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的第二段就写到“哪一个反对党不被它的当政的敌人骂为共产党呢?又有哪一个反对党不拿共产主义这个罪名去回敬更进步的反对党人和自己的反动敌人呢?”可见,当时“共产党”、“共产主义”这些词就有着很多完全不同的含义,甚至被作为政治力量之间互相攻击的工具。近现代,又有人开始拿“共产党”、“共产主义”、“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这些词来自我标榜。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传承问题,也争议很大。东欧的“新马克思主义”就认为列宁篡改和歪曲了马克思主义。而列宁主义的继承人们又分裂为“托派”和“斯大林主义”。二战胜利后,各国的共产党都有了自己的领袖和导师,也就都有了“自己的马克思主义”。而各国共产党在六十年代以后又开始了“谁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谁是修正主义”的论战。基本上每个打着社会主义国家旗号的领导人,都把自己的理论说成是“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主义与具体情况相结合,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新贡献”。“马克思主义”俨然成了“任人打扮的小姑娘”或者是“人人都可以戴的帽子”。而这其中有人至少自己认为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而有人纯粹是打着马克思主义的旗号。
对共产主义的理解和解释,并不是哪个人、哪个党派、哪个国家的特权!连马克思本人也没有这个特权!事实上,每个共产主义者都有自己心中的共产主义,都有自己的共产主义观!我在这里就是作为一个共产主义者,来阐述自己的共产主义观。
我把自己信仰的共产主义命名为“马克思列宁主义”,是“革命的共产主义”是“无产阶级的革命理论”,它包括五项基本原则:阶级斗争、生产资料公有制、无产阶级专政、暴力革命、国际主义。如果非要给这个“马克思列宁主义”下个定义的话,那么就是“以阶级斗争学说为理论基础和研究方法,主张主要通过暴力革命的方式夺取国家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实行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并在一个统一的国际主义的世界共产党领导下突破狭隘民族主义在全球范围内最终战胜资本主义世界,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思想体系”。
为什么要把我信仰的共产主义定义为“马列主义”,而不是“马克思主义”呢?把列宁主义与马克思主义并列是为了突出强调“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突出我所坚持的共产主义是“革命的共产主义”,严格与社会民主主义、工团主义、新马克思主义等倡导和平过渡的思想划清界线。这并不是说,马克思主义就不包括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恰恰相反,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指出:“现存社会内部或多或少隐蔽着的国内战争,直到这个战争爆发为公开的革命,无产阶级用暴力推翻资产阶级而建立自己的统治。”“共产党人不屑于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意图。他们公开宣布:他们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让统治阶级在共产主义革命面前发抖吧。无产者在这个革命中失去的只是锁链。他们获得的将是整个世界。”但是,总有些人如新马克思主义,否认马克思主义中的这些革命内容,而把马克思主义说成是人道的社会民主主义学说,并据此批判列宁主义歪曲了马克思主义。另外,列宁毕竟在革命实践中第一次成功通过暴力革命手段建立了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所以,我把自己所信仰的共产主义定义为“马列主义”而不是“马克思主义”。
