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贵族无政府主义的兴起?

05/25/2012 posted in  当代中国
  • 作者:侯镡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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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吴英案件搅动了整个中国,众多学者名流纷纷表态。在这些表态中,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人甚至是一些知名学者把吴英直接塑造成了与“黑暗势力”斗争,为“市场”奋斗的英雄。“民”在这里成了“合法性”的直接来源,似乎只要是非官员,就基本上个个是自我奋斗的圣人和英雄。这种观点并不是孤立的,也不是现在才出现的。只要打开中国的一些网站或者微博,类似的观点简直是数不胜数,基本上所有的资本主义和前资本主义的“精英”都被吹上了天——通常以“文化”为理由,各种或真或假的翻案文章将这些人们一个个地都塑造成了圣贤。更有甚者,只要是为这些“精英”们翻案的文章——这类文章通常打着“颠覆”或“真相”的旗号,甚至是明显、有意造假的所谓“钓鱼”文章,就必然引来一群人叫好——尤其好玩的是,这类叫好声通常是以“独立”、“自由”自我标榜的,似乎只要把文革中盛行的“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的对象转换一下而保持整个思维方式不变,就马上白日飞升,从被“洗脑”(这是这类人对待与他们持不同观点的人的特有方式)者一下子进入了“独立思考”、并因此高人一等,在道德上优越无比的“公民”境界,从此可以对他人指手画脚颐指气使。这种情况甚至让一些海峡对岸人士感到大惑不解。

有趣的是,这种思潮也在学界找到了知音,这就是一些学者提倡的“国家——社会”二元绝对对立范式。正如马克思早已指出的,国家并不是一个超然于社会关系、尤其是社会中的阶级对立之上的“普遍性”化身,而是深刻地植根于现实社会关系之中的机构。因此,国家和社会之间并不处于互相隔离的状态。即使是所谓“威权主义”政权,比如印尼苏哈托、韩国军政府,与这些国家的大资本家,比如著名的林绍良、韩国的各个财阀之间的密切结合关系早已不是秘密。民主化了的俄罗斯,罗曼·阿布拉莫维奇还要用(实际上也只有他这样的新贵有能力)支付叶利钦女儿所有费用的方式跻身于“家族”集团,诸如此类等等。即使在目前的大陆,这种说法也是经不起事实检验的。比如大陆各级“人大”、“政协”中资本家占据的比例我想早已不是秘密,著名的“民营企业家”梁稳根甚至将要成为中共中委。他们也许相对于官僚来说仍然“弱势”,但是决不是某些人塑造出来的窦娥。

同时,“社会”不是一个没有分化不存在统治、宰制和剥削的整体。作为一个常识性问题,即使是在公民名义下拥有自由平等权利的资本主义社会里,仍然存在着阶级,更不要说公开奉行等级制原则规范的前资本主义各社会了(这决不是说君主和一般地主之间不存在冲突)。特别有趣的是,这些学者在描述当前乃至前资本主义时期的“社会”时,经常大量使用“精英”这类具有模糊性的语言掩盖社会中存在的宰制和剥削,回避这些“精英”们的正当性问题。他们在这么做的时候尤其喜欢本末倒置。前资本主义条件下,“精英”们对“桑梓”、“乡里”的宰制和剥削和控制是以被宰制者的人身依附为前提的,在这种前提下,这些“精英”们对“桑梓”和“乡里”的“慈善”就是他们宰制和剥削的题中应有之义——正如封建家庭的男性家长为其家庭内的所有成员,包括家内奴隶半奴隶提供必要的生活资料那样。的确,这也的确是一种“福利”,即俾斯麦式的以维护、乃至加强社会等级制为目的的福利。这样的“福利”,不仅对底层群众摆脱加诸他们身上的宰制和剥削毫无帮助,恰恰维护并强化了这些宰制和剥削。何况,这种路数的另一个问题在于,传统王朝国家和基层宗族在结构上是同质的,即二者都是建立在前资本主义时期的人身依附关系基础之上的。用李安宅先生的话说,就是“所谓政治也者,就是礼教之大规模的实现;国家也者,就是家族之大规模的实现”。事实上,实证研究已经了科举业兴盛对于中国古代宗族长盛不衰极端重要的作用(见周大鸣等学者的研究,此处不赘)。 这说明,中国古代所谓的“独立”、“自治”,实际上是对传统王朝君主制这个秩序的依附,与真正意义上的“独立”、“自治”—特别是如果这种“自治”指的是“现代”(或者“西方”)意义上的那种类型—相去甚远。“平时”如此,“乱时”也不例外,每当王朝国家遇到危机或崩溃的时候,正是这些“独立”的“士绅”们“挺身而出”要么组织“团练”以捍卫这种秩序,要么直接找一个有能力的军阀(比如曹操、刘备等等)重建这样的秩序。毫不奇怪,这类人特别喜欢“批判”土改,对前资本主义的封建宗族甚至是宗教封建主大唱挽歌和赞歌。

