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太平洋的风
所有无产阶级伟大领袖的共同特点是,他们能够在历史的重要转折关头,提出合适的道路,推动无产阶级革命运动往前发展。列宁就是这样一位领袖。从党创立之初起,列宁多次领导全党转向,变危机为机遇,顺利夺取了政权并巩固了政权。在了他生命的之后几年,列宁还领导了一场重要的经济政策的转向,即“新经济政策”。
由于“新经济政策”与后来各个社会主义国家中占主导的“斯大林体制”有较大差别,所以在原社会主义国家放弃计划经济时,往往会用列宁的“新经济政策”来论证自己所谓改革的合理性。二代核心在鼓动改革时曾经说过,“社会主义究竟是个什么样子,苏联搞了很多年,也并没有完全搞清楚。可能列宁的思路比较好,搞了个新经济政策,但是后来苏联的模式僵化了。”[1]许多学者就把邓小平理论看做是新经济政策的继承和超越。
“新经济政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同一个东西的不同表述吗?列宁把新经济政策看做是不同于马恩经典理论中的社会主义的一种探索吗?本文就专门来探讨一下这些问题。
过渡时期的理想与现实
布尔什维克党夺权之后,俄国就进入了过渡时期。过渡时期在经济上的主要任务就是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并使之获得胜利。列宁在俄国共产党第七次代表大会上提出的党纲草案建立中,勾勒出了过渡时期的经济纲领:
“用社会主义方式组织全国范围内的生产:由工人组织(工会、工厂委员会等等)在唯一拥有主权的苏维埃政权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管理。
运输业和分配也是如此(起初是国家对“贸易”实行垄断,然后通过工商业职员联合会在苏维埃政权领导下以有计划有组织的分配来完全彻底地代替“贸易”)。
——强迫全体居民参加消费生产公社。
——立即着手全面实行普遍劳动义务制,要极其慎重地逐步把它推行到不使用雇佣劳动而靠自己的经营维持生活的小农中去;
——银行业完全集中在国家手里,一切货币-贸易周转完全集中于银行。普遍建立银行往来账户:逐渐过渡到强制在银行建立往来账户(起初是最大的企业,然后是全国所有的企业)。货币都要存入银行,汇款必须通过银行。
——对产品的全部生产和分配普遍实行计算和监督,这种计算和监督应该起初由工人组织进行,以后由全体居民进行。
——为了不断提高组织性、纪律性和劳动生产率,为了过渡到使用更高的技术,为了节约劳动和产品,为了把工作日逐渐缩短到每昼夜6小时,为了使一切行业和工种中的一切工资和薪金逐步取平,在国内各个(所有)消费生产公社之间组织竞赛。
——不断地有步骤地采取各种措施(向公共伙食过渡),为大量家庭办理集体伙食以代替各个家庭单独料理。”[2]
可以看出,列宁是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经典理论,提出了从资本主义经济向社会主义经济直接过渡的经济纲领。在政治上,列宁也提出“武装工人和解除资产阶级武装”,“通过苏维埃国家过渡到逐步消灭国家,其办法是有步骤地吸引愈来愈多的公民,直到吸引所有公民直接地经常地担负自己应承担的管理国家的责任”。[3]
十月革命后,布尔什维克实行了纲领中的部分内容。苏维埃政府就颁布《土地法令》将土地平分给农民,颁布《银行国有化法令》将银行、大工业和大商业收归国有,并且发布《工人监督条例》,对工商业和银行业实施工人监督。
但是,列宁并不认为在当时的条件下能够完全执行过渡时期的经济纲领。1918年春,在将500个大型企业国有化后,列宁提出应该“暂停向资本的进攻”,“因为我们组织无产阶级的计算和监督的工作显然落后于直接‘剥夺剥夺者’的工作”。[4]以布哈林为首的“左派共产主义”反对列宁的观点,认为“只有实行最坚决的社会化,才能有计划地利用现存的生产资料”[5],“出现了右派布尔什维克的倾向,这种倾向有使革命走上国家资本主义道路的危险。”[6]
列宁在批判布哈林等人的观点时指出,国家资本主义不是罪恶而是进步。“左派共产主义者”的错误在于,把国家资本主义而不是小生产者看做是最大的敌人。列宁认为,在过渡时期的俄国,存在着五种经济成分。在这五种成分中,小生产占据优势:
“(1)宗法式的,即在很大程度上属于自然经济的农民经济;
(2)小商品生产(这里包括大多数出卖粮食的农民);
(3)私人资本主义;
(4)国家资本主义;
(5)社会主义。
…
试问,占优势的是哪些成分呢?显然,在一个小农国家内,占优势而且不能不占优势的是小资产阶级自发势力;大多数甚至绝大多数耕作者都是小商品生产者…在这里不是国家资本主义同社会主义作斗争,而是小资产阶级和私人资本主义合在一起,既同国家资本主义又同社会主义作斗争。小资产阶级抗拒任何的国家干涉、计算与监督,不论它是国家资本主义的还是国家社会主义的。”[7]
在这种情况下,直接通过没收充公并不意味着能够建立起社会化的生产,也就是说,没有条件向社会主义直接过渡,而必须先通过国家资本主义这个中转站。既然党在过渡时期的经济纲领不能完全实施,那么党在过渡时期的政治纲领也同样只能留在纸面上。过渡时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阶段,国家是需要的,而消灭国家的任务还很遥远:
“我们目前是绝对主张要有国家的,至于说要论述国家不复存在的、充分发展了的社会主义,那只能谈谈那时将实现 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原则,别的就什么也想不出来了。但是,这些还是遥远的事,现在说这些,就等于什么也没有说,除非是说 基础还很薄弱…什么时候国家才开始消亡呢?在我们说 ‘请看,我们的国家在消亡’以前,至少还可以召开两次代表大会。 现在还早得很。提前宣布国家的消亡将违背历史的前景。”[8]