那么为什么不在马、列的后面再加上其他导师领袖呢?首先,共产党人有一个不好的传统,就是不断的在指导思想中加入新内容,出一位领导人就加个“主义”、加个“思想”、加个“理论”。从积极意义上说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但是从消极意义上讲,这是一种个人崇拜的表现,使共产主义理论越来越僵化,发展的空间越来越小。似乎很多如何进行无产阶级革命、如何建设共产主义的问题都有了正确、权威的答案,只要到一个伟人的著作中去找答案就好了。而实际上,国际共产主义运动虽然取得过辉煌的成就,但是不容否认在这个过程中也遭遇了许多挫折,各国共产党及其领袖之间进行过激烈的思想论战,苏东剧变后国际共产主义的成果更是损失殆尽。这一切都向我们证明了这样一个事实:在以往的共产主义革命实践中,共产党人还没有找到一条正确的能够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道路,在如何决定性的战胜资本主义世界的问题上还没有正确的理论,历史更是没有给我们研究如何建设共产主义社会的实践机会。因此,共产党人需要继续不断的进行开放式的研究,革命导师和领袖的思想理论也只能作为启发、指导和参考,不能把这些具体的思想理论作为信仰。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如火如荼的时候,各国共产党人出于革命实践的需要,不可避免的从实用主义出发,功利的解释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为了树立某一领袖的权威和对某一领袖的个人崇拜,必然神化某一领袖的英明伟大,压制怀疑和思考,造成马克思主义的僵化;社会主义国家和各国共产党之间也经常把利益冲突转化为思想理论的论战,相互攻击对方背离马克思主义,而自诩为“马克思主义的新阶段”。现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高潮过去了,甚至到了低谷,如果说这一形势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还有什么好处的话,那就是:共产党人终于可以摒弃实用主义、功利主义、个人崇拜和利益冲突,冷静的认真思考和研究共产主义理论了。
但是这种开放式的研究也不能是毫无限制的,如果没有了限制也就不成其为一种信仰了,所以马列主义必须有它的基本原则,那就是阶级斗争、生产资料公有制、无产阶级专政、暴力革命、国际主义。放弃其中任何一条,就不再是一个真正的马列主义者了。
阶级斗争
本来在本文最初写作的时候,我是把“生产资料公有制”作为五个基本原则的第一个,也是计划作为本文的第一部分论述的。因为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特征。但是最后,我把“阶级斗争”置于了五个基本原则的首位,并且调整到了本文的第一部分。为什么呢?因为“阶级斗争学说”是马列主义研究政治和革命理论的基础,也是本文提出的其他四个基本原则的基础,对于马列主义的一切歪曲和误解都是因为至少部分的否定了阶级斗争学说。
为什么说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了国家的性质,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特征?因为“阶级斗争学说”指出国家的本质是阶级统治的工具,而“阶级”是因经济关系特别是对生产资料的所有关系而形成的社会政治共同体。“阶级斗争学说”本质上指出了以生产资料所有制为核心的经济制度的在政治价值上的决定意义,否定了其他政治价值的决定意义,或者说其他政治价值必须从属于这个价值。因此阶级斗争学说直接肯定了“国体论”、否定了“政体论”。
也正因为这个原因,国家的决策制度不决定国家的本质,所以我才能勇敢的提出“形式上的无产阶级政党专政”,这个“党的专政”并不改变无产阶级专政的国体,不改变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那些认为社会主义国家就必须由无产阶级或者人民群众来决策国家事务的观点,显然是“政体论”,是违背阶级斗争学说的。
正是因为生产资料所有制是决定性的政治价值,所以统治阶级才不能放弃确认它统治地位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它与其他阶级试图改变所有制度的斗争必然是不可调和的。因此阶级斗争学说也指出了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两大对立阶级的阶级矛盾是不可调和的,暴力革命才是无产阶级革命的必需手段、主要手段、第一选择。
马列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也彻底否定了“民族主义”这个政治价值,确立了“马列主义”与“民族主义”的不可调和的关系。阶级斗争学说同时确立了阶级利益至上的国际主义原则。那些到处鼓吹“首先是民族主义,然后是共产主义”的假马列主义者,在阶级斗争学说面前原形毕露。
