他坚信,技术不是什么问题,只要能够上规模,就能干出大事业。于是,他作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脱离比格电池有限公司单干。脱离具有强大背景的比格电池有限公司,辞去已有的总经理职务,这在一般人看来太冒险。但王传福相信一点:最灿烂的风景总在悬崖峭壁,富贵总在险境中凸现。1995年2月,深圳乍暖还寒,王传福向做投资管理的表哥吕向阳那里借了250万元钱(1995年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才5500元,每月458元。250万相当于454个职工年工资总和。大约相当于现在的两三千万元,在当时是比较大的资本了),注册成立了比亚迪科技有限公司,领着20多个人在深圳莲塘的旧车间里扬帆起航了。

关于王石

http://finance.jrj.com.cn/biz/2013/10/15090915962270.shtml

王石在讲述自己赚第一桶金的时候,经常会提到他在深圳贩卖玉米的事儿,但其中有个细节很耐人寻味。王石发现中国北方的玉米要运到南方,都要从香港转运,这价格就上去了,如果直接可以从北方运到深圳,可以赚取不少差价。于是王石跑去广东海运局让他们开辟北方航线。(不是姓赵的,能让海运局开辟航线?连公交车线都开不了!)但王手里没钱,他就让对方先发货,自己半年之后再结清。如果他只是个一穷二白的小屁孩,谁会理他呢?但他是省委书记的女婿啊,这一切都不同了。1983年4月到12月短短8个月,王石赚了300多万元。(1983年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才826元,每月68.8元。300多万相当于三千多个职工年工资总和。相当于现在的一两亿人民币。这就是民营企业家发家的奥秘。) “这就是我下海挖的第一桶金,干干净净。”王石提起此事颇为自豪。

当然,也有例外,比如李嘉诚和任正非:

http://finance.eastmoney.com/news/1672,20150320488376878.html

身为长子的李嘉诚,为了养家糊口及不依赖别人,决定辍学,先在一家钟表公司打工,之后又到一塑胶厂当推销员。由于勤奋上进,业绩彪炳,只两年时间便被老板赏识,升为总经理,那时,他只有18岁。1950年夏天,李嘉诚立志创业,向亲友借了5万港元,加上自己全部积蓄的7000元(5万港元看似不多,但是在1950年代的香港,普通文员的工资才几百港币。一套五十平米左右的房子售价为3万港币,即使到了六十年代,五万港币也能买下一套五十平米的门面房。换到现在的大陆,至少值五十万甚至更多。中国大多数家庭的孩子想跟亲戚借50万创业,是很难的事情。甚至借10万20万付婚房的首付款,都成问题。),在筲箕湾租了厂房,正式创办“长江塑胶厂”。

http://news.ces.cn/tongxin/tongxinrenwu/2016/03/28/110566_1.shtml

1987年已经44岁的任正非在南油公司经营中被骗200万元,被公司除名,曾求留任遭拒绝,妻子与他离婚,他一个人带着老爹老娘弟弟妹妹在深圳住棚屋,后来靠着借来的21000元钱创立了华为公司。已过了冲锋势头,没有资本、没有人脉、没有资源、没有技术、没有市场经验,看谁都比他强的一个人,逆袭成功。创立初期,华为靠代理香港某公司的程控交换机获得了第一桶金。

其实,1987年的两万一也不是小数目,是职工年平均工资1459元的14倍,相当于现在的60万元左右。因此,即使是像任正非这样的中国企业家中最白手起家的典型,他成功的轨迹也是大多数人从一开始就无法模仿的。

类似于此的事例还有很多,在此就不一一赘述了。

归结起来就会发现,这些“白手起家”的大佬们,这些知名的“民营企业家”们,异常统一,不约而同地具有某种国企或政府背景。他们的原始资本,或直接来自改革中产生的流失国有资产,或来自于与国企经理,政府官员或其他资本家之间的信誉和人脉关系,或是根本就是在欺诈性贸易中坑蒙拐骗得来,真正算得上是白手起家的企业家简直是凤毛菱角。

而这些知名的大佬们,也只是那场以改革之名大肆瓜分国有财产的资本盛宴中一两只小虫罢了。在过去的三十年中,伴随着“非公有制经济成分”一路高歌的,正是海量的,原本属于“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公有制资产流失。

武汉老字号国企改制资产流失 纪委发文纠错十二年无果

http://news.ifeng.com/a/20160407/48382305_0.shtml

方正4高管协助调查背后:改制疑致19亿国资流失

http://society.huanqiu.com/shrd/2015-01/5390818.html

“800亿”国有资产流失调查

http://news.hexun.com/2013-03-30/152669768.html

《经济参考报》报道:南京江宁开发区江宇集团董事长江浩,原为南京江宁开发区市政工程公司(简称“国有市政公司”)的法人代表,2000年国有市政公司改制时,至少超过2000万元的净资产被“做”成负数,企业被江浩等人零成本收购,并迅速发展成为今天的大型民营企业江宇集团。

http://smpb.blog.ifeng.com/article/3055881.html

民营企业家们的“原罪”