战时共产主义
但是,形势比人强。布列斯特条约换来了新生的社会主义国家和德国的和平,但是协约国的干涉军却开始了对苏俄的入侵。从1918年春天一直到1920年底,新生的苏维埃国家与国内外资产阶级进行了长达三年的殊死战争。英法等资产阶级国家不仅自己派兵上,还扶持一批又一批俄国反动武装,向苏维埃政府发起进攻。由于世界大战的破坏也使得经济陷于停滞,当时红军的武装力量又比较弱小,反动势力一度占据了全国四分之三的领土。
由于产量区和能源产地被侵占,国家无法征集到祖国的粮食,工业企业也缺乏必要的燃料和原材料。1918年上半年,国家计划从产量省运出23万车皮粮食,可实际仅运出1.56万车皮,不到计划的1/5。1919年按各部门申请单所需的各类金属原料总共1.43亿普特,可是实际上国家只能供应0.15亿普特。[9] 工人和士兵在挨饿,苏维埃共和国处于生死存亡的关头。
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不得不加强对经济的控制,把全国变成兵营,以保证战争的需要。苏维埃政权从实行国家资本主义转向了战时共产主义。
战时共产主义的政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余粮征集制,全部征收农民的余粮,以及一部分生活必需粮;二是对工业实施全面国有化,并且建立自上而下的高度集中的经济管理体系。
战时共产主义时期的国有化进展很快。1918年6月1日时国有化大型企业只有500多个,到1918年底,分布在俄国中部地区的9542个企业(主要是大中企业)已有3338个企业国有化了,其中三分之一直属最高国家经委。1920年底,注册企业中,属于国家的占88%,属于合作社的占3.7%,属于私人的仅占8.3%。[10] 国有企业的管理也从工人监督的集体管理制,过渡到一长制。
国家对工业品和农产品的垄断,必然导致国家对商业的垄断。市场和私人贸易受到限制乃至被取缔,而随着贸易的逐渐减少,货币的作用也变小了。1919年,人民委员会发布法令,在苏维埃管理机构、国有化企业、市政企业和商业企业之间的相互结算应采用薄记的方式,取消货币结算。1920年,职工工资中实物部分占92.6%,而国家也无偿供给服装和蔬菜给工人,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国家供给全体学生的膳食、服装、教材和教具。[11] 国民经济从商品经济向实物计划经济过渡。一些党员和领导干部开始提出取消银行的建议。
很明显,战时共产主义在很多方面是直接实施党在过渡时期的经济纲领(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许多革命者误以为不久之后就能进入共产主义了)。不同之处是,国家对农民进行强制征收,在工人中实行平均主义,而不是实行农业国有化和按劳分配。关于战时共产主义的实质,列宁在事后这样总结:
“我们先前的经济政策,如果不能说计划过(在当时的情况下,我们一般很少进行计划),那么在一定程度上也曾设想过(可以说是缺乏计划地设想),旧的俄国经济将直接过渡到国家按共产主义原则进行生产和分配…我们犯了错误:决定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的生产和分配。当时我们认定,农民将遵照余粮收集制交出我们所需数量的粮食,我们则把这些粮食分配给各个工厂,这样,我们就是实行共产主义的生产和分配了。”[12]
战时共产主义的危机
虽然战时共产主义帮助苏维埃政府征集到了粮食,供给了战争的需要,但是却极大地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而苏维埃国家没有能力管理大量的工业企业,使得工业和运输业陷于停顿。下面一系列数据说明了当时经济状况糟糕到什么程度:
1920年谷物产量仅为1909年到1913年各年的30.7%。
1920年,仅15座高炉投产,产量只有战前3%;
1921年1月,机车只有58%在运营,全国铁路干线大都处于半瘫痪状态。
1920年,城市工人阶级出返回农村、假如征粮队和参军之外,仅剩100万。[13]
经济上的危机必然表现为政治危机:
1920年,坦波夫省爆发大规模农民起义。到1921年,起义人数达到3万人,当年全国爆发的较大规模农民起义在50起以上。1920年10月,著名的普梯洛夫工厂工人罢工。1921年3月,喀琅施塔得水兵叛乱,要求“没有布尔什维克的苏维埃”。[14] 虽然这些起义和叛乱都被镇压下去了。但很明显,这时的苏维埃政权处于失去阶级基础的重大危机关头。必须改革战时共产主义了。
新经济政策
列宁坦率地承认了战时共产主义的失败,承认这种过渡方法是错误的:
“经过一段不很长的试验我们终于确信,这种构想是错误的,是同我们以前关于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的论述相抵触的,以前我们认为,不经过一个实行社会主义的计算和监督的时期,即使要走到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也是不可能的。从1917年产生了接收政权的任务和布尔什维克向全体人民揭示了这一任务的时候起,在我们的理论文献中就明确地强调指出,要从资本主义社会走上接近共产主义社会的任何一条通道,都需要有社会主义的计算和监督这样一个过渡,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渡(资本主义社会愈不发达,所需要的过渡时间就愈长)。”