可以这么说,对马列主义最精炼的解释,就是“阶级斗争学说”加上“无产阶级立场”。
生产资料公有制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特征。马克思主义坚持“国体论”,把所有制问题放在了首要位置,经济体制是第一性的,政治体制是第二性的,经济决定政治。其他一切强调“政治决定经济”的“政体论”都不可能属于马克思主义。任何不把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作为革命目标的政党都不是马克思主义意义上的共产党。
在这里我要解释“国体论”和“政体论”这两个概念。我认为在政治理论方面实际存在着两大类理论。马克思主义以阶级分析为基础,把国家或社会划分为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等等,把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哪个阶级处于统治地位,国家为哪个阶级服务作为区分和评价标准,这就是“国体论”。而“自由主义”、“民主主义”、“国家主义”、“法西斯主义”、“民粹主义”、“无政府主义”,把国家的组织形式作为区分和评价标准,这就是“政体论”。
“政体论”的一般表现是否定了国家的阶级性,把国家说成是全民的,无论“民主主义”还是“法西斯主义”在这一点上都是一致的。希特勒的国家社会主义强调的就是“社会大和解”,也就是全民的社会。“政体论”还有一种特殊的表现形式,那就是承认国家的阶级性,但是认为国家的阶级性必须通过国家的组织形式来确定。这一类理论主要是“无政府共产主义”和“民粹主义”。他们一方面肯定以往剥削阶级社会的阶级性,另一方面认为只有实现人民的自组织或者无产阶级的形式大民主才是社会主义、才是人民的国家。这实际上把人民群众和“官僚”、“精英”对立起来,把他们看作两个阶级或者利益集团。这并不符合马克思主义按照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情况来区分阶级的理论,本质上仍然是否定了国家的阶级性,以国家的组织形式来区分国家的根本属性,仍然是“政体论”。
“国体论”认为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决定着“哪个阶级处于统治地位,国家为哪个阶级服务”,决定着国家的根本性质。国体是价值选择的结果,而政体的选择则是技术性的问题。而国家的组织形式是工具性的,是服从阶级统治需要的。政体并没有好坏之分,只有有效与无效之分。能够维护阶级统治,能够保证领土安全,能够维护社会稳定的就是有效的政体,反之就是无效的。面临巨大危机,充满内忧外患的国家,无法选择民主政体和社会自由,甚至不能选择宽松的君主制,否则就只有灭亡。同样,没有哪个野心家可以靠个人好恶建立自己的独裁统治,也不能在社会危机已经过去之后长期坚持极权制度,稳定的社会环境无法支持它的存在。
正因为这两种理论的评价标准根本不同,所以这两种理论就政治问题的是非进行争论时,往往是自说自话的。也有的时候这两者会发生一定的混合,例如近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思想家本来就是从激进的民主主义者中分离出来的,只有把“政体论”的思想清除干净,才能成为彻底的马克思主义者。
这里又会有这样一个问题,社会主义难道就不以民主和自由为价值追求了吗?要解释这样一个问题,首先就要准确界定民主和自由的概念。作为“政体论”价值取向的民主和自由,在“国体论”中不过是一种工具性的制度,这里的民主是指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制度,自由是指个人在一定范围内(如“私域”或民主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受约束的保障制度。而社会主义作为价值取向的民主、自由并不是一种具体的制度,而是一种社会状态。这里的民主是无产阶级当家作主,国家政权为无产阶级的利益服务,这里的自由是指无产阶级不再受到剥削和压迫的生存状态。如果还有人难以区分这两者的话,那么我可以指出他们之间的一个明显区别,而且这个区别是学术性的而不是立场性的。那就是“政体论”的自由和民主实际上是存在冲突的,民主是对自由的一种节制,“民主是多数的暴政”;而社会主义的自由和民主实际上就是一码事,都是无产阶级取得国家领导地位,不再受到剥削和压迫。为了区别这些概念,我们可以使用“资产阶级民主、自由”、“无产阶级民主、自由”和“制度性的民主、自由”、“状态性的民主、自由”这些名词加以区分。“制度性的民主、自由”也并非毫无价值意义,它可以作为衡量一个社会或国家完善程度的指标,它的实现说明这一社会或国家已经成熟起来,内忧外患较少,其思想和制度已经根深蒂固,不再需要集权方式来维护了。
暴力革命