事情说到这里,就基本明了了。人家能“白手起家“,是因为人家本身就有”背景“,从而在改革所造就的各种腐败机会中捞取了大量原始资本,比我们这些真正的小白站在了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的起点上。如若没有这些从人民身上榨取和剥夺的原始资本,他们就不成其为”企业家“。所谓”白手起家“,从一开始就是一个编给普通人看的神话,是以及歪曲人心的迷魂汤。真实的企业家不仅不勤劳,不奋斗,恰恰相反,他们一开始就是靠掠夺他人财富而活的寄生虫。正所谓,”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他们编织出”白手起家”的童话,只是在试图遮盖他们身上正不断累积的罪恶,那从出生之日起就附带的原罪。

“资本积累以剩余价值为前提,剩余价值以资本主义生产为前提,而资本主义生产又以商品生产者握有较大量的资本和劳动力为前提。因此,这整个运动好象是在一个恶性循环中兜圈子,要脱出这个循环,就只有假定在资本主义积累之前有一种“原始”积累(亚当·斯密称为“预先积累”),这种积累不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结果,而是它的起点。这种原始积累在政治经济学中所起的作用,同原罪在神学中所起的作用几乎是一样的。亚当吃了苹果,人类就有罪了。”(卡尔·马克思《资本论》)

2004年1月31日、2月1日,《北京青年报》连续发表两篇文章讨论民营资本的“原罪”,称“原罪”是指一些民营企业家或者“第一桶金”来路尴尬,或者利用国家资源在短期内积累起令人咋舌的巨额财富。

黄怒波荐《资本论》:资本家都是有原罪的

http://www.guancha.cn/QiYeJiaTanZhengZhi/2013_10_14_178594.shtml

雪珥:绝大多数中国企业家都有“原罪” 不要装

http://business.sohu.com/20150807/n418392434.shtml

但是,非常吊诡的是,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写在其旗帜上的,还号称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府,对于这种明目张胆侵吞人民财富的行为,并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以制裁,相反表现出一种纵容和支持的态度。

2006年11月,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胡德平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提出,“对于清算‘第一桶金’的说法,说得不好,这是在否定改革的巨大成绩。”“如果不考虑历史的环境条件,一味用法律、用宪法大帽子扣下来,非常吓人,但不能服人。”

12月17日,“第六届重庆民营企业家年会”上,时任重庆市委书记汪洋指出,“民营经济创业初期的‘不规范’既是其与生俱来的‘胎记’,也正是其生机勃勃的活力所在。”

12月27日,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刘延东表示,“目前社会对‘原罪’问题、‘第一桶金’讨论得很多,我在这里也给大家吃一个定心丸,中央(发展非公经济的政策)绝对不会变化的。这个决心是坚定的。”“我们还是主张不争论,还是用实践和历史来回答。”

如果把原罪这顶帽子扣在所有民营企业家的头上,也是片面而缺乏公正的。由于民营企业的原罪是历史问题,历史已不可逆转,对待原罪较为理性的态度是社会对原罪的适度宽容。

对原罪定义乃至讨论它的外延不是最终目的,如何对待原罪才是最重要的经济和法律命题。在制度大变革的背景下,民营企业家会在灰色的空间中游走。所以,如果是历史、制度的原因,再加上企业家当时的盲目冲动与“群体性经营幼稚”造成的结果,最后只让民营企业家来埋单,未免太过残酷;所以,如果以某些群体作为彻底的负面样板,试图“赶尽杀绝”,是社会集体理性思考能力的怠惰与市场经济的不幸。因此,原罪是历史,赎罪才是现世。更何况,那些因为不抵市场风险而悄然陨落的经济先烈们,一样打上原罪的烙印,并没有人追究他们的罪过,但却非要让这些顶着财富光环的幸存者锒铛入狱,一样是不公平的。不妨让这些有“达则兼济天下”能力的人,将功赎罪。在不损害企业家精神与市场化动力的条件下,用非暴力的方式,给企业家赎罪的机会,洗去罪责才最现实与最迫切的。

如果非要对民营企业的原罪穷追不舍,那么,就只能陷入“原罪不止,惩罚不息”的漫长而广泛的“原罪大清洗运动”中。到那时,倒下的不止是一批人,还有一大批企业,甚至整个行业。给这些戴着原罪帽子的企业家以机会赎罪,也是给整个民营经济的发展以机会。

(以上摘录内容均来自”2006年胡德平:清算“第一桶金” 有否定改革嫌疑“一文http://news.ifeng.com/history/shixueyuan/detail_2012_12/27/20574031_0.shtml)

这已经不是有没有法的问题,而是中央已经决定了,对于“民营企业家“,有法也不用依的问题。不仅如此,还将一顶”反对改革“的大帽子直接扣在了一切真正有良知的正义的善良的人们头上,使他们不敢更不能说话。

当然,这已经是完全另外的话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