既然直接过渡失败了,那办法显然是,往后退。托洛茨基和列宁都提出了采取粮食税代替余量收集制的措施,缓解政府与农民的矛盾。
1921年3月21日,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全会通过了《关于以实物税代替粮食和原料收集制》的法令。主要内容是:一、粮食税额比余粮收集制时低,并且随着运输业和工业的恢复,还要进一步降低;二、粮食税要根据农户的情况确定,贫苦农民可减免,对于恢复生产力得力的农户,以减税作为奖励手段。三、税额在春耕前公布,以刺激农民提高产量;四、农民有权支配纳税后的余粮,用来交换必须的物资。[16]
同时,在工业企业中实行租让和出租。1921年3月底,列宁格局国民最高经济委员会所制定的具体租让草案,修改、制定了10条主要原则。列宁认为,租让要达到两个目的,一是要向资本主义国家学习到先进的技术。以及对工业和经济的先进管理方法,二是要能做到真正改善工人的生活。租让范围包括:北方区的木材,巴库的石油,北方铁路,萨哈林到的煤,乌拉尔的铅锌等。
1921年5月27日,人民委员会废除1920年11月的国有化法令,随之就开始了工业企业非国有化的过程。7月5日,人民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出租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所属企业的程序》的法令,准许合作社和私人承租企业。12月19日,颁布法令,解除小企业的国有化,出租给原业主。1921年11月,把较大的企业也加以出租。国家通过提取一定比例的利润和下达订货指标的方式,来对出租企业加以调节。[17]
随着余粮收集制的废除和工业的非国有化进程,苏维埃开始允许农民出租土地,在农业中使用雇佣劳动,自由贸易,私商参与商品流通等。
新经济政策的效果非常明显,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私人商业活跃了市场,对恢复国民经济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到了1927年即新经济政策实施六年后,工农业产值以及其他主要经济指标都达到或超过了战前水平:
1922年,苏联土地播种面积7770万公顷,达到1913年的70%以上。1925年,撂荒的土地全部耕种。1927年的农业生产量达到了战前水平。
1926年,全国收购的商品粮达到6.62亿普特,大大超过战时共产主义最后一年(1920年)征集到的粮食总量3.67亿普特。
1924年,重工业产量恢复到战前的50%。1927年超过战前水平。
1927年,客运量和货运量超过战前。
1927年底,大工业中就业的工人数量恢复到250万人。
随着工业的恢复,职工工资在1927年底恢复到战前水平。
20年代苏联工业增长速度超过西方国家,1925年后年均增长17.5%。 [18]
从如上数据可以看出,以列宁为代表的苏联共产党人利用价值规律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的努力,总体说来是成功的。
新经济政策是另一种社会主义模式?
新经济政策是共产党在夺权之后实施的经济政策,这一政策是实质是什么呢?实施了新经济政策之后的苏联社会是什么性质呢?
有人认为,新经济政策是列宁晚年探索社会主义模式的实践。他们看到列宁从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战时共产主义政策转向新经济政策,就断言列宁对社会主义的整个看法都变了。科学社会主义中的社会主义必须实施全面国有化和计划经济的经典说法被抛弃了,社会主义也可以有市场,也可以有商品经济,也可以有其他所有制形式。一句话,新经济政策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CCP搞的事情,从解散人民公社,到放开价格,发展私有工商业,都是效仿了列宁的新经济政策。我们在文章开头就说过,这种说法为走资派所认同。
但实际情况真实这样吗?我们看看列宁自己怎么说。
“‘新经济政策’!一个奇怪的名称。这个政策之所以叫新经济政策,是因为它在向后转。我们现在退却,好像是在向后退,但是我们这样做是为了先后退几步,然后再起跑,更有力地向前跳。只是在这一条件下,我们才在实行新经济政策时向后退。只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不是在明天,而是在几年之中,无论如何会解决这个任务,这样,新经济政策的俄国将变成社会主义的俄国。”[19]
列宁认为,新经济政策是退却,是“最严重的失败和退却”。不像后来的一些人,列宁非常严谨。他没有把新经济政策的俄国说成是社会主义俄国,而只是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社会。在实施新经济政策之初,他清醒地认识到并提醒全党,在俄国恢复起来的贸易自由,即恢复起来的商品和市场是意味着什么:
“什么是流转自由呢?流转自由就是贸易自由,而贸易自由就是倒退到资本主义。流转自由和贸易自由,这就是指各个小业主之间进行商品交换。我们所有的人,哪怕是只学过一点马克思主义起码常识的,都知道这种流转和贸易自由不可避免地要使商品生产者分化为资本所有者和劳动力所有者,分化为资本家和雇佣工人,这就是说,重新恢复资本主义雇佣奴隶制,这种制度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它在全世界都正是从商品农业经济中生长起来的。我们在理论上很了解这一点,而在俄国,凡留心观察小农的生活和经营条件的人,都不会看不到这一点。”[20]