自称为马克思的继承者的理论家们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逐渐分裂为暴力革命派(或者列宁主义派)和改良派。改良派坚持议会斗争和改良主义,不同程度的否定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这两个基本原则。改良主义者还声称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晚年转变了在《共产党宣言》中集中体现的革命思想,他们才是马克思主义的忠实继承者,而列宁是歪曲了马克思主义。
其实关于马克思和恩格斯晚年是否放弃了暴力革命原则这个争论对于我们的信仰是毫无意义的事情。我们不是马克思或者其他哪个领袖人物的个人崇拜者,我们信仰我们认为正确的无产阶级革命理论。这个争论最大的意义也不过是证明马克思和恩格斯是否还坚持我们认为正确的革命信仰,而这只关乎他们个人的名誉。但是形形色色的改良主义都以马克思主义自居,所以我们把我们的信仰称为“马列主义”,任何人都不会认为“马列主义”这个名称下会有放弃和否定暴力革命、无产阶级专政的内容存在。因为列宁的名字是和无产阶级暴力夺取政权的道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也有些人自称坚持暴力革命原则,但是又说“暴力革命是无产阶级被迫的选择,是没有办法的选择”。因此这里我有必要强调:暴力革命是无产阶级革命的必需途径、第一选择和主要手段。和平过渡只是一种例外情况,只是在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取得了压倒性优势的情况下,资产阶级的暴力抵抗已经变得毫无意义的时候才会出现的。这种和平过渡可能在世界革命临近胜利的时候会出现。
列宁以及共产党人传统上对暴力革命必要性的论证,主要理由是资产阶级普选制实际上给无产阶级参与选举制造了很多障碍,这种选举只是金钱的游戏,无产阶级因此被排斥在了民主权利主体之外。但是这些理由没有涉及本质问题,只是针对当时的资本主义国家普选制的现状进行的策略性宣传。特别是二战以后,西欧国家的左翼政党也多次在选举中获胜,推行国有化改革,对以上这种对议会斗争的否定提出了挑战。当然,我们也可以说,这些通过普选制上台的左翼政党并不代表无产阶级,而是代表资产阶级。但是法国共产党在1945年还成为了制宪会议的第一大党,1946年还与社会党和人民共和党组成第四共和国三党联合政府、并成为议会第一大党、掌握了副总理和国防部长等重要职务。法国共产党曾经是共产国际的支部,1947年还成为了欧洲共产党九国情报局的成员,无论如何法国共产党在其成为议会第一大党和联合执政时期,也是地地道道的共产党。这证明在资产阶级民主制度下,共产党一样可能通过选举上台执政。
因此,通过否定资本主义国家的形式民主,来否定改良主义是具有很大局限性的。应该根据阶级斗争学说,充分认识到形式民主和实质民主的区别。资本主义社会是可以建立起包括无产阶级在内的全民的形式民主的,但是这不能改变资本主义国家本质上的资产阶级性质。形式民主的制度和结果只能在各阶级和各利益集团的根本利益与力量达到平衡关系时才能够得到遵守和承认。任何阶级和利益集团都不会为了什么民主制度放弃自己的根本利益,除非他们无力反抗。要知道,在美国这样具有民主制度传统的国家里,资产阶级的一派通过合法的民主程序废除黑人奴隶制度都要引起内战,何况是共产党人要废除私有制度呢?因此即便无产阶级的真正代表或者真正代表无产阶级的共产党在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选举中获得胜利,如果他们通过总统或者议会这些资产阶级专政的合法机构发布全面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或者排斥资产阶级的民主权利确立无产阶级专政制度(这当然是马列主义者的目标),那么必然招致资产阶级不再承认这个民主制度产生的结果,进行暴力反抗。那么这是无产阶级代表所主导的政府进行的镇压活动本质上仍然是暴力革命,只不过形式上这时共产党在台上而已,是暴力镇压反革命。因此一般情况下想要以和平方式向社会主义过渡是根本不可能的。