这些学者们坚持的“国家——社会”二分法不仅作为一个事实不能成立,而且在规范上也不值得追求。首先,正是因为在事实上国家和社会不可能截然分开——因为这种分开恰好意味着底层群众或一般民众不可能通过政治手段至少减轻痛苦(一般来说,社会上层尤其占有生产资料的那些部分都是有政治以外的“社会”性统治手段的,他们并不是时时刻刻都需要公共性政治手段),所以为了维持这样的“分离”,就必须使用强制手段。其次,只有进入了现代,也就是资本主义以来,“社会问题”才第一次成为了“社会”的问题,而不只是某个个人的,或者由某个前资本主义精英控制的“桑梓”、“乡里”的问题。这些“社会”问题也才需要、才能通过政治手段至少缓解。这就意味着群众大规模进入政治空间,而不是如某些学者认为的,可以在经济领域获得所谓“尊严”。如果想要阻止这些问题被提出,从而维持“国家与社会”的分离状态,其结论是什么不言而喻。这并不是偶然的失误,而是这种范式本身的问题。1978年以后特别是1990年代以来在中国大陆流行的各路“反极权”英雄和英雌们的路数无一例外地主张某种形式的排斥底层群众。新自由主义的哈耶克柏林诸位斗士固然是赤裸裸地如此主张,主张“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分离”的阿伦特女士在这个方面也至少极为可疑(她在《论革命》里就论述过穷人如何不应该进入公共领域)。这种“分离”的实践,恰好不是国内这些学者所鼓吹的自由主义民主,而首先是皮诺切特式的政治——这种政治也延续到了皮诺切特之后的“民主”智利。这种分离的实践,除了比较明显的皮诺切特式政治之外,还有一种方式,那就是由纽约市前市长朱利安尼(Giuliani)率先垂范,然后扩散到第三世界尤其是拉丁美洲各国的“对穷人的专政”(Dictatorship over the Poor),或“惩罚穷人”(Punishing the Poor)。这种实践的特色在于首先将底层群众“去政治化”,接着将底层群众去政治化了的反抗作为“刑事犯罪”这样的“技术性”问题处理。不难看出,这样一种状况,与这些学者们宣称要达到的目的南辕北辙——与其说这是故意,毋宁说是这些学者奉行的这些理论的客观、不以这些学者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结果。

如此这般以后,结果就变得无比滑稽,当这一路的人们义正词严地批判中国大陆目前各路权贵的时候,在他们的“批判”力图与无政府主义靠近的时候,他们又在对历史上的一切权贵大唱赞歌大表忠心。正如前面说过的,在他们的笔下,不仅资本家和“民营企业家”们是毫无疑问的英雄,历史上的一切权贵也成了他们的,或者“公共”的偶像和英雄。他们是以“民”的名义完成这一切的,但是,他们鼓吹的“民”并不真的是所有的普通民众,而是特指吴英这样的已经获得了极大利益,并且想用“法理”手段将自己的利益固定化、永久化的人们——实际上还是在这种贵族无政府主义极力主张的私有化中获益最大的人们。这些人成了“民”的“代表”,真正的普通民众就变成了等待这些“民”们赐予阳光雨露——无论是职业还是“慈善”的“草民”。不过很讽刺的是,尽管这些自由主义者们对古代君主大张挞伐,他们建构出来的这种形象,实际上已经把资本家和“民营企业家”们塑造成了整个社会的“主权者”,或者说君主(而且是中国古代皇帝式的君主)——他们这样做的时候已经懒得挥舞抽象平等“公民”的旗帜了,虽然他们特别喜欢使用“公民”这个词。与之相应的是,他们在以“民”为口号、以“民”的代表面目出现的时候恰恰对一般民众的福利一言不发,而是主张让民众在资本主义经济中“获得尊严”。另外一个比较滑稽的事情是,这种主义的信徒们有时候会不顾他们的“个人主义”面纱而主张民族主义。顺理成章的,由于他们对一切资本主义前资本主义精英们的顶礼膜拜,这种民族主义也就是右翼民族主义——尤其以美化粉饰国民党居多(只不过国民党实在太孱弱了因而使得这种美化粉饰本身变成了笑柄)。