“新经济政策所造成的情况,如小型商业企业的发展、国营企业的出租等,都意味着资本主义关系的发展,看不到这一点,那就是完全丧失了清醒的头脑。不言而喻,资本主义关系的加强,其本身就是危险性的增强…这个新经济政策所采取的每一个步骤都包含着许许多多的危险。”[21]
相比之下,在中国恢复贸易自由和引进外资的时候,领导人没有提醒全党同志他们做的事情意味着什么,倒是不断打击那些提出质疑的人:
“改革开放迈不开步子,不敢闯,说来说去就是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走了资本主义道路。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对办特区,从一开始就有不同意见,担心是不是搞资本主义。深圳的建设成就,明确回答了那些有这样那样担心的人。特区姓‘社’不姓‘资’。从深圳的情况看,公有制是主体,外商投资只占四分之一,就是外资部分,我们还可以从税收、劳务等方面得到益处嘛!多搞点‘三资’企业,不要怕…我们有优势,有国营大中型企业,有乡镇企业,更重要的是政权在我们手里。有的人认为,多一分外资,就多一分资本主义,‘三资’企业多了,就是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就是发展了资本主义。这些人连基本常识都没有。”[22]
列宁说有起码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是在搞资本主义,而另一个人却指责这么说的人是没有常识。到底是谁没有常识呢?而且我们现在知道,深圳特区的外资和私人资本已经占绝对主导,国有资本早就成了私人资本主义的补充了。我国改革的历史证明列宁论断的正确性。
新阶级的产生
恢复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直接后果,就是恢复资产阶级。新经济实施后,耐普曼(俄语Нэпман的音译,意为“新经济政策的狂热爱好者”。先是指工商业者和富农等“新经济政策的人”,后来专指城市私营业主。带有贬义。)在苏联经济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大:
1922年/1923年度,零售业中私商所占的份额高达75.3%。
1922年3月,国有、合作和私人批发业比例为69.9:5.9:24.2;到了五月则变成40.8:6.6:52.6。
1923年,政府对165万家企业进行统计,统计表明:88.5%属于私人所有或租赁,国有企业只占8.5%,集体企业只占3%。84.5%的产业工人在国企上班。
1925年下半年,小工业产值恢复到1913年水平,小工业就业人数达到280万。1924/25年度,私人出售的工业品占全部工业品的40.5%。20年代后半期,耐普曼收购了产粮省1/4左右的粮食和1/3的原料。耐普曼残酷剥削工人,时常破坏劳动法,囤积居奇,走私舞弊,掠夺国有资产。耐普曼甚至建立了私人银行。
“耐普曼”(工业主和商人)占全国总人数的8.5%,而工人也只占到全部居民的10.4%。耐普曼的收入是普通居民的几十倍。[23]
在农村,富农也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
1920年,富农占农户总数2%,约45万户到50万户。1927年,富农发展到89万6千户。50%的富农都是新经济政策以后出现的。
1926年,在全国承租的约1千万俄亩土地中,贫农承租户平均1.5公顷,中农承租户为2.7公顷,富农承租户为7.5公顷。全苏约1.6%-2%的富裕农集中了35.5%的承租土地。
1926年,个体农户的雇佣工人数量为163.5万人。1927年初,经常雇佣工人的富农,约为俄罗斯、白俄罗斯和乌克兰农户总数的2%即45万户。
1927年,富裕户和富农中有45.1%出租生产资料。
据1927年调查材料,最大的富农拥有126俄亩土地,使用雇工42名。[24]
虽然列宁在回答《曼彻斯特卫报》记者阿·兰塞姆时指出,耐普曼还远没有成为一种政治力量,“这跟每逢星期六英国伦敦街头那群忙着买东西卖东西的人没有显示出‘要求成为一种政治力量的迹象’的原因是一样的。”[25]
腐败的泛滥
另外一个值得关注的事实是,新经济政策一开始实施,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一开始恢复,苏联就产生了非常严重的腐败问题。
在战时共产主义时期,由于实行国家统一安排的计划经济,经济关系也实物化,各级干部没有营私舞弊的空间,也没有权利寻租的市场条件。在实施新经济政策后,工业企业开始托拉斯层级的分散管理,各级管理人员有了独立支配经济资源的权力,而货币经济的恢复给了某些经不住诱惑的干部以腐败的空间和条件。战时共产主义把革命后实施的工人监督制度改为一长制,也使得工人无法有效监督干部,使得舞弊现象更加猖獗。
1992年苏联历史档案大规模解密后,人们得以知道这一时期干部腐败的情况。根据20年代苏维埃经济学家统计,由于腐败分子的挥霍,国家财产损失达到3.5亿金卢布。具体情况见下表:
腐败严重损害了苏维埃政府和执政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农民认为城市资源的所有外部表现(汽车、剧院、城里人的贵重衣服)是被共产党员所使用的,并且以此为根据,明确地谈论着党的官僚腐败、党从诚实的共产主义者群体变成了靠农民养活的最高特权阶层。”[27]