以上原理也反驳了这样一种想法:因为社会主义是有利于大多数人的,所以只要向人民群众宣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就可以获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得到了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支持,无产阶级革命就会胜利了。这种幼稚的民粹主义思想完全没有意识到,群众并不是在“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简单选择,而是在选择“以暴力革命谋求建立社会主义”还是“平安的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接受剥削,哪怕是忍受贫穷,但是还有些希望改善一下自己个人的生活条件”。在一个无产阶级的个体做出以上选择时,他将面对至少三个问题:1、这个社会主义制度是否可行;2、即便这个社会主义制度是可行的,那么这场革命能否取得胜利;3、即便这场革命能够取得胜利,那么他自己是否愿意为这个制度的诞生和革命的胜利,不顾牺牲。因此普通群众并不能义无反顾的选择社会主义道路,只有少数觉悟的马列主义者才能够首先投身无产阶级革命。他们必须组织起具有高度革命性和纪律性的马列主义的无产阶级革命先锋队组织才能领导这样艰巨的革命。这个先锋队组织必须通过建立革命武装,不断取得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才能不断扩大自己在无产阶级及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力,坚定他们对这场革命的信心,使支持自己的人民群众逐渐增多。因此可以说暴力革命原则决定了无产阶级革命必须始终由马列主义无产阶级革命先锋队领导。
无产阶级专政
无产阶级专政学说是基于阶级斗争学说和无产阶级立场的马列主义国家政权理论。
马列主义根据阶级斗争学说认为,国家政权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统治阶级专政。如何理解“专政”?“专政”就是“政治独裁”,它作为国家性质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统治阶级是国家的主人,政治权力只为统治阶级服务;另一方面国家政权通过维护一定的生产关系实现阶级统治,将国内其他阶级的权利限制在这一生产关系以内,同时反对国外势力的打击,维护以统治阶级利益为核心的国家利益。
马列主义在以上专政的普遍含义的基础上从无产阶级立场出发,主张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后,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使无产阶级成为统治阶级,成为国家主人,维护生产资料公有制度,反对帝国主义的打击,保护无产阶级利益。
“专政”、“独裁”、“民主”这三个词是什么关系?
在马列主义赋予它们阶级属性以前,“专政”就等于“独裁”,但和“民主”是两种对立的制度。因为既然不分阶级,那么就是从全民的范围来看了。专政就是在全民范围内,由少数人决策,政治权力由他们独享。民主就是在全民范围内(其实这个全民仍然不是指所有人,比如雅典的民主中全民就是指雅典公民而不包括奴隶)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政治事物,行使政治权力。
但是当马列主义赋予了它们阶级属性以后,情况就完全变了。“专政”、“独裁”和“民主”就几乎是一个意思了。这个看似奇怪,怎么专政和民主会是一个意思呢?当我们在这三个词前面加上阶级主体的时候就一目了然了。“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独裁”、“无产阶级民主”有区别吗?简单从字面理解不都是“无产阶级说了算”的意思吗?
因此我们发现,实际上专政和民主在历史上都被赋予了两种含义。而没有赋予阶级属性的“专政”和“民主”实际上主体仍然是有范围的,但是这个范围并不一定以阶级来区分,这就是形式上的“专政”和“民主”,这些主体可能是一个人、一个团体、一个党派或者某一阶级的全体成员甚至全民。而马列主义作为国家性质的“专政”和“民主”主体是以阶级来区分的,这就是实质上的“专政”和“民主”,这些主体可能是地主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
下面我以“民主”为例,谈一下国家政权的实质与形式,也就是国体与政体的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确“实质民主”和“形式民主”两个概念,实质民主就是统治阶级当家作主、国家政权为统治阶级服务,形式民主就是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方式。如果难以理解这两个概念,可以想一想中国的封建社会,在封建王朝统治阶级的是地主阶级,但是从形式上却是君主独裁统治,但是能说君主独裁统治否定了地主阶级的统治地位了吗?显然不能,恰恰想法,君主独裁统治正是为地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当家作主服务的。