显而易见的是,这种思潮并非中国目前特有或者“原创”,而是源远流长,并且是舶来品。这种思潮最集中最强烈的表达,我以为是阿克顿的《自由史论》。在《自由史论》里,阿克顿先生不仅坚决捍卫了贵族们不受国王干预地统治领地内农奴等人口的神圣权利,并且为美国南方“自然”的奴隶制不受可恶的废奴主义者们和北方的“国家”干预而英勇战斗。由于这种思潮是从贵族立场出发反对君主,反干预的目的是为了捍卫贵族的特权——就像新自由主义反干预是为了捍卫资产阶级的权力权威之外,我把这种思潮称为“贵族无政府主义”。这种“无政府主义”反对的与其说是国家的压迫,不如说恰好是国家缓解压迫以保证压迫性社会关系能够被广大群众接受,并能够源源不断地再生产出来的举措。他们的口号是:“贫民窟里濒临死亡的贫民是自由的,而且没有受到任何不公正的待遇,相反,缴纳累进税的百万富翁才是不公正行为的受害者”。除了阿克顿先生的著作之外,这种思潮在国外主要体现在阿克顿先生所属的英国保守主义理论,以及所谓“新自由主义”(Neoliberalism)理论中——实际上,正是这一种理论被中国的自由主义者们大肆向人们鼓吹,并作为“启蒙”正宗的。1978年以后,中国的自由主义者们就开始忏悔以往的“激进”,这方面一位已故的王老先生尤其典型。这些人的忏悔和“反思”从文革时期开始(无疑需要指出的是,这不是说文革不需要反思),中间经过1949年革命、辛亥革命,直接“忏悔”到了戊戌变法。有的中国自由主义者甚至敢于振振有词地公然“质问”:“‘保守’和‘反动’有什么错?”。这些中国自由主义者们的忏悔不仅针对本国历史,而且也针对世界史。在他们的眼里,十月革命固然可恶,一切“暴力”的革命比如法国革命也在否定之列,而所谓的“和平”革命比如英国“光荣革命”和美国革命则被大肆宣扬,就像奥威尔《动物庄园》里的“四条腿好,两条腿坏”那样——不可避免地,在这样做的时候,他们是对持续了半个世纪的英国内战(克伦威尔、平等派、掘地派、清教徒……),以及美国革命中不仅针对英国方面而且针对黑人和印第安人的“暴力”视而不见保持沉默的。一时间,他们的话会让你产生他们是托尔斯泰、甘地追随者的感觉。不过,仔细考察他们的言论后,你就会发现,这只是一种错觉。因为他们,就和他们的西方同侪一样(见Ivan Szelenyi, L. P. King: Theories of New Class),反对的是底层群众、工人阶级对于统治者的暴力反抗,而当资产阶级或者其它统治者对这种反抗进行暴力镇压的时候,这些人们就变成了“文明”、“市场”、“秩序”、“自由”之类词汇的捍卫者,并装出一副悲天悯人状。他们的屁股坐在谁那边,不是昭然若揭了吗?他们要求的“和平”,实际上是保守主义式的底层群众和一般民众“和平”接受自身的地位(当然可能通过“福利”,或“文化”之类的辅助手段)。这样的“贵族无政府主义”者培训出来的走卒们,也就变成了“右翼民粹主义”(Right Wing Populism)的信徒和打手们。

这种“贵族无政府主义”将把中国带向何方?肯定不会是这种思潮的信徒们自我标榜的自由主义民主。这种自由主义民主恰好不是如自由主义信徒们自我标榜的自由主义(同样,中国自由主义者们对英国式议会寡头通常也一言不发或者极力美化)或者所谓“改良”的产物,恰好是19世纪欧洲大规模社会运动尤其工人运动的一个不彻底成果(见Geoff Eley: Forging Democracy)。只是到了战后,这种制度才由于众所周知的目的被熊彼特等人作为一种“独立”的制度加以论证并捍卫。而且,即使是这种制度,对于资产阶级及“市场秩序”的卫士们来说还是太“民主”了,因为“过度”反映群众的需求而太“不稳定”了,对自身权力权威特权的威胁也太大了,因此必须加以限制——这个思路也被中国自由主义者们原封不动地继承了下来,自由主义者限制民主的手段除了资产阶级的传统手段即“宪政”以外,从皮诺切特到后皮诺切特政治再到“全球化”条件下的资本“自由流动”,不一而足。总的一个目标就是让“国家”和“社会”处于尽可能的分离状态。可以想见,中国的“贵族无政府主义”者将会继续追随他们的精神导师们,搞一种限制极大的“民主”——这种“民主”以后皮诺切特时期的智利为典型,也正是通过中国自由主义者们最为心仪的“渐进”道路建立的。同时,一部分群众期望的福利国家和减少社会分化是不会在这种贵族无政府主义的议事日程上的。这也酝酿了未来的冲突。不言而喻的是,批判这种“贵族无政府主义”恰好意味着我们要摆脱其基本逻辑,尤其是“凡是敌人拥护的就要反对”这种庸俗的“逻辑”。