这时的苏共仍然还是一个无产阶级政党,当然不容许腐败的出现。列宁更是把惩治腐败看做是国家的主要工作之一。政府的重拳出击下,加上鼓励群众起来举报,使得腐败减少了很多。尤其是群众的举报,令各级官员十分忌惮,一些人就因为害怕被群众曝光而忍住了贪污的欲望(这是不是当前我国政府的反腐行动所缺乏的呢?)。从上报就可以看出,腐败现象的确是可以得到遏制的。但腐败是市场经济下必然生长出来的东西,所以一旦放松了强力打击,腐败马上就会回潮,同样如上图所展示的那样。很难想象,假如新经济政策维持更长时间,整个党政机关还有多少人能够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
姓资还是姓社的争论
列宁逝世后,苏共内部发生了一系列影响深远的党内斗争。先是斯大林、季诺维也夫和加米涅夫等主流派一起批判托洛茨基,等到托洛茨基失势后,季诺维也夫和加米涅夫又一起反对斯大林为首的主流派。季诺维也夫等人被打倒后,又和托洛茨基组成联合反对派,与斯大林对抗。在联合反对派被斯大林彻底清除后,主流派中的斯大林又和布哈林产生矛盾,最后结局大家都知道,是以斯大林的全面胜利告终。
这一场场斗争,抛开权力斗争的因素,的确是关涉到一系列决定苏联命运的政治经济问题。政治上的争论主要是围绕着官僚化和无产阶级民主,而经济上的争论主要是针对新经济政策实施后,苏联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本文主要讨论经济问题,政治问题后续会有其他文章予以探讨。
前面已经讲到过,新经济政策实施造就了新生的资产阶级。他们很快就抢了国有商业的地盘,收购大量粮食,雇佣大量工人。资产阶级经济实力的快速增长引起了共产党人的注意、忧虑乃至恐慌。
1924年,季诺维也夫在俄共布十三大做政治报告时指出,人们习惯说苏维埃国家存在两个阶级,即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这已经不确切了。不论在城市还是乡村,一个新生的资产阶级正在滋长和发展,看来它非常富有生命力。
1925年党的十四大,季诺维也夫领导的“新反对派”反对中央多数,指责党存在掩饰新经济政策消极面的倾向。新经济政策是国家资本主义,不是社会主义,是一种克服困难的权宜之计。反对派指责中央对富农让步太多,要求打击私人资本主义势力,排挤富农。
中央主流派打倒反对派后,开始“对去年的限制转到灵活的国家的经济调整”,停止排挤私人资本,放宽对私人的信贷,降低税收等。
1926年4月召开的联共布中央全会上,托洛茨基和季诺维也夫派联合反对中央多数的经济政策,主张加快工业化速度,扩大日用品生产,提高工人工资,对富农和富裕农民加征税收。
1926年7月全会上,联合反对派递交了《十三人声明》(列宁妻子克鲁斯普卡娅是其中之一),认为应该承认工业化落后于国家整个经济的发展,认为这意味着无产阶级在社会中的地位降低,工业对农业影响不够以及富农迅速增长,削弱了贫农和农业工人的社会地位,这种情况向党发出了一个最严重的警告。再次提出加快工业化,提高工人工资,应对富农加税,限制高利贷者对贫农的奴役,并通过建立合作社使贫苦农民摆脱困境。声明警告说,必须克服“在贫农和中农的幌子下,贫农实际上在政治上依附中农并通过中农依附富农的现象”。
1927年5月,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等“左翼反对派”致信中央政治局,递交了一份83人签名(最后有三千人签名)给中央的信,这封信对中央的政治经济政策提出了一系列指责。经济方面仍然是警告阶级分化,资产阶级力量的增强。[28]
1927年6月,托洛茨基在《布尔什维克列宁主义者(反对派)提交联共(布)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的提纲》中把这一问题上升到姓资还是姓社的高度。显然是指责中央走的是资本主义的道路:
“在新经济政策发展的现阶段上,每一个有重大经济意义的问题,尤其是整个经济的五年计划,都是阶级斗争的问题。向那些本来就已经顺利地发财致富的人提出‘发财吧’的口号,乃是轻而易举的。这个口号永远会受到城乡新资产阶级代表们的拥护,而且会被他们百分之百地加以实现。
谁战胜谁的问题要由在经济战线、政治战线和文化战线的一切阵地上不断进行的阶级斗争来解决,即由走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按照哪一种发展道路来分配国民收入、无产阶级完全掌握政权还是与新资产阶级平分秋色的斗争来解决。”
斯大林和布哈林为代表的主流派打击反对派,把他们开除出党。在那时,托洛茨基等反对派很非常担忧苏联会复辟资本主义,这种担忧是非常切实的。经历过改革开放的中国人都知道,让非公有制经济尽情发展二十年意味着什么。
但是,这时故事发生了神转折。
粮食收购危机和新经济政策的终结
1925年,苏联工业发展非常迅猛。大工业需要人力,因此许多人从农村进入城市。据统计,至少有一千万种粮食的农民进入城市当吃商品粮的工人。城市对粮食的需求大大地增加了。但是,截止1927年1月,国家只收购到4.28亿普特粮食,相当于1926年同期收购量的四分之三。粮食缺口达到1.5亿普特,造成城市粮食严重短缺。1927年的粮食产量与战前差不多,但粮食商品化率却要低一倍。也就是说,许多农民不愿意把粮食卖给政府。这就是所谓的“粮食收购危机”。
此时,党面临选择,要么采取各种可能的措施从农民收购更多粮食,继续保持高速工业化,要么就减少粮食收购量,从而放慢工业化速度。党内激烈争论。一派认为应该采取暴力方式剥夺农民的粮食,以满足工业化需要。但是中央多数反对这种建议,认为这是要推翻列宁领导全党制定的新经济政策。[29]