这种形式上的君主一人独裁实际上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有效的巩固了地主阶级的实质民主。甚至可以这样说,封建君主及其领导下的官僚集团都是地主阶级的勤务员。同理资本主义国家无论是否实现形式上的民主政治,其政权都是维护资产阶级实质民主的工具,无论是克伦威尔的统治、拿破仑的帝国还是法西斯主义的集权统治乃至希特勒的元首独裁,这一切资本主义的统治形式,都是为了保证资产阶级的实质民主服务的,这些独裁者也毫无例外的是资产阶级的勤务员。因此,个人或集团的独裁专制并不否定统治阶级的实质民主,还有可能高效的巩固和保卫统治阶级的实质民主,但是如果个人和集团的独裁专制也可能导致政府凌驾于统治阶级之上,这种情况一旦严重起来也会破坏统治阶级的实质民主,损害统治阶级的利益。
马列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主要强调的是国家性质,即国体。它实际上可能有多种表现形式,如某一机构专政、无产阶级政党专政和无产阶级全阶级专政。以上这几种表现形式,是与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斗争形势相适应的。一般来说,革命形势越恶劣,形式专政的主体越小,革命形势越接近胜利,形式专政的主体越扩大。以中国革命为例,新中国建立以前的革命时期,全阶级的民主专政当然是无从谈起的了,而且党内民主实际上都没有实现。在革命最艰苦的时期,也就是五次反围剿失败到七大召开前,特别是红军长征时期,应该说当时的决策方式是“政治局独裁”。解放战争时期以及建国以后实际上党内民主也没有实现,而是“中央委员会专政”和“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专政”。应当注意的是,以上规律并不是因为不具备广泛民主的物质条件,比如革命战争年代,中央委员分布在各地无法参与中央决策;而是因为革命形势越恶劣,越需要高效的决策机制,而一般来说,决策主体范围越小,决策效率越高。在长征中,政治局始终取代了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合法最高权力机关地位和最高领导机构地位,甚至政治局可以违反党章任命中央委员。
革命战争年代不可以实现全无产阶级的形式民主是很好理解的,但是一国革命胜利以后,即一国建立了社会主义政权以后,社会主义国家采取哪一种无产阶级专政的形式的问题就出现极大的分歧。在此,我提出自己关于社会主义国家无产阶级的观点:世界革命取得决定性胜利前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无产阶级专政应该是实质上的人民民主和形式上的无产阶级政党专政。
国际主义
国际主义原则可能是这五个原则中最具争议的一个。为什么呢?有人会说,国际主义是共产主义者所一贯倡导的,会有什么争议呢?其实不然。关键问题是,什么是国际主义?
一些人理解“国际主义”就是无私的帮助其他国家的革命,是同志加兄弟的形式。我认为这是不对的,国际主义不是大家相互帮忙,不是助人为乐这么简单的问题,这不是“国际主义”,而只能叫“国际道义”。我所理解的国际主义是一种“世界革命”的观念,具体的说就是以解放全世界无产阶级为革命目标,把在各个民族和国家进行的无产阶级革命和世界革命联系起来,把本民族和本国家的无产阶级革命看作是世界革命的一部分,与世界革命是局部与整体的关系,世界革命是整体,本民族和本国家的无产阶级革命是一个局部,局部服从整体,本民族和本国家的无产阶级革命要服从世界革命的整体需要,要能够为世界革命做出必要的牺牲。
国际主义的本质就是阶级利益至上,而不是民族利益、国家利益至上。因为按照马列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民族矛盾本质上是阶级矛盾,而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因此民族主义只是一种政治情绪;而爱国主义如果脱离了对政府的支持也就和民族主义一样,只是一种对“故土和同胞”的感情了。所以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都不可能凌驾于阶级利益之上,也不可能作为一种系统化的政治主张和理论与那些“为阶级利益服务的政治理论”平起平坐。他们只不过是这些政治理论的工具、语言。而综上所述,国际主义并不是马列主义者臆造出来的,而是与阶级斗争一样是客观存在的,并且是伴随阶级斗争始终的。国际主义因此也不是无产阶级的专利,各阶级实际上都有自己的“国际主义”。帝国主义的扩张和殖民地国家的所谓卖国行为就是资产阶级国际主义的表现,以超越主权的方式推广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以牺牲民族利益巩固国内资产阶级统治,这就是资产阶级利益至上的国际主义。而马列主义坚持的国际主义,是无产阶级国际主义,是无产阶级利益之上,这是它与资产阶级国际主义的本质区别。而在形式上,马列主义把国际主义作为基本原则,就是要把以往剥削阶级自发的国际主义变成无产阶级自觉的国际主义,使世界各国的无产阶级更主动、更自觉、更有组织性、更有纪律的团结起来,在保证无产阶级革命胜利的前提下,尽量减小各国无产阶级的损失和牺牲,减少社会主义国家间的摩擦和内耗。