但是,在粮食收购价格未能提高的情况下,农民仍然不愿意把粮食卖给政府,强迫收购势在必行。1927年末到1928春,斯大林带领官员巡视产量区,坐镇督促粮食收购工作,提出剥夺富农,并且指出根本办法是“使我国各地区毫无例外地都布满集体农庄”。农村集体化开始了。
斯大林的做法显然是违背新经济政策的,为了给自己的做法作出理论上的解释,他提出了著名的“贡赋论”,即为了国家工业化,农民必须缴纳一种特殊的税收,即牺牲农民来实现工业化。
在中央全会上,布哈林反对斯大林的做法。布哈林指责斯大林的“贡赋论”和托派主要理论家普列奥布拉任斯基的“社会主义原始积累规律”没有什么不同之处。两派发生激烈争吵。会后,他在《真理报》发表《一个经济学家的札记》,借批判托洛茨基批判斯大林,指出“每年最大限度地把资金从农业抽调到工业就能保证整个工业的最大发展速度”“显然是不正确的。只有工业在农业迅速发展的基础上达到高涨这样的结合下,我们才能长期地保持最大的速度。”工业发展“要以农业能够有迅速的真正积累为前提”。布哈林警告斯大林的政策会导致苏维埃国家的经济危机。[30]其实,布哈林所维护的,正是列宁的新经济政策,即采用正常贸易的办法来巩固工农联盟,通过资本主义的方式来发展生产力,为社会主义过渡奠定基础。而斯大林所实施强制集体化的政策,则是改变了新经济政策的基本路线,有破坏工农阶级联盟的危险。
由于斯大林的观点与他自己批判过的托派思想类似,许多党内同志并不理解,所以在理论争论上并不占上风,于是采用组织手段,指责布哈林向资本主义分子让步,是富农路线,以右派的名义把布哈林打倒了。
1929年12月27日,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土地代表大会上提出“消灭富农”的口号,同时宣布:“我们所以采取新经济政策,就是因为它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当它不再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时候,我们就把它抛开”。[31] 新经济政策就此宣告终结了。
后来的历史证明谁是对的呢?这个还真不好下一个简单的论断。这涉及到如何看待新经济政策的实质的问题。
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俄国道路
前面已经说过,布尔什维克在夺取政权之后,就进入过渡时期。列宁制定了理想化的过渡措施,但是又认识到,俄国的实际情况不允许以这种方式过渡。于是打算采用国家资本主义的方式向社会主义过渡。但是战争打破了这种想法,苏维埃俄国不得不以共产主义的方式组织起来,这就是战时共产主义。战时共产主义在起了大作用的同时,也造成了严重的经济和政治危机。实践表明,战时共产主义的直接过渡是失败的。于是,列宁领导全党后退,先是退到国家资本主义,最后退到“由国家调节买卖和货币流通”。也就是说,不仅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建设社会主义,甚至还要借助私人资本主义。
但是,这条路走得通吗?这是一条向社会主义过渡还是复辟资本主义的道路?
我们知道,列宁实行新经济政策是认识到直接过渡不行,必须退回到商品经济,因为商业是“千百万小农与大工业之间唯一可能的经济联系”。那么应该退回到何种商品经济呢?
1921年11月,在实行新经济政策半年之后,列宁在《在莫斯科省第七次党代表会议上》作报告,指出退却尚未完成:
“今年春天我们改行新经济政策,退回到采用国家资本主义的经营手段、经营方式和经营方法,这种退却是否已经够了,以致可以停止退却而开始准备进攻呢?不,实际表明退得还不够…我们应当认识到,我们还退得不够,必须再退,再后退,从国家资本主义转到由国家调节买卖和货币流通。商品交换没有得到丝毫结果,私人市场比我们强大,通常的买卖、贸易代替了商品交换。”[32]
又过了半年,列宁看到经济恢复得不错,认为应该停止退却了。党的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根据列宁的报告所作的决议明确地说:“党所认为的必须向私人资本主义所作的让步应以过去一年内实行和规定的所有措施为限。因而,代表大会认为退却已经结束,当前的任务是重新配置党的力量,以保证切实贯彻党的政策。”[33]
但是,应该以何种方式进行进攻呢?这种进攻体现在政策上就是限制私人资本主义。当时的实际情况是,在商业领域,限制耐普曼的做法虽然在政治上得到劳动人民的支持,但是由于苏维埃政府驾驭国家资本主义的能力有限,群众生活实际上脱离不了私人商业。靠限制乃至取缔的做法,无疑会造成群众生活困难。列宁认识到这一点,所以列宁多次指出,俄国无产阶级既有政权,又有各种资源,所缺乏的就是文化,就是经营管理的本领。列宁认为,执政
的共产党人能不能领导好经济工作,这是同私人资本主义竞赛的一场考试,是俄国市场和国际市场举行的一场严格的考试。能不能考及格,这决定着新经济政策的命运,也决定着苏维埃政权的命运。列宁告诫全党要不怕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改造,要公开承认自己的素养不够,本领不大;观察事物要清醒一些,扔掉华而不实的东西,脱去华丽的共产主义外衣,老老实实地学着做些平凡的工作,这样才能战胜资本家。[34]
但实际上,苏维埃政府经营的商业敌不过私人商业,即使受到限制,私人商业仍然蓬勃地发展起来。在轻工业领域,私人资本在突破层层障碍发展。苏维埃官员的腐败行为,使得私人资本家可以挖社会主义墙角,加速了积累的过程。事实证明,利用私人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做法能否生效,是很值得怀疑的。既然如此,就必须寻找更加合适的过渡路线。
1923年1月,病中的列宁口授《论合作社》一文。这是列宁对苏维埃俄国如何实施新经济政策,如何向社会主义过渡,如何组织进攻的最后思考。列宁认为,在新经济政策下,必须通过合作社的形式,让千百万小农走向社会主义:
“在新经济政策中,我们向作为商人的农民作了让步,即向私人买卖的原则作了让步;正是从这一点(这与人们所想的恰恰相反)产生了合作社的巨大意义。从实质上讲,在实行新经济政策的条件下,使俄国居民充分广泛而深入地合作化,这就是我们所需要的一切,因为现在我们发现了私人利益即私人买卖的利益与国家对这种利益的检查监督相结合的合适程度,发现了私人利益服从共同利益的合适程度,而这是过去许许多多社会主义者碰到的绊脚石。情况确实如此,国家支配着一切大的生产资料,无产阶级掌握着国家政权,这种无产阶级和千百万小农及极小农结成了联盟,这种无产阶级对农民的领导得到了保证,如此等等——难道这不是我们所需要的一切,难道这不是我们通过合作社,而且仅仅通过合作社,通过曾被我们鄙视为做买卖的合作社的——现时在新经济政策下我们从某一方面也有理由加以鄙视的——那种合作社来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所必需的一切吗?这还不是建成社会主义社会,但这已是建成社会主义社会所必需而且足够的一切。”[35]
列宁认为,之前的问题正是在于只知道恢复私人商业,却忘记了发展合作社:
“幻想出种种工人联合体来建设社会主义,是一回事;学会实际建设这个社会主义,能让所有小农都参加这项建设,则是另一回事…我们改行新经济政策时做得过头的地方,并不在于我们过分重视自由工商业的原则;我们改行新经济政策时做得过头的地方,在于我们忘记了合作社,在于我们现在对合作社仍然估计不足。”[36]
国家应该把发展合作社作为一种战略,对合作社进行财政上的扶持:
“在政策上要这样对待合作社,就是不仅使它能一般地、经常地享受一定的优待,而且要使这种优待成为纯粹资财上的优待(如银行利息的高低等等)。贷给合作社的国家资金,应该比贷给私人企业的多些,即使稍微多一点也好,甚至和重工业等部门的一样多。任何一种社会制度,只有在一定阶级的财政支持下才会产生。不待说,“自由”资本主义的诞生曾花了亿万卢布。目前我们应该特别加以支持的一种社会制度就是合作社制度,这一点我们现在必须认识到而且必须付诸行动。但是支持合作社制度就应该是名副其实的支持,就是说,把这种支持仅仅理解为支持任何一种合作社的流转是不够的,而应该理解为支持确实有真正的居民群众参加的合作社的流转。奖励参加合作社流转的农民,这种方式无疑是正确的,但同时应当检查农民参加的情况,检查参加的自觉性及其质量——这就是问题的关键所在。”[37]
但是,由于俄国劳动者的文明程度比较低,他们暂时还不理解参加合作社的意义,更不懂得如何运营合作社。所以,通过合作社的方式过渡,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为了使全体居民人人参加合作社的业务,并且不是消极地而是积极地参加,我们还须要完成在一个“文明的”(首先是识字的)欧洲人看来并不很多的工作。说实在的,我们要做的事情“仅有”一件,就是要使我国居民“文明”到能够懂得人人参加合作社的一切好处,并参加进去…在这一方面,新经济政策是一种进步,因为它适合最普通的农民的水平,它没有向他们提出什么更高的要求。但是,为了通过新经济政策使全体居民人人参加合作社,这就需要整整一个历史时代。在最好的情况下,我们度过这个时代也要一二十年。但这终究是一个特殊的历史时代,如果不经过这一历史时代,不做到人人识字,没有足够的见识,没有充分教会居民读书看报,没有做到这一点的物质基础,没有一定的保障,如防备歉收、饥荒等等的保障——没有以上这些条件,我们就达不到自己的目的…”[38]
列宁认为,只要完成文化革命,让农民都加入(不是强制,而是真正自愿地加入)到合作社中,并改造好国家机关,苏联就可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了。列宁甚至说,“而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条件下,在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取得了阶级胜利的条件下,文明的合作社工作者的制度就是社会主义的制度。”[39]
通过合作社,让小生产加入到集体经济,把所有集体经济联系起来成为一个整体——列宁是想通过这种方式,在商业的基础上,在不破坏工农联盟关系的基础上,完成向社会主义的过渡。从这个角度看,1957年时的取消了集体农庄义务交售制的苏联就已经实现了列宁的目的,虽然不是通过商业,而是通过强制集体化的方式。但是正如我们在《社会主义的理论和现实》一文中讨论过的,达到这一点只是完成了社会主义的原始积累过程。达到这一点只是意味着向过渡时期第二阶段(或者说好听点叫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即把全面国有化(集体农庄到国有农场只有一步之遥)的生产资料组织成真正的社会主义生产,发挥出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优越性,在各个方面都胜过资本主义经济。列宁知道,所有制的变革只是第一步甚至是最简单的一步,更艰难事情是组织起国有经济的监督和计算。虽然列宁那时还没有建立这种正常形式的社会主义所需要的技术,但是他一直相信,只有全面且高效的计划,才能使社会主义的一切优越性都涌现出来。