为什么要把这样一个“国际主义”作为马列主义的基本原则呢?因为无产阶级革命本身就是一场世界革命,它所面对的帝国主义的镇压是联合的世界性镇压。在资本主义发展到帝国主义阶段,帝国主义国家已经联合在了一起,全球化进程在不断发展。当无产阶级起来进行革命的时候,他们所面临的已经不是过去资产阶级革命所面临的情况了,已经不是面临本国统治阶级镇压和周边其他一些旧制度国家的干涉了。他们要面临的是整个世界帝国主义的镇压,甚至是世界上最发达帝国主义国家的直接军事威胁和打击。比如协约国可以跨过整个欧洲打击新生的苏维埃政权,美国的航国母舰可以开到中国的台湾海峡,美国也可以纠集几十个国家在朝鲜打一仗。这就说明帝国主义对社会主义的镇压是团结起来的,那么社会主义要反对这种镇压还能有什么办法呢?只能是团结起来!各自为战、单打独斗、一盘散沙那结果只能是被各个击破!
因此世界各国共产党人和世界无产阶级联合起来是必须的,不是可以讨论、可以选择的问题,是马列主义的一项基本原则,如果抛弃了这个原则,就等于彻底葬送了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就没有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可能性了。
那么,这种联合通过什么方式来实现呢?“同志加兄弟”可以吗?“同志加兄弟”这个词听起来很好,兄弟情同手足,但是亲兄弟还打明算账,兄弟之间也会分家另过,祸起萧墙的事情难道还少吗?“同志加兄弟”的社会主义阵营最后还是会分裂、瓦解的。所以仅把这种联合停留在同志加兄弟的美好幻想中,是不现实的。各国共产党之间平等相待是应当的,但既然要联合就要有统一的领导,没有统一的领导就不叫联合,而是松散的在一起。为了实现统一领导的真正联合,我提出必须要建立一个世界共产党,这个世界共产党必须有统一的领导权,各国共产党作为它的支部,必须服从它的领导,各国共产党的中央领导人员的任免也应该报世界共产党中央批准。这个世界共产党中央的地位、权力和作用也就相当于中共中央在中国共产党中的地位、权力和作用;世界各国共产党是他的支部,各国共产党下面再有它们的支部(比如省委),这样就构成了一个完整统一的世界共产党系统。
有人提出建立这样的世界共产党是空想,是不现实的。而实际上这种世界共产党的组织原则也就是各国共产党曾经的组织原则。按照这个组织原则,曾经建立过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有战斗力的各国共产党,那么当然也可以根据这个组织原则建立起世界共产党。而且共产国际就是按照这一组织原则建立起来的,它就是这样的世界共产党,既然共产国际出现过,那就说明这样的世界共产党至少是可能产生,而不是一种空想。
认为这是不现实的人,一般都会提出两点理由:第一就是世界各国有自己的具体情况,世界共产党的决议无法适应世界各国的实际情况,因此他只能指导世界革命而不能领导世界革命。可是像苏联、中国这样幅员辽阔的大国,国内各地区的情况也不相同,甚至比东欧几个国家的差距还大,可仍然在统一的布尔什维克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了革命的胜利。为什么共产国际就不可以一面坚持集中领导,一面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地置宜呢?要注意组织原则和工作作风是两回事,我们坚持的是“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组织原则,而不是一刀切的工作作风。世界共产党可以在具体工作中认真研究各国的具体革命情况,听取各国共产党中央的汇报。并且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采用多种方式以适应具体国家的革命需要,例如可以在一个国家设立世界共产党中央的派出机构领导该国的革命,甚至可以直接授权这个国家的共产党中央紧急重大问题自行决定处理,事后向世界共产党中央汇报。第二个反对理由就是,共产国际犯过错误为什么还要这样的领导模式?这种反对意见是非常荒谬的。领导水平和组织形式是两回事,中共中央在1931年后也对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革命斗争做出过错误的指示,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可为什么没有人因此认为中共中央应该解散呢?应该代之以更能适应地方特点的相互独立的各地区党组织呢?可见这个理由都是站不住脚的。我们不能因为共产国际犯过错误就否定这种世界革命的领导形式。共产国际的经验教训倒确实是共产党人以后成立新的世界共产党的宝贵财富,需要认真研究、分析、总结。