斯大林所实施的集体化,从方向上来说,与列宁是一致的;但是手段却十分不同。列宁推崇通过文化革命,基于商业原则慢慢地把农民组织到合作社,斯大林则依靠行政手段强迫农民加入集体经济。而且,斯大林规定集体农庄实施“义务交售制”,这必然挫伤农民的积极性,这样的合作社起不到列宁所设想的那种作用。不过,如果考虑到十几年后就要爆发的世界大战,斯大林的做法似乎又显得合理了,因为帝国主义并没有给苏联足够多的时间,通过正常的方式来完成合作化。关于苏联集体农庄,我们以后还会专门撰文讨论。
结语
新经济政策是列宁为首的布尔什维克党人在实施直接过渡的惨败后,不得已才进行的退却。列宁在这种退却中,逐步摸索到了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俄国道路。新经济政策时期的俄国不是社会主义经济,而是典型的混合经济,其中存在着大量的资本主义成分。俄国共产党人的优点是承认这种成分存在的客观性,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自己的政策(比如给予工人罢工的自由)。
与俄国共产党人相比较就能发现,中国改革开放之所以改到如今的局面,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全党不知道自己是在实行退却,更不知道退却中的危险,甚至把退却当成是进步来讴歌。他们号称是继承列宁的新经济政策,却只是继承了恢复自由商业恢复资本主义这一方面,却选择性地忽视保卫社会主义大工业,发展合作社,与私人资本主义竞争争夺小农的另一面。恢复资本主义三十年后,中国从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为主体的社会,变成了内外私人资本主义为主体的社会。党也从无产阶级政党演变为资产阶级政党。如果当年的真共产党人能够深刻地认识到什么是过渡时期,什么是新经济政策,也许能组织起一场真正的反击,也许历史会被改写。这是所有觉悟的无产者都应该认真吸取经验的教训。
注释
[1] 《改革是中国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邓小平文选第三卷,1985年
[2] 《列宁全集》,中文第二版,第34卷,第69-70页
[3] 《列宁全集》,中文第二版,第34卷,第68-69页
[4] 《列宁全集》,中文第二版,第34卷,第159页
[5] 《列宁全集》,中文第二版,第34卷,第273页
[6] 《列宁全集》,中文第二版,第34卷,第235页
[7] 《列宁全集》,中文第二版,第34卷,第276页
[8] 《列宁全集》,中文第二版,第34卷,第60-61页
[9] 《苏联史纲(1917—1937)》上册,陈之骅主编,人民出版社,第137—138页
[10] 《苏联史纲(1917—1937)》上册,陈之骅主编,人民出版社,第153页
[11] 《苏联史纲(1917—1937)》上册,陈之骅主编,人民出版社,第153页
[12] 《列宁全集》,中文第二版,第42卷,第181页
[13] 《新经济政策时期的苏联社会》,黄立茀主编,人民出版社,第70页
[14] 《新经济政策时期的苏联社会》,黄立茀主编,人民出版社,第71-78页
[15] 《列宁全集》,中文第二版,第42卷,第182页
[16] 《苏联史纲(1917—1937)》上册,陈之骅主编,人民出版社,第189页
[17] 《苏联史纲(1917—1937)》上册,陈之骅主编,人民出版社,第192-193页
[18] 《新经济政策时期的苏联社会》,黄立茀主编,人民出版社,第98-99页
[19] 《列宁全集》,中文第二版,第43卷,第296页
[20] 《列宁全集》,中文第二版,第41卷,第54页
[21] 《列宁全集》,中文第二版,第42卷,第231页
[22] 邓小平《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1992年
[23] 《新经济政策时期的苏联社会》,黄立茀主编,人民出版社,第274-276页
[24] 《苏联史纲(1917—1937)》下册,陈之骅主编,人民出版社,第459-462页
[25] 《列宁全集》,中文第二版,第43卷,第257页
[26] 《新经济政策时期的苏联社会》,黄立茀主编,人民出版社,第266页
[27] 《新经济政策时期的苏联社会》,黄立茀主编,人民出版社,第261页
[28] 《苏联史纲(1917—1937)》下册,陈之骅主编,人民出版社,第389-430页
[29] 《苏联史纲(1917—1937)》下册,陈之骅主编,人民出版社,第462-463页
[30] 《布哈林文选》(中)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编,1988年,第270-299页
[31] 《斯大林全集》第12卷,第161页
[32] 《列宁全集》,中文第二版,第42卷,第227页
[33] 《苏联共产党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中央全会决议汇编》1964年人民出版社版第2分册第150-151页
[34] 《列宁全集》,中文第二版,第43卷,前言第5页
[35] 《列宁全集》,中文第二版,第43卷,前言第361页
[36] 《列宁全集》,中文第二版,第43卷,前言第362页
[37] 《列宁全集》,中文第二版,第43卷,前言第363页
[38] 《列宁全集》,中文第二版,第43卷,前言第364页
[39] 《列宁全集》,中文第二版,第43卷,前言第36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