坚持国际主义就要求在马列主义者内部,反对民族主义,确切的说不是反对一切民族主义,而是反对“极端民族主义”。那种仅仅对自己的民族抱有感情的“民族主义”(这其实已经不是什么“民族主义”了,而是“民族感情”),我们是不反对的,而且我们每个人都对自己的民族和祖国满怀感情。但是这种“极端民族主义”又不同于一般的理解,并不是指大国沙文主义或者民族分裂主义等等;而是指在本国无产阶级革命中首先或主要强调民族利益,不能服从世界革命的整体需要,拒绝为世界革命做出必要的牺牲。
每个共产党人都要明确的认识到,国际主义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取得最终胜利的必需武器,舍此无产阶级革命就将永远陷入局部胜利后必然遭受挫折的宿命!
总结
以上概述了我的共产主义观,对我所归纳的马列主义五项基本原则进行了具体的阐述。特别是提出了两个重要观点:一国革命胜利后到世界革命胜利前,必须始终坚持世界共产党的统一领导和社会主义国家形式上的无产阶级先锋队专政。
这里说的“马列主义”可能比较狭义,不同于一般理解的由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构成的马克思主义。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政治经济学相比,它更接近“科学社会主义”。但是“科学社会主义”更偏重于阐述社会发展规律,并且包括世界革命胜利以后的共产主义初级阶段和高级阶段的问题。这里说的“马列主义”更恰当的理解是“无产阶级的革命理论”,主要研究无产阶级如何取得世界革命胜利的问题;主要的研究对象是世界无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以前的历史阶段,包括:资本主义社会下无产阶级的自发斗争阶段、一国无产阶级革命阶段、一国社会主义和世界革命阶段;并且特别强调了无产阶级革命的组织理论。这个狭义的“马列主义”,建立在广义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之上,可以这样说:“阶级斗争学说”是建立在“生产力、生产关系学说”基础上的,而这一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又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的。它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和归宿,是马克思主义最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部分。
本文提出的马列主义五项基本原则和两个重要观点,都是原则性的要求,区别于具体情况下的革命策略。所谓原则性的要求,就是一旦客观条件具备,必须毫不迟疑的实施;如果客观条件不具备,就必须努力创造条件促成其早日实施。而所谓革命策略,应该是为创造原则性要求得以实施的客观条件的必要手段。这就是说:我们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原则,但是并不反对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的国家资本主义;我们以无产阶级专政为原则,争取建立无产阶级先锋队领导无产阶级革命,并在一国革命胜利建立社会主义国家后坚持党的专政,但是并不反对在这个先锋队还没有足够力量的时候,在坚持组织独立的前提下和其他具有社会主义倾向甚至资产阶级民主主义倾向的其他政党组成统一战线;我们以暴力革命为原则,但是并不完全抛弃合法斗争乃至议会斗争;我们以国际主义为原则,要求一国革命胜利后建立世界共产党集中领导世界革命,但是并不无视民族主义情绪的现实存在及影响,也不绝对禁止对群众进行有利于无产阶级革命的民族主义鼓动。同时,我们坚决反对以各种借口,以各种非马列主义价值观否定五项基本原则和两个重要观点,或者拖延其贯彻。坚决反对民粹主义,坚决反对以形式民主作为价值观,否定一国社会主义下的无产阶级先锋队专政;坚决反对以和平主义、人道主义,否定暴力革命;坚决反对以民族主义作为政治价值,坚决反对以民族差异为借口,否定世界共产党集中领导无产阶级世界革命的组织方式。
**作者:**泛左派大熔炉(群号 14648345